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了解德国民法总则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导言和总则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讲解了民法的渊源、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意思表示的要素、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代理的法律基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问题,并附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民法基本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本书为《中德私法研究》第15卷。本卷主题为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今年3月底即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预示着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已经启动。针对民法典编撰中民商合一还是分立的问题,本书多位作者进行了学理与比较研究,试图发现商法规则的本质及其边界,在立法中注意区分民法规则与商法规则,*终为完善我国的民法典编纂提供立法上及理论上的积累及建议。 本书包含的文章均为深入研究之作,体现了我国民商事法律研究专业领域中青年学者的水准与学术追求。
本书是目前国内各大法学院该课程主流、畅销的教材。出版经年,重印数十次,几历修订,愈臻完善。 本书主编何勤华教授主持的外国法制史课程获评*法学类精品课程,本书乃其课程配套教材。 此次第六版的修订进一步适应读者和教学规律的需要。内容上,本次修订进行重大完善并参考吸收了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保留了以往诸种统编教材的优点,力图克服原有教材内容庞杂的不足,集各撰稿人十余年之教学经验,设计全新体例 古代法与中世纪法按照法系,近代以后法按照国家 从汉穆拉比法典一直讲到欧盟法,线索一目了然,叙述清晰有序。形式上,本书增配大量插图的同时采用二维码技术设计了延伸阅读内容,既开阔学生视野,又加强教学效果,增强了本书的阅读乐趣。本书不仅适于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使用,亦可成为对法律史感兴趣的读
本书梳理并阐述了外国刑罚的发展轨迹及其功用.监狱的演化发展及其职能作用,突出处理犯罪的措施方法绝非性而具有多样性的发展倾向。由此引发对犯罪问题的深刻反思:刑罚的目的,究竟是预防犯罪,还是在应付犯罪。实际上,刑罚只是为犯罪人规制了一个有别于守法公民的生活环境,并使其终回归自由社会。 本书强调对外国刑罚执行制度问题的理性分析,对外国刑罚执行制度应全面看待,切忌片面化;强调外国刑罚执行制度问题的实践检验,用事实说活,实事求是地呈现外国刑罚执行制度的实际状况。
《平凡企业资本运作实务丛书》的出现,是市场对投资银行可操作性运行、流程和具体业务细节的需求的积极回应。而从其创新的体例结构、独到的理论阐释、精彩的实战技法等层面来看,堪称是近些年来中国少有的一套投资银行业务“孙子兵法”。《世界各国投资法律环境实务》为其中之一,由陈平凡所著。本书不仅为战略研究所需的理论创新作了铺垫,同时讨论的内容直指中国当前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在语言运用上力求准确、严谨,而又不失明白和畅达,体现出实务性著作所追求的文风。更难得的是,作者在书中使用各种直观清晰的数据统计列表,增添了本书的审美价值,更增强了它的可读实用性。
司法竞技乃对抗制诉讼之神髓。司法竞技主义是将诉讼视为在中立法官主持下诉讼双方进行的竞技,即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对抗达到发现事实真相、作出公正判决的目的。本书探讨了司法竞技主义与中国庭审方式,分别就全球范围庭审方式的美国化、我国引入英美法律制度之历程、司法竞技的前提条件、中国文化的特质、中国和合性文化对庭审制度运作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阐述。本书的特色是从文化角度诠释竞技主义审判方式,分析了这一审判方式涉及的技术问题、并就我国诉讼法律文化的特质与借鉴英美国家对抗制诉讼的可行性提出了独到见解。本书既有理论分析,也有对个体制度的评价,对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均有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本书对国际商事仲裁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缺员仲裁是违法仲裁,应予否定:对公共政策进行了重新认识,指出“真正的国际公共政策”不宜提倡:对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体审查的观点进行了剖析,认为各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都要进行形式审查和实体审查,法院对在本国申请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不主动审查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是否违反本国公共政策是法院失职;对各国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上诉制度进行了考察,建议废除我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内部报告”制度,建立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诉制度。 本书是研究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的一部力作,资料翔实,内容新颖,说理充分,可读性强,是读者的良师益友。
