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法律制度--以案说法(1双语)》编著者朱榄叶。编写者根据多年的研究及教学经验,对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报告作了删节,每一个报告只保留对一个法律问题的分析内容,而以中文对案件所涉及的措施作概要介绍,以便于学生阅读理解。
企业社会责任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亦是建构企业与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作为理论概念,企业社会责任蕴涵隽永,然而其诠释歧异颇多,即便是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者中,也未能形成一致公认的界说。本书解答了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意味着什么,企业社会责任为什么会出现,企业社会责任有无正当性,若企业社会责任是正当的,则如何将其落实等问题。作者站在肯定企业社会责任的立场,以
所有的成文法,其适用都离不开法律解释。国际条约适用的法律解释被称为条约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际法适用的条约解释在实践中大致采用两种方式:学理解释和官方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条约解释出现了另一种全新的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方法。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条约既遵循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又遵循“先例”对条约的涵义“剖析明白”。专家组、上诉机构已经裁定的案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条约解释需要遵循的“先例”。随着这个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案件的增多,“先例”在条约解释上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超过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原则。这一特征,使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条约适用,成为国际条约适用的一个新生事物,也迫使世界贸易组织条约的研究和应用者,必须考虑采用这种全新的条约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法。本书阐释
本书的两位作者作为欧盟代表团的团长和成员,全程参加了1996年缔结WCT和WPPT的外交会议,因此他们充分掌握了手资料,特别是能够了解一些不对外开放的谈判内容。本书还将WCT和WPPT与之前缔结的《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以及NTRIPs协定进行了比较,使读者能从历史的角度更加清楚地了解国际保护的发展。本书是本详细深入地分析这两个条约缔约历史以及条文内容的著作。它对于所有可能与这两个条约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来说,都是非常有实用价值的。 本书的章(“条约的发展”)作为导论,介绍了WCT和WPPT的缔约历史背景,并且联系现有的保护和邻接权的国 际条约进行了展望。此外,这一章还详细介绍了1996年外交会议通过WCT和WPPT时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第二章(“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条文的评论”)是
为减少不必要的贸易壁垒,防止成员以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为由对贸易进行限制,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成立时制定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并根据SPS协定成立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SPS委员会),为成员进行磋商提供了经常性场所。各成员可以在委员会会议上就其他成员正在实施的或新制修订的对自己的农产品、食品等出口有不合理影响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措施表达关注,提出质疑,敦促成员遵守协定的规定,修改或撤销与协定要求不一致的有关措施。 虽然SPS委员会在例会上不能就某一成员的具体贸易关注作出决定或提出解决方案,但以提出贸易关注的形式在委员会会议上对其他成员不合理措施提出质疑,一方面被质疑成员必须对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解释;另一方面可以让其他成员了解其关注所产生的背景
《WTO法律制度--以案说法(1双语教材)》编著者朱榄叶。编写者根据多年的研究及教学经验,对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报告作了删节,每一个报告只保留对一个法律问题的分析内容,而以中文对案件所涉及的措施作概要介绍,以便于学生阅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