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 《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在修订2000年版和2005年版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即从90年代初至今的美国宪法发展史。
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近代中国遭遇的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先有清廷大举洋务,推行实用科学,苦心孤诣造就“同治中兴”.然而甲午之败,让人不免慨叹国家之积贫积弱-5只在于器物.也在于制度和人心,对“百代犹行秦法制”之弊,认识日深,于是立宪制,开国会,倡共和,修律法。然而以中国之老大帝国,难有小国“船小易调头”之利,沉重的传统,也不易收获一转百转、立竿见影的效果,中国转型之艰.历时之久,似乎是国誊使然。
本书通过讲述塞缪尔 雷波维兹的律师生涯中精彩、引起轰动的数十个辩护实例,描绘了他如何在法庭上多次绝地反击,给予控方当头一棒,以及他为这些案件做了哪些准备、如何调查证据、如何询问证人、如何将庭审的节奏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如何打动陪审团、遇到过哪些阻碍和挫折。
美国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国家,从殖民地时期的生存之战,到革命时期的独立之战,直至今天的海外反恐战争,美国几乎是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在这所有的战争中,对美国人影响*的一次,莫过于1860年代的南北战争,这场内战的伤亡人数,超过此后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伤亡人数的总和。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黑人奴隶参与战争后,完全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性质,也冲击了既有的战争法则。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林肯麾下的将领们授权弗朗西斯利伯起草了一部战争守则,是为林肯守则。约翰维特教授的这部精彩绝伦之作,正是围绕着利伯及其守则的诞生过程,再现了波澜起伏、争议不断的美国战争法律史。 战争法是近代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准则,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背后都隐约浮现着战争法的影子。维特的这部《林肯守则》以生动而深刻的历
本书是一部判例集,选译了美国地方法院和联邦*高法院在过去两百多年来所判决的有关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一些经典判例,能够体现出一些法官对相关问题的法理思考和法律推理,而且译者做了必要的说明和学术性注释,有助于我国的法律学者加深对美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技术的了解。
本书特别适宜于宪法学家和经常适用成文宪法的法院。成文宪法虽然并非刚面世,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开始的非殖民化运动以来,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非洲各殖民好依据成文宪法不断宣布独立。它们中的大部分宪法是仿效“威斯敏斯特”模式,但其中的多数又被美国模式所取代。尼日利亚和加纳是循此步骤的两个重要的非洲国家。本书不仅关注美国模式的各国,而且也注意了其它类型宪法的国家。 作者相当精辟地分析了美国各法院各种不同类别的宪法解释方式,反映出他在这方面的高深造诣。这一特征在书中十分明显和突出。作者并不局限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而且还从成千上万判例汇编中相当成功地探究了美国其它法院判决的不足。这些汇编不易为开业律师利用,主要是由于代价太大,而这正是本书展示给国外读者的价值。书中包含了很有价值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美国专利商标局依据美国商标法和联邦法规的规定确立了一整套应用法律的具体原则,并结合多年的商标审查实践积累起大量对后来相似案件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判例以及适用于各审查环节的应用程序。 《商标审查指南》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所遵循的审查指南和程序,对美国商标申请人、代理人进行商标工作也具有参考意义。内容包括审查员手册及信息和解释,大致描述了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需要遵守或需授权遵守的程序。该书翻译了其中的两章。内容涉及商标申请中的实质审查部分,内容丰富,案例众多,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忙做农活,阴错阳差,孤儿院送来了喋喋不休的11岁红发女孩安妮。 安妮过上了自己期待已久的幸福生活,却开始不断闯祸,让所有人都头痛不已。 但她亲近自然,总给花朵湖泊取名字; 喜欢幻想,让生活焕发诗意; 善良坚韧,而不失天真; 知道努力去追求梦想,也懂得珍惜当下。 不的她能够赢得大家的喜爱吗?