本教材按照司法考试的要求的三部分内容分三章进行了介绍,考虑到《外国法制史》作为一门课程的完整性,对除司法考试要求的三章之外的内容在附录部分进行了介绍。除此之外,还梳理了从2003至2013年历年司法考试的大纲及真题,为学生学习本课程及复习司法考试提供参考。
在1976年之前,德国的离婚程序分散于地方法院(离婚),区法院(扶养、抚养等)以及监护法庭(对于儿童的照顾权)。基于家庭法冲突的特殊性质,德国于1976年的《婚姻法和家庭法改革第1号法律》确立了家事法庭制度,在法院内部设立专门家事法庭审理家事案件,对家庭事件(Familiensachen)进行管辖,从而消除了这一管辖分散的状况。2008年9月19日,德国对《非讼事件程序法》(FGG)全面修订,将原为《德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编调整的婚姻事件和其他家事事件全部纳入非讼事件范围,改变了家事法庭的管辖权。自此,所有关于分居、离婚的争议都由一个大的家事法庭来处理。非讼事件是指法院为保护个人私法上的权益而对私权关系创设、变更及消灭进行必要干预的事件,规范非讼事件审理程序的法律即为非讼事件程序法。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常将民事程序区分
为了便于学术界和治理腐败实务部门参考,通过比较研究,汲取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从制度漏洞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我国预防职务犯罪立法,通过机制、体制、法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我们收集和编译了国外有代表意义的预防腐败犯罪立法,其中包括18个国家及联合国等11个国际组织有关预防腐败犯罪的49个典型法律文件。之所以精选这些法律文件,一是考虑国际社会的重视程度,二是这些文件本身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三是专门性预防立法和综合性治本措施兼顾。因而,我们如此筛选也有推荐、介绍一些治理腐败操作规范的意思,为此,结合我们的研究作些说明。
本文运用要索限定法,在深入研究从古希腊城邦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文法哲学史上70余部名著的基础上,客观评述了西文法哲学史的主要发展线索和各种理论形态的基本内容,提出了一些独到见解,具有学术性与通俗性相结合的特点。可供研究西文法律思想史和当代西文法哲学的专业人员参考,亦可供对法哲学感兴趣的一般读者阅读。
《解读约因:英美合同之效力基石》一书为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融所著,是何勤华教授担任主编的比较法文丛中的一本。 约因原则不仅是普通法传统中合同生效的独特要件,也是英美法律传统的标志性符号。《解读约因:英美合同之效力基石》通过对其经典案例解析以及对相关学说与立法的阐述,梳理约因原则的起源与变迁,剖析约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规则,并深入探讨了该原则的价值。本书注重理论探讨与实践分析的结合;注重法学与历史学、部门法学与法史学的结合,是一部以“约因”为交汇点的比较法著作,为我国民商法及外国法制史的教学和研究增补了丰富资料,也是一部以“约因”为线索的英美合同法史,为我们领略英美法文化提供了新视角。
本书具有如下两个特点:,注重刑法思想和制度的历史阐述。本书尝试着以较为明晰、简要的方式,介绍自古希腊、古罗马以来西方刑法思想和立法的发展脉络,以期今后能推动西方刑法史的研究。第二,重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刑法理论和制度的比较分析。本书选择性地在若干章节对英美刑法的一些理沦和制度进行了介绍,并将它们和大陆法系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希望有助于我们较为全面、客观地对待和借鉴外国的刑法理沦和制度。
《德日家事事件与非讼事件程序法典》以德国和日本非讼程序新修订后的法典为中心,内含了德国家事事件及非讼事件程序法典、日本家事事件程序法、日本非讼事件程序法及日本民事调停法。本书不仅反映了德国和日本非讼程序的*立法状况,而且另有关于立法全新发展的解读,是全面深入了解德日民事审判程序,尤其是以家事审判程序为代表的非讼程序制度的重要资料,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推进的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向中国读者介绍在21世纪初美国方兴未艾的犯罪学的方方面面。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章单独一体,概括地介绍美国犯罪学教科书中描述的犯罪学历史和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的犯罪学在美国的现状,并且对各章做了简评。第二部分,从第二章到第七章,着重介绍当今比较热门的六个犯罪学理论。第三部分从第八章到第十一章,介绍犯罪学中的几个特别议题,涵盖从警察的百年变迁史到白领犯罪。本书作者有著名学者,也有后起之秀,大都在美、加受过教育。本书把握时代命脉,向读者呈现美国犯罪学科前沿的发展,包括理论、政策、争议,代表性学者及其著作等。
2005年8月21日至24日,由华东政法学院与西宁市政府联合承办的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十八届年会在青海省西宁市省军区招待所隆重召开。 在近代以后法学理论以及法律运作实践中,刑法始终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基于此,西方各发达国家均将完善刊事法律制度,视为现代法治国建设的基本内涵。尤其是在传播和发扬光大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的人道主义这四项体现西方刑事法律之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诸多成果。本书汇集的28篇主题论文和9篇专题论文,正是对这些成果的初步介绍和评述。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法定界也强化了对刑事法律制度的改革。目前,针对中国社会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修改刑法的活动,也进行得如火如茶。
