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经于2014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了日本著名行政法学者原田尚彦教授的《诉的利益》一书。但由于该书问世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研究成果当然无法对其后尤其是今天的理论发展风貌有所体现。鉴于此,同时考虑到 诉的利益 作为行政法学上的一种理论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于是萌生了撰写本书的念头,一为梳理日本诉的利益的来龙去脉,二为填补原田教授《诉的利益》成书之后的理论空白。 本书中,笔者主要以日本行政诉讼的主要形态 抗告诉讼,尤其是撤销诉讼为素材,在对日本行政法学上有关诉的利益的理论,从行政处分性、原告适格、狭义的诉的利益等三个不同角度做一个整体把握之后,结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具有典型意义的*法院判例,梳理并详细分析诉的利益的发展脉络,对该理论所面临的各种课题加以全方位考察,以期揭开日本
自 一带一路 建设提出以来,从顶层设计到项目落实, 一带一路 在建设中前进、在发展中完善、在合作中成长。 由于沿线国家情况的复杂性、敏感性,对沿线国家情况进行深入详细的摸底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海洋法律体系研究是结合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公法教研室在海洋法方面的师资团队优势和既有的研究基础,选取海洋法律体系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计划出版8-10本。这本 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和缅甸 卷作为本套丛书的*本。
在刑事证据法领域,有关域外法治发达国家证据制度的译著、专著、论文层出不穷,但是系统性研究日本证据法的学术成果并不多见。为数不多的日本证据法乃至刑事诉讼法专著、论文面世时间相对久远,且多因法律修改而不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学界由此得来的有关日本证据法、刑事诉讼法的知识、认识有待更新。在此背景下,作者广泛搜集日文原文资料,广纳各家观点,经过潜心研究,撰写了《立法 原理 判例:日本刑事证据法要义》,成为国内部系统性研究日本刑事证据法的专著,学术开拓精神难能可贵。 作者从立法、原理、判例三个角度对日本刑事证据法进行了系统、全面、细致的论述,为国内学界展示了日本刑事证据法的三重样态,也构成本书为显著的特色。同时,作者并不满足于对法律规定、理论观点、司法判例进行表层梳理、简单罗列,而是在此
《日本非典型担保法》是《日本典型担保法》的姊妹篇。同样以专题讲义的形式深入地阐述了让与担保、融资租赁等非典型担保中的重要课题。与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不同的是,此类所谓的 非典型担保 在民法典中并无明文规定。如何分析此等非典型担保,是解释学上的难点。对此,要关注其与民法上既有法理的关系,与其他民法条文(特别是典型担保条文)、民事执行法和破产法各类条文、判例和学说的关系,以及在解释中思考应有的担保制度为何。《日本非典型担保法》展现了如何在上述 不自由 的思考中推导出妥当结论的艰苦探索,并希望能给与中国的担保法学和实务以启发。
禹昌禄、吴日焕主编的《中国企业赴韩国投资法 律指南》为国内部全面介绍韩国投资相关法律制 度的书籍。其内容涵盖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并购、房 地产投资、外国企业在韩国上市、一般公司、公平交 易、税收、外汇交易、劳动关系、知识产权、企业清 算与破产、投资纠纷解决等各个投资相关领域的法律 制度,还附有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内程序以及《韩 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译文。《中国企业赴韩国投资 法律指南》体系完整,内容详实,实务性强,提供丰 富的中国企业赴韩国投资所需之法律制度方面的信息 ,将对有意赴韩国投资的中国企业起到法律指南性作 用。
日本共同侵权行为的解释论,是在1970年代日本经济高度发展时期此起彼伏的公害诉讼和药害诉讼中,围绕探讨如何追究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责任问题而逐渐展开的。近年来,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伴随着尘肺诉讼的提起,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共同侵权行为法的解释论再次倍受关注。《共同侵权行为法论》采用实证分析、法解释学等分析方法,在以日本1960年代至今的有关10件公害诉讼判决、12件药害诉讼判决、27件尘肺诉讼判决,共计约50件关于 共同侵权行为 的代表类型判例为基础进行分析,提炼出了有关民法第719条的判例法理,展开主观共同说的正当性及其论证研究工作。
2015年11月24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的《民法典》,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包括 总则 财产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义务与合同 继承 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执行条款 六编,共689条。本书为越南2015年《民法典》中译本,由中越两国法律专家与语言专家合作译成。2015年《民法典》不仅在结构和内容上进行了优化和精简,还将越南传统的道德价值、交易习惯与现代社会的新事物、新观念相结合,既保留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又移植了西方国家先进法律制度的内容,体现了传承和创新,具有较大的进步性。越南的民事法律制度,可以对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提供经验与启示。越南是中国重要的邻国,中越之间民事商贸往来频繁,《民法典》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