\\\\\\\\\\\\\\\"【内容简介】: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9—1916)是 知名度的美国作家之一,也是作品在 上被翻译得 多的美国作家之一。他幼年因贫困辍学,做过小偷、水手、淘金客,足迹踏遍大半个世界,以“硬汉作家”成就大名,但 终以过量服用 品 自 杀。他坎坷丰富、大起大落的一生成就了他 的风格和魅力,历久不朽。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 的中篇小说杰作,被誉为 出色的动物题材小说,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 终野性占据了 。作者借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
作为一本聚集美国多个州及世界其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小法规的出版物,该书共有416条小法规,其中美国50个 州有248条,另有43个国家和2个地区共有168条。都属于作者——美国资深记者迪克.海曼经过长期调查揭露2000多条中的少部分,如他所说多是“荒谬、可笑、奇异、陈旧的法规”,同时与这些法规相匹配的还有18幅漫画,可谓图文并茂。本书对于中国法学界的读者了解外国的法律文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亦可作为学英语的大学生、中学生和英语爱好者的可读素材
美国的立国和兴起,是世界现代史的中心事件之一。美国的兴起与其宪政的相关度问题,更是身处现代化漩涡中竭力保全自身文明政教制度的中国知识界的核心关切。如今,离开这一事件、这一问题,中国知识界几近无法“正常”思维——吊诡的是,美国宪政对中国知识界来说迄今仍是未解之谜。 长期以来,我们思考美国宪政的一般路径是:将之拆解为一系列据说可放诸四海皆准而中国自不能不准的宪政“要件”,寻觅这些要件在中国的蛛丝马迹,嗣后有则再接再厉,无则奋起直追。然而,正如循此路径而进的宪法大家张君劢所示:这种路径终只会得出如下结论:中国人因所谓“民族劣根性”而缺少宪政习惯——这无异于说,除非彻底抛弃中国文明传统,否则永无“宪政”之日。
《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是中美关系史入物研究继美国传教士、外交官、税务司等群体后挖掘的又一新领域——法律职业群体研究,也是在近代法制史研究中以人物群体研究的视角来拓宽西法东渐的研究视野。《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通过论述1895—1928年美国在华法律职业人所从事的法律教育、司法审判、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职业活动,以及他们建立远东美国律师协会以加强联系、提高业务、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努力,揭示了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人作为一个整体,既是美国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一个缩影,又是美国对华进行文化教育渗透的一种体现,侧重于中国法律职业从无到有的近代化使命和当代中国走向法治的视角,对他们的法律活动所带来的法治模式、所体现的专业精神在当时产生的积极影响,以
美国经历了短短200多年的发展,一跃成为世界超级强国,鲜有国家可与之抗衡,这与其法律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所谓“法令行则国盛”。 本书以推动美国历史发展进程的一系列重要案件为主题,精心筛选了在美国极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40个案例,如奠定美国法院对宪法解释权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打破黑人、白人隔离教育的布朗诉托皮卡地方教育委员会案,还有轰动一时的“水门事件”等。这些案例主要涉及美国的政治、经济、教育、宗教、种族、女性权益及新闻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编者从案例发生的原因、解决途径、对美国社会的影响及对中国的借鉴价值等角度进行分析。 纵观国内外,同类书籍不胜枚举,如《美国经典案例解析》、《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美国民事诉讼法的制度案例与材料》等。本书博采众长,集各家之
周雅荣先生编著的这本《美国法律辞典(汉英双解)》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律和英语专业师生、律师、司法官员、翻译和研究工作者、涉外企业和驻美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赴美留学、创业和定居华人的参考工具书。内容包括学术性强的美国各门法律的术语,也涉及美国日常生活中与法律有关的用语。鉴于美国法律体系的渊源和路易斯安那州的特殊历史原因,本书还选编了若干主要在英国使用和存在于大陆法系内的法律词汇。全典共收词目及其相关词语一万五千条左右(包含缩略语等)。
美国法律制度是一个人们普遍感兴趣的重要话题。美国是世界上发达工业国家,也是大的民主政治国家之一。美国政治制度具有突出的法律特性,司法机构在制定公共政策及界定私人关系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得以实现的主要机制就是在通常的法院中进行的民事诉讼。 在本书中,我们将着重于美国民事诉讼程序的与众不同之处。我们也将把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与欧洲、拉丁美注入洲及日本实行的民法法系程序制度加以对比。我们希望,对比能够避免把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与非现实的司法制度进行比较而对之作理想化的解释或加以贬低。
本书分版权、专利与商标三大部分,全面阐述博大精深的、以判例发展起来的美国知识产权法。本书将其制度与理论融会贯通,将成文法、判例与学说铸成一体,既简明扼要,又面面俱到;既有我们惯常所见法学通论或教材类著作的系统性,更将美国特色——判例法融汇在其系统性的柜架中,同时避免了传统法学教材抽象、空洞的缺陷,以及繁琐的案例材料汇编的堆砌、隔膜,是一部了解美国知识产权法的精要读本。 而且,虽然本书篇幅不大,但几乎囊括了美国知识产权制度有史以来的绝大多数学说与制度细节。比如,版权法的宪法基础、版权法上修正案问题、转化性使用、仿讽、 “灰色商品”、实用作品的可分离性,机器一转化测试、发明人实体学说、类似与非类似技术原则、中用权、整体市场规则,商标使用中的市场渗透规则、自然扩张学说、填补
《外国人侵权请求法》根源于1789年《司法法》第9条,经过几次修订后,目前编纂在《美国法典》第1350条,规定:“对外国人仅基于所实施的违反万国法或者美国缔结的条约提起的任何侵权民事诉讼,联邦地方法院具有初始管辖权。”该条款制定出来后基本上处于沉寂状态,直到1980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Filartiga v.Pena-Irala案中的判决让《外国人侵权请求法》走上了复兴之路,同时也在学术界掀起了对于《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出台背景与立法目的的争论。目前,一般认为,《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通过,直接原因是回应Maibois事件等外交危机,避免因“拒绝司法”而陷联邦政府于不利地位。终,在宪政体制上,联邦主义占据主导,联邦法院成了审理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的主要司法机关。 在长期的实践中,面对各界的争议以及社会不断变迁的现实,《外国人侵权
美国法学院经典、权威的教科书。本书从联邦和州的分权、美国诉讼制度的历史传统、美国民诉法应对新问题的灵活性和生命力这三条线索出发,系统阐释了美国民诉基本制度和原理原则。本书*的特点是:理论与判例的结合。作者将复杂的判例分门别类,提炼判例主旨,分析判例中蕴含的原则和规则,再将其加以区别或找出关联,逐步说明推理过程。总之,对于大陆法系的环境中学习英美法系的人来说,藉此一卷,可清楚地把握纷繁复杂的美国民诉制度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