英美两国的保验法固然精妙,然而中国读者对此却很少有真切的体会,因为我们平常能接触到的多为其成文法典,阅读起来味同嚼蜡。我们当然也知道,英美国家行判例法,生动、钱活的“行动中的法律”无不体现在法官们几百年来所书就的判决书中。不过由于条件有限,中国读者能看到的保险法判例十分有限,而且多为转述再转述的版本,无法看到其价值。 这本书的两位作者做了一件前没有做过的事,他们精心挑选出几十个英美保险判例,用流畅的语言进行了全文翻译,然后为读者补充了许多必要的背景知识,细细缕出法官的思路,对各种观点进行归纳提炼,并适时进行精辟的点评。这些判例和评析都按照保险法体系有条理地组织在一起,让人读来一气呵成,掩卷之后却又可以准确地在脑海中再现其原貌,两位作者的细致和严谨可见一斑。 在评析英美案例
本书尽管力求准确的反映各国刑事诉讼法的现状,着力搜集了各种可能搜集到的*资料,但还不能说是十分全面的,欠缺或粗糙之处可能甚多。同时。作者虽然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和*思想,并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研究各国刑事诉讼的发展和变革但是由于水平的限制和经验的不足,很可能存在不成熟的观点或不全面之处。同时,本书主要是以介绍外国邢事诉讼为主,进行评析和比较尚不充分。 本书分外国刑事诉讼法比较概述,大陆法系刑事诉讼法比较研究,英美法系刑事诉讼法和俄、日刑事诉讼法比较及对中国的借鉴四篇,对外国刑事诉讼法作了系统的研究。本书对于了解国外刑事诉讼法的*状态、研究外国刑事诉讼法的演变情况以及进行中外刑事诉讼法的比较有较大的价值,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改革和完善也可引为借鉴。
本书的内容分为本论和附论两部分。本论除前言外,共有九章:章对外国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的目的、意义及方法进行简介,在此基础上对现代外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及发展趋势进行阐述;第二章至第九章分别从亲属关系通则、结婚法、夫妻关系法、亲子法、收养法、离婚法、监护法及亲属扶养法等不同角度,对现代外国婚姻家庭制度进行系统全面的介绍也评价,并借此总结他国立法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针对我国婚姻家庭法之不足提出修改建议。 本书收集和引用的文献资料十分丰富,旁征博引、融会贯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新颖性,而且运用适当、得体,在许多问题上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反映了作者坚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写作能力。 本书对于从事涉外司法、民政、公证、律师等工作以及关心中外婚姻家庭法律的读者来说,不失为一本有价
本书是关于非营利组织法律方面的译汇,选取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法律,同时也选择了爱沙尼亚、印度、南非等发展中国家的立法,还选择了俄罗斯、捷克等原东欧国家以及波兰、匈牙利、芬兰、奥地利等西欧国家的立法。在立法例上,从本书中既可以领略到美国从法人和非法人的分野来规制非营利组织的思路,也可以体味到日本在民法典规定一般原则之外,以《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作为特别法的立法模式;本书还关注了在爱沙尼亚等国家,对于非营利组织以财团和社团的分类分别制定法律予以规定的问题。此外,本书还选取了印度社团登记法及关于国外捐助的相关规定。相信本书将为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提供多种选择途径。
众所周知,宪政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政治基础。没有宪政或者宪政制度不完备,我们的经济生活就无法正常进行 ,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得不到保证,文化、思想、学术等创造性活动就不能展开,社会的民主、平等、自由也无法实现。 就世界范围而言,现代宪政,无论是其思想观念,还是具体制度,都源自近代西方,尤其是以法、德两国为首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两国为首的英美法系的宪政成果,如三权分立,如总统制、内阁制、联邦制、议会制、违宪审查制。 而近代西方创造的上述宪政成果,在过去的一百年中,在西方各国又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宪政理念进一步普及,宪政制度进一步完善。而总结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的经验,对正在建设新的宪政制度的中国而言是极为有价值的。本书虽然没有能够对西方宪政的发展和变革进行全面的反思和总
本书的部分讨论了美国的制度在现实中的运作方式,第二部分描述了德国制度的现实运作。不寻常之处在于两部分的描述是基于同一虚拟的案例。这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和德国制度的运作一方面有一个全面的比较,另一方面对两个制度中各自的特征进行比较。 这本书的第三部分是比较评论。在第4章从德国的角度讨论了美国与德国制度的类似和区别,第5章从美国的观点对相同问题进行了论述。第6章试图帮助中国的读者理解比较问题并且指出那些对于借鉴可能会有用的程序,这一章也讨论了借鉴时需要考虑的有利与不利以及相应的条件。这一章也特别强调了与人权保障有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