《南亚国际河流的冲突与合作:法律的视角》分析了南亚国际河流的5项主要双边条约机制,包括印度和孟加拉国之间的恒河条约机制,印度和尼泊尔之间的科西河条约机制、根德格河条约机制和马哈卡利河条约机制,以及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印度河条约机制。本书阐释了南亚次大陆国家在面临显著的人口增长、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环境退化所带来的严峻水资源挑战的情境下,这些国际河流的背景情况和法律机制。对于国际律师、自然资源专家而言,本书具有十分有益的参考价值且提供了翔实的信息资料。
《日本法研究》每年1辑,分为研究论文、判例分析、立法动向、学术综述、书评、调研报告等,旨在促进中日法学交流、介绍日本法学界的*新研究动向。本辑主要收录了地方自治、核损害赔偿、日本请愿制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民法说明义务方面的判例评析,日本行政不服审查法的*新立法动向,以及 2015年日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的研究综述。 《日本法研究(第2卷2016)》由肖盼晴主编。
伴随经济高度增长,我国出现了大量、新型、复杂多样的侵权行为形态,其中要数医疗事故侵权的民事处理为棘手。本书介绍了日本侵权行为法精髓的理论和大量的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案例,并以此为参照,针对我国医疗事故民事赔偿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对其产生原因和解决手段展开了考察分析。 作者希望与法律界和医学医疗界以及相关科研教学人士展开广泛的交流。为此本书采取教材式由浅人深、对法律用语以及医学概念加以解释、理论阐述力求通俗易懂并结合实例说明的写作手法。
《日本行政程序法逐条注释/上海三联法学文库》是一本逐条注释1993年颁布的日本《行政程序法》的著作,读者可以从中了解到具体条款乃至具体的法律词汇用语在立法过程中的由来,以及在适用阶段学说和判例对其内容构成的影响。
《中国-东盟法律评论(2012年·第2卷·第1期)》主要收录了来自中国、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七国作者在第五届“中国一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以及印度尼西亚举行的东盟法律协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的演讲稿或参会论文共计16篇,突出地反映了中国及东盟国家法律人士对本区域经贸合作及法制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前沿性研究成果。
房地产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财产载体,对于国家及个人的意义非同一般,而房地产法律制度的研究也十分必要。就中国而言,随着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房地产的市场化正式启动,并在之后十多年里快速发展,成为中国内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发展中出现了许许多多问题,政府随之出台相应的房地产法律法规来加以引导、调控。近几年来,中国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上涨,极有可能危及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韩国的房地产市场也经历过同中国相似的情况,韩国政府也出台过“土地公概念”相关法律制度等综合政策,虽然失败,但中国政府可以从中吸取教训,以保证中央政令的可行性和执行力。《中韩城市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从房地产制度基本问题、房地产权属及相关法律制度、房地产交易中的权属登记等理论和实
本书选译了四部重要的日本地方政府法——《地方自治法》、《公职选举法》、《地方公务员法》和《地方财政法》。这些法构成了现代日本地方自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规划了日本地方政治、地方公共行政和地疗财政的基本框架,决定了日本地方治理的主要内容,体现了日本分权化、自治化改革的*成果,是我们了解日本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一条基本的路径。日本地方政府法具体、翔实、可操作性强的特点为我国地方政府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书适合立法工作者及研究者、政府官员和相关专业的学生阅读。
