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国家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对于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刑法的海外宣传介绍工作,将中国刑法介绍给世界,是增进中国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间交流的重要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刑法的翻译和对外宣介工作,根据2021年出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刑法特刊)和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刑法历次修改的情况进行梳理,并对刑法文本进行编排,成立专门的英文翻译工作组,对刑法文本进行翻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法学条例》已经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 的决定》修正)。
本书囊括了在国际上影响重大的近六十部国际条约,惯例、协定,展示了国际经济关系的精髓,体现了当今国际经济法领域研究的方向,集资料性,实用性于一体,结构合理,中英文对照的开式方便查找和引用,更有益于读者对条约、惯例的理解,是国际经济法专业师生,研究人员及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重要的参考书籍。 本书分上、下两册。本册主要收录了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等方面的国际条约、惯例。
本书是2000年7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海关法,为适应广大读者需要,推出中英文对照版。
本书是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英对照书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7年5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996年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7年2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 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997年2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号 《
一 概述(一)国际刑事法院概述(二)《手册》的目的及使用二 执行的一般问题三 执行的具体问题四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补充性五 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一)缔约国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二)未来的展望
(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全球经济发展进入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也在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立法问题迫在眉睫。为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使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与发展情况,我们收集了联合国贸法会1996年、2001年分别制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及其颁布指南》和《电子签名示范法》以及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欧盟、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资料,并将其翻译、整理、汇集成册。相信该书对于已经开展或准备开展电子商务的各类企业有一定的参考,同时也能够为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和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进行了较大范围的调整,国务院各主管部门也相应调整了进出口管理措施。为方便海关等到有关管理部门、从事进出口的企业、报关企业、预录入企业和其他单位及个人了解*的进出口税则税率、进口环节代征税税率、海关监管条件,以及出口退税税率等,及时办理报关手续,我们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英文对照版),(以下简称《中英文税则》)。 为便于使用本书,现说明如下: 第1列为“税则号列”,其8位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完全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海关的10位数编码。 第2列为“货品的中文名称”。 第3列为“进口税率”,其中第1栏是惠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