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讲到法律史本身的问题,这是一部史的研究,无疑将溯及法律的发展过程,并注意法律的变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第二个目的即在于讨论中国古代法律自汉至清有无重大变化。各朝的法律不同,法典体制和内容、司法组织、司法程序、刑罚以及各种罪名的处分都有所不同。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将汉代
《论法的精神(上、下)》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倾力二十年,跨时代的经典巨著,被黑格尔誉为 一部美妙的著作 。 该书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反映了当时欧洲大陆各国,特别是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和新兴资本主义之间的尖锐矛盾以及行将到来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要求。阐述了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气候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影响。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论述了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等。
历经二十五载生机勃发,难被超越之法律通识经典。于浩瀚法域中追寻法理要义,以文学手法来探究法律真谛。启迪读者领悟法律之精妙,激发读者思考中国之愿景。
《数字化、人工智能和刑法》是德国著名刑法学家希尔根多夫教授近年来耕耘在数字化、人工智能与刑法这一刑法前沿领域的研究成果。全书共分基础理论、网络法、人工智能与(刑)法、自主驾驶和法律、刑事程序法及拾遗六个部分。全书紧密围绕 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 这一核心,内容既包含基础理论、网络法等 传统 法律问题,又包含与人工智能技术及具体的自主驾驶技术相关的前沿问题。希尔根多夫教授本人热心于中德刑法学术交流,对中国刑法学理论现状和需求有深入的认识,《数字化、人工智能和刑法》内容也有所侧重地选取了为中国刑法学所需的、可以引发中德两国学者共鸣的内容,可谓对症之作。
本书是苏力教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0年任期内各种致辞的汇集,主要是迎新和毕业致辞。苏力的致辞一洗官腔套话,贴近年轻学生的心灵与生活,在当时就引起了校园轰动,并逐渐成为每年6月(毕业)和9月(迎新)学生们翘首期待的一道风景。苏力的致辞还引领了一股清新致辞的风气,从苏力开始,一系列大学校长、院长的清新致辞纷纷涌现。在书中,苏力还专门讨论了大学致辞与政治修辞,阐述他表里如一的致辞理念,这对于教育界同人也有很大参考价值。 本书第二版改正了原书中的错讹,重新调整了每篇文章的语句,使全书表述更为流畅的同时也对后两篇修辞文章进行了调整补充。
2012年新的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施行以来,纪检监察公文从格式到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教材就是以近期新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的,同时密切与纪检监察的业务实际相联系,希望有助于学生和广大读者业务能力的提升。教材从公文的基本知识开始,从格式到内容作了一个系统介绍,以便于读者理解掌握。主体部分从纪检监察公文概述、执纪审查公文、案件审理公文、纪检信访举报类公文和纪检监察信息的写作五部分对纪检监察公文及其写作作了详细解读。《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紧贴发展着的纪检监察公文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实践性,通过各种公文的格式、样式及附例展示增强了教材自身的可读性,从而使广大学生和实际工作者受到教益。
欧根 埃利希在中国的法社会学界可谓家喻户晓。其提到: 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于立法,也不在于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 也许这句话中就包含有任何一种法社会学原理的精髓。其著作《法社会学原理》奠定了社会法学这门学科的基本地位。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一书中围绕着 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法学,也不在司法裁决,而在社会本身 的主题,系统地阐述了其 法律社会学 基本原理,特别是其中的 活法 观念。这一观念批判了概念法学的国家主义法观念,指出真正的法律不是由国家制定的成文法,而是由各种社会联合体自发产生的和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实际起作用的法律,其本质就是联合体的内部秩序。法律包括法律事实、法律规范和法律命题三个方面,后二者是法学家在认识前者的基础上创制的。法律规范又分为一级规范