该书的特点和给我们的启示是: ,全面系统,资料翔实,观点明确,比起同类著作来说,作者博采众长,不局限于一家之言,便于我们全面了解日本行政法的概貌,而不是一鳞半爪。 第二,作为应用性很强的行政法学,把行政法原理与解决日本行政纠纷结合起来。在日本大学教学中非常重视案例分析教学,这一点在书中得到体现。我曾经就一个玩“空手道”在我国 特区“投资”的外商状告特区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行政庭判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败诉的案子,和杨博士进行讨论。他严肃指出:即便行政机关程序上有些不妥,出于公益原则考虑,也不应判外商胜诉,这在日本叫“事情判决”。这表明日本行政法理论与解决行政纠纷不但要依据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更要依据行政原理、原则,这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第三,当代行政法与传统行政法有很
本书在系统地对日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全面的介绍的同时,对重点理论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收集和整理了日本知识产权近年来的典型案例。主要以日本的专利法、外观设计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为中心。
作者在《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第二版)一书中试图用“对抗”和”判定”两个基本要素来把握、归纳渊源于西欧法律传统,并以发达的市场经济为背景的民事诉讼所共通的深层结构。日本民事诉讼被视为体现这种结构的制度样本之一。本书就是通过对其各领域程序设计与运作的描绘分析,较完整而又具体地例示这一可称为“对抗·判定”结构的理论模型。 作者认为,我国目前的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所面临的一个很难做到两拿的课题是,如何既能够完整而深入地把握理解作为参照的国外资料,同时又提供真正可能切合我国现实情况的参考。本书为了克服这一难题而在方法上做出努力:就在于构筑上述有关民事诉讼基本结构的理论模型,并试图利用此模型来对日本畏事诉讼制度做出某种整体上的统一说明。作者希望通过这种虽然间接却可能发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它是一部汉译日本当时所有法律规范的作品。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律规范,收录法律、法规、敕令、规章等近3000件。 1896年,经盛宣怀(1844―1916)奏请、朝廷批准,南洋公学成立于上海。1899年,南洋公学设立译书院,并聘请张元济出任院董。张元济到任后,与南洋公学总理沈子培合意提出翻译《日本法规大全》,获盛宣怀允准后即着手进行。1904年.商务印书馆主人夏粹方也参与此事。至1907年,《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终于面世。 在近代,学习西方列强成功的东方国家乃是日本。其在短短数十年间迅速完成的近代法律体系,一直是中国法学界所向往的学
税法较之法学其他领域,是一门新学问领域。尽管日本在战前亦有若干优秀的研究成果,但税法的真正研究和教育还是从1950年(昭和25年)才开始的。岁月虽已过半个世纪,但仅在这半个世纪逦,税法学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寸至今日,税法学在法学的领域里已发展成一门独立的法学科。以税法为专业的研究者在数目上也增加起来;开设税法课程的大学在数目上也达到了相当客观的程度。税法学之所以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与战后的税负不断加重以及大众课税状况的发展,使税同我们日常生活有着休戚与共的关系相关。因此,围绕税的法律纠纷剧增,需在理论上加以解决的法律问题亦层出不穷。随着国民百姓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以及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税法的重要性已经越发显现出来。 本书是著者以在东京大学讲课的讲义为基础而写成的,是部体系性的税法著
日本公司法是在2005年制定、2006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在此之前,日本公司法制度一直规定在日本商法典的第二编。2005年的日本公司法不仅是在形式上、同时在内容上也进行了诸多的调整,可以说是百年一次的重大法律修改。日本新的公司法强调以公司法现代化为目标,在新公司法中,将过去采用片假名文言文体的文字表述等改为平假名文言文口语体文字表述方法,使法律条文的阅读更为方便。同时,日本新公司法在内容上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其重点在于构建完善的特别股份制度、加强董事的权限、公司收购、合并等企业重组手段的多样化构建以及增加针对敌对收购的对策等方面。另外,日本新公司法还新引进了会计参与、持分公司等新的概念。 通过至今近九年的实施,日本新的公司法在实践中也积累了更深入的认知与众多的经验。本书立足于解释、说明日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 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其翻译为汉语的法律用语比较规范,大多被留用至今,成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法律学术史的珍贵来源。而且该书在翻译、编辑、校雠、印制等方面也注重创立规范,出版严谨,装帧精良,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出版于清末预备立宪、创建中国近代国家机构的时期,它的刊行为普及西方法治理念,推进法律改革,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