本书打破现有法学研究的局限,以风险规制为视角,动态地观察和理解环境标准的制定与运行。从环境标准的目的和功能定位出发,通过对风险分析框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沟通的观察,分析风险规制中的环境标准制定的特征和面临的困境。关注环境标准制定的具体过程,以及在制定环境标准的过程中,政府、企业、专家、公众、法院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博弈与互动。在分析目前我国环境标准制定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之后,试图为我国完善环境标准制定的法律规制提供建设性的框架,设计出环境标准制定的适当模式,通过必要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构筑一个可供公众、专家和行政机关参与和对话协商的空间。
本书打破现有法学研究的局限,以风险规制为视角,动态地观察和理解环境标准的制定与运行。从环境标准的目的和功能定位出发,通过对风险分析框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沟通的观察,分析风险规制中的环境标准制定的特征和面临的困境。关注环境标准制定的具体过程,以及在制定环境标准的过程中,政府、企业、专家、公众、法院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博弈与互动。在分析目前我国环境标准制定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之后,试图为我国完善环境标准制定的法律规制提供建设性的框架,设计出环境标准制定的适当模式,通过必要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构筑一个可供公众、专家和行政机关参与和对话协商的空间。
本书打破现有法学研究的局限,以风险规制为视角,动态地观察和理解环境标准的制定与运行。从环境标准的目的和功能定位出发,通过对风险分析框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沟通的观察,分析风险规制中的环境标准制定的特征和面临的困境。关注环境标准制定的具体过程,以及在制定环境标准的过程中,政府、企业、专家、公众、法院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博弈与互动。在分析目前我国环境标准制定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之后,试图为我国完善环境标准制定的法律规制提供建设性的框架,设计出环境标准制定的适当模式,通过必要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构筑一个可供公众、专家和行政机关参与和对话协商的空间。
本书打破现有法学研究的局限,以风险规制为视角,动态地观察和理解环境标准的制定与运行。从环境标准的目的和功能定位出发,通过对风险分析框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沟通的观察,分析风险规制中的环境标准制定的特征和面临的困境。关注环境标准制定的具体过程,以及在制定环境标准的过程中,政府、企业、专家、公众、法院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博弈与互动。在分析目前我国环境标准制定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之后,试图为我国完善环境标准制定的法律规制提供建设性的框架,设计出环境标准制定的适当模式,通过必要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构筑一个可供公众、专家和行政机关参与和对话协商的空间。
本书为德国环境法典的专家委员会草案的中译本,由“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及核安全部就环境法典的独立专业委员会”完成并提交,是德国在环境法法典化的道路上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本书作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倾力打造、吕忠梅教授总主编的“绿典之路”子系列“各国环境法典译丛”之一,由精通德语并具有环境法学背景的学者和博士生翻译及审校,以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为中国立法规划和起草提供对策,为我国学者及立法机关等提供资料,推动中国环境法典的研究与编撰工作。
本书为“绿典之路”之子系列“各国环境法典译丛”之一,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倾力打造,吕忠梅教授总主编。旨在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为中国立法规划和起草提供对策,为我国学者及立法机关等提供资料,推动中国环境法典的研究与编撰工作。 《意大利环境法典》由精通意大利语并具有环境法学背景的团队翻译及审校,并与意大利环境法专家进行过深入交流,翻译准确、表达精炼。内容主要包括一般规定和基本原则,战略环境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综合许可的程序,土壤保护、抗沙漠化、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管理的规定,废弃物管理和污染场所改造的规定,空气保护和大气减排的规定,特殊设备的规定,环境损害赔偿的规定,涉环境保护的行政和刑事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
本书为“绿典之路”之子系列“各国环境法典译丛”之一,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倾力打造,吕忠梅教授总主编。旨在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为中国立法规划和起草提供对策,为我国学者及立法机关等提供资料,推动中国环境法典的研究与编撰工作。 《意大利环境法典》由精通意大利语并具有环境法学背景的团队翻译及审校,并与意大利环境法专家进行过深入交流,翻译准确、表达精炼。内容主要包括一般规定和基本原则,战略环境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综合许可的程序,土壤保护、抗沙漠化、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管理的规定,废弃物管理和污染场所改造的规定,空气保护和大气减排的规定,特殊设备的规定,环境损害赔偿的规定,涉环境保护的行政和刑事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
相对法学其他学科而言,环境法是一门新兴学科,其理论正在发展,其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环境法的部门法地位尚需确立。一方面,环境法内容涉及面广,其内容较之其他法学学科更为庞杂,既涉及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国际环境法等较为“传统”的内容,还涉及循环经济法、生态补偿法等全新的内容,且专家学者并未对此达成“共识”;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事件频发,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目前粗放式的靠大规模采挖资源、污染环境的线性增长之路,不得不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法治建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并且排在6个专项小组的位,足以体现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也足以体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迫切程度。正是基于对中国生态现状的忧虑和对生
陈奕彤编著的这本《 环境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研究》源于“ 为什么遵守 法”的 初疑问,遵循了 法的遵守研究的理论路径,在 环境法的视野下对北极环境法律的遵守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就 遵守法律的动机、遵守的法律渊源和影响 遵守过程的重要行为体这三个方面,结合实证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通过对北极环境法律遵守情况的实证研究,本书也丰富了 环境法以及 法的遵守理论,并指出了 环境法在应对环境问题上的动态发展对传统 法理论的冲击和变革。
跨界水是跨越不同地域的水资源,是人类重要的水资源之一。历史上,跨界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一直是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在水资源冲突频发、供应趋紧的情势下,如何和平、合理地开发跨界水资源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的跨界水资源主要集中在东北及西南,其中湄公河跨界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当前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合作的热点,同时也是冲突和矛盾的集中点。谈广鸣、孔令杰编著的《跨界水资源国际法律与实践研讨会论文集》结合相关跨界水资源的法律,对湄公河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中国所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立场进行了阐述,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