本书是对刑事证据审查的实务图书,本书共九章,按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证据种类的排序编排体例。结合典型案例,对每类证据审查的运用规则做一阐释指引。每章附上节选的相关公检法三部门配套规定、相关证据专门性规定(地方性规定仅作办案参考),便于读者速查速用。具体如下:章 物证、书证;第二章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第三章 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第四章 鉴定意见;第五章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第六章 试听资料;电子数据;第七章 技术调查、侦查证据;第八章 非法证据排除;第九章 证据的综合审查与运用。
本书立足于 新能源 中的 光伏发电 的法律知识要点,以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的工作经验、教训和感悟为第二重点,不仅整合 行业 专业 ,而且,力求在知识体系上形成 化学反应 ,让 知识点 和 操作技能 相互融汇贯通,相互交融,形成新的系统性的工作 心法 。本书的主要内容有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知识要点。知识要点使本书更言之有物,有具体的靶心所指。同时借势 新能源 ,增加本书流量。第二,更重要的是,本书加入法律尽职调查的知识积淀,希望本书整合并呈现法律尽职调查中实操案例的 阶段性 工作成果。
本书是一本关于法学论文写作技能的著作。 在内容上,主要包括论文写作的基本原理、要求、技能、规范、方法等。 本书特点之一是,几乎涵盖了论文的每一个角落,力争无遗漏; 另一个特点是注重讲理,而不仅仅告诉读者技能是什么; 第三,为了避免单纯展开的规范形式单调、僵化,文中穿插了哲学、古文、诗词等类比性的表述。
本书作者约翰 奥斯丁被誉为 现代英国法理学之父 ,亦是法律实证主义创始人之一。其法律思想和理念集中体现在《法理学的范围》一书中。本书的出现,导引了影响深远的分析法学的浮出。这一文本,是纲领性、旗帜性的文献。即使是在今日,我们也依然需要重新关注、阅读、解释和回应这一文本所提出的观念和问题。
本书是关于国家安全学理论的专题研究。全书共包括:第一章 国家安全学:历史回顾、现状分析及未来展望;第二章 国家安全学是怎么诞生的:评《刘跃进国家安全文集》;第三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的若干争议问题;第四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的八大问题再探索;第五章 大安全格局和大安全学的共融共生;第六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再思考:兼论国家安全类型思维;第七章 国家安全学与国家安全泛化;第八章 我国国家安全学 三大体系 建设;第九章 新文科背景下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第十章 国家安全学下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第十一章 构建国家安全战略学;第十二章 构建国家安全案例学;第十三章 构建国家安全保障学;第十四章 构建国家安全史学;第十五章 国家安全思想史的学科定位及体系构建;第十六章 国
全书遵循先总后分、先普遍后特殊、先理论基础后具体实践的总体思路,共分为 法学基础 法的概念与法的方法 中国的法与社会 三个板块,分别介绍了《利维坦》《联邦党人文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和国家》《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道德原则与政治义务》《论法律》《法理学的范围》《纯粹法理论》《法律的概念》《法律帝国》《法社会学》《乡土中国》《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共14本法学经典著作。 法学基础 作为第一板块,主要包括对《利维坦》《联邦党人文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和国家》《民主与不信任:司法审查的一个理论》《道德原则与政治义务》6本著作的导读。它们共同关注法学的基本问题与基本概念,同时也密切关注法律、国家与具体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理念的关系。《利维坦》的研究
本书由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学者约翰 布劳恩耗时三十年根据19世纪德国著名法学家爱德华 甘斯现存所有 自然法与普遍法历史 讲座学生笔记整理而成。原书一经出版便被评价为是当今德国古典哲学研究领域的 巨大收获 (吕迪格 布伯纳语),是 所有从事黑格尔及其弟子研究之人的幸事 (米夏埃尔 帕夫利克语)。本书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黑格尔,也将带领我们认识爱德华 甘斯这位不应被遗忘的法学家,同时填补黑格尔与马克思之间一处重要的研究空白。
本书通过引入心理学、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剖析司法案件错判的成因。作者结合了大量科学研究和实际案例分析指出: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人们在认知、记忆和判断上的天然缺陷,刑事司法系统的诸多基本假设缺乏科学证据的支持。 在大量的科学研究及案例支持下,本福拉多表明了:刑事审判体系并不是一个严密稳固的系统,而是一系列功能失调的部门集合。不公正的要素已经扎根在法律体系当中,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诉讼结果。 本书涵盖了司法审判中的10个角色身份 被害人、警察、犯罪嫌疑人、检察官、陪审团、证人、法官、公众、罪犯;从科学角度提出了诸多富有创建、引人深思的论点,并为未来的司法改革提出了详尽可行的解决方案。
本书是西塞罗在政治法律方面重要的两部著作。他试图用希腊的政治理论术语解释罗马的历史。他鄙弃民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君主政体,主张由这三者结合而成的混和政体。阅读此书,对于我们了解古罗马和古希腊的政治法律制度及其对后世的影响是必不可少的。
立法法理学是一门 从法律理论的角度研究立法问题 的学问,也是一种研究立法问题的新路径。本书收录了在第四届比荷卢-斯堪的纳维亚法律理论研讨会上发表的十篇有关立法法理学的论文以及一篇导读性质的文章。这些文章主要探讨了立法与理性、法律的数量与质量、法律的可预见性与灵活性、立法中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等学理性问题,以及如何制定欧盟法、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完善立法、如何评估立法等实践性问题,呈现了立法法理学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被视为享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苏联法哲学代表作。该书自出版以来,始终构成相关学术探讨和论争的不竭源泉。帕舒卡尼斯在书中凭借极具想象力的方式,巧妙地融通和发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零散思想,将主要由马克思示范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迁移至法学研究领域,在基本经济概念和基本法律概念、商品形式和法的形式、商品拜物教和法权拜物教之间建立起分析上的对应性,由此努力将法律学合理地提升为法的一般理论。摆在读者面前的是译自1927年俄文第三版的全新中译本,其中配有大量的译者注,用以说明引文的出处,比对引文的内容。此外,《德文版序言》(1929年)和《马克思主义法理论与社会主义建设》(1927年)亦作为附录收入本书。
普利策奖、国家图书奖获得者理查德 罗兹,在本书中追寻 犯罪学领域的达尔文 朗尼 阿森斯的犯罪研究之路,走进那些世界上*暴虐、*凶恶的灵魂深处。 朗尼 阿森斯生于一个暴力之家,当他开始在大学攻读犯罪学学位后,便致力于于 人为什么会变得暴力 这个问题的研究发现。阿森斯为数百名暴力罪犯做了深度访谈,这项努力持续了近十年,*终让他得到了 暴力化 这一发现。这是一个可以适用于任何一个人的四阶段理论,无论他们的种族、性别、基因、社会经济地位如何,只要完整经历过这一阶段,都会沦为一名危险的暴力罪犯。 《他们为什么杀人》集合传记、犯罪学、社会学、知识史于一身,对于那些想知道 人为什么会变得暴力,我们能为此做些什么 的人,本书提供了极为关键的观点与视角。
本书是著名律师、教授、法医病理学专家及资深媒体人多年宝贵经验的集结,有理论也有实践。理论部分解读了与刑事辩护有关的现状、发展、制度,包括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无罪推定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程序辩护、刑事证据、法医病理学、互联网时代的媒体转型等;实践部分结合具体案例,如雷洋案、念斌案等,通过案例展示刑事辩护实操技巧,解决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脉络清晰,内容丰满,知识性极广,可读性极强。
对于许多观察者来说,欧洲法似乎仅仅是历史在其任意生长过程中的一件终端产品。必须承认,两千五百年来,西方的法律体系从未沿着一条不言而喻的清晰轨迹向前发展。塔玛尔 赫尔佐格在《欧洲法律简史》一书中为欧洲法描绘出全新的路线图,她不仅揭示了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关联性,并且将欧洲法潜在的发展模式勾勒了出来。她试图告诉人们如何界定欧洲法,在哪里可以捕捉到欧洲法的踪影,谁才是欧洲法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欧洲法又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和影响;她把法律规范置于历史情景之中,读者们由此可以感受到法律本身的可塑性和易变性。 赫尔佐格描述了欧洲的法律体系如何从远古时代一步一步地走到以欧盟建立为标志的今天。尽管罗马法几乎在欧洲法的每一种形态之中都发挥着支柱性的作用,然而无论是从一个世纪到下一个世纪,还是从一个地方
普里特 巴拉拉,被称为 击溃华尔街的人 。他经手过诸多充满争议的重大案件,精彩得有如一部美国律政剧,包括集体诈领退休金、对冲基金富豪主导的美国大一起内幕交易案、纽约州前众议院议长贪腐案等。 但在强硬的外表青后,巴拉拉是一个正直、诚实、热情的人。他严格的司法态度由这样一和信念所驱动:尽管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但正义并不单纯存在于法律条文之中,它更存在于解释和执行这此法律的人的思想和心灵中。巴拉拉在这本用几十年的经验写成的书中,以一个个生动的秦例,向读者展现司法实践的真实而貌,同时讨论了价值观和 心态在他评估、调查和起诉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透过复尜的案件,他带我们一起恩考.正义到底意味着什么,正义在真实生活和案例中可以变得何等复杂,怎样才叫作伸张正义,以及他是如何将自己关于正义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