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张明楷教授风格鲜明、独步学林的代表作。无论是理论体系的构建,抑或分析问题的逻辑,都带有强烈的法益保护思想和浓厚的大陆刑法理论的气息。 作者抉微发隐、深考精思,一以贯之地以刑法解释学为本体,发掘成文法的真实含义和内在理念。第六版仍然坚持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在违法性方面采取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在责任领域采取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在刑罚论领域采取以责任刑限制预防刑的并合刑论。 第六版再次扩容近六十万字,不仅增加了《刑法修正案(十)》《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内容以及2016年7月以后公布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还在以下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增删与修改: ,在刑法基础论方面,对刑法的修改、刑法的基本原则与溯及力等问题增加了相关内容;第二,在犯罪论
《公司法案例教学》一书系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公司法领域的有名专家虞政平先生倾注十年之心力而铸就的公司法案例教学专著。自该书靠前次出版后,获得读者广泛好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获得社会广泛认可。今源于2013年《公司法》之修订以及《公司法解释(四)》的出台,虞政平先生对该著作进行了大范围重新修订,遂诞生《公司法案例教学(第二版)》一书。本书文字达220余万字,案例总数达220个。其主要内容贯穿公司设立与权能、公司人格与揭穿面纱、公司资本与股票、股东资格与权利、股权转让、公司决议与高管职责、公司并购、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诉讼之执行、公司中犯罪十个部分。所选案例类型以民商事纠纷为主,并涉及行政、刑事以及执行等,书中采用一案一主题一评述的编选原则,每一件案例均体现了公司法的一个知识要点。本书
《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程序性保障及审查》以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为出发点,在充分考虑我国鉴定意见证据能力问题的困境之后,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并从程序角度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的措施。其中,特别就鉴定人隐蔽出庭作证制度、鉴定意见证据审查的新模式——专家陪审员制度予以充分介绍。
早在黄帝时期,中华法制文明的曙光便已投射在中华大地上。自夏朝立国,迄至末代王朝——清朝的覆没,经历了四千多年有文字可考的、没有中断的历史发展过程。就中华法制文明而言,其特殊性、完整性、包容性均为世界法制文明史之最。中华法制文明史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概述如下:重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重尊卑伦序,引礼入法;重以德化民,德法共治;重安人宁国,移风易俗;重九族相亲,协和万邦;重法为治具,彰善瘅恶;重天人合一,中平和谐;重文化渊源,百家争鸣;重理性思维,鉴古明今……在新时代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中华法制文明将发挥其创造性的史鉴作用。
陈兴良教授的《共同犯罪论》(第四版)一书,立足于我国关于共同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并吸收和借鉴德日关于正犯与共犯的学说,初步建构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共犯教义学理论体系。本书初版于1992年,系作者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此后,随着我国对共同犯罪的立法演变和司法发展,作者对本书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与补充,先后出版了第二、三版。本书第四版对全书的体系和内容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写和重写,进一步完善了共犯理论的框架结构,将近年来我国在共同犯罪领域的前沿性研究成果予以吸收,并及时反映我国共同犯罪的司法实践发展状况,对共同犯罪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以此充实本书的内容。本书是我国共同犯罪研究领域的集大成之作,充分展示了我国共犯教义学的理论成果。
《未成年人犯罪与少年司法制度创新》内容包括: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风险因素及预防对策、药家鑫事件折射出的教育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亲职教育问题、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问题、我国未成年人帮教制度与司法救助、我国涉诉未来成人心理疏导与心理测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中的帮教责任。
《法治文明溯源:中华法系经典案例解析》选取案例涉及的判官,上至帝王将相,下至普通基层司法官员,既有历史上的著名官员狄仁杰、白居易、包拯、文天祥、王阳明、海瑞、于成龙等,也有普通县令和不太知名的审判官。选取的案例中既有在湖南全省公立高等中学堂读书时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中所写“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涉及的“徙木为信”典故,也有董仲舒春秋决狱、柳宗元《驳(复仇议)》等产生重大历史影响的判决案例和司件,还有宋太祖判失猪、县令审汤圆等有趣小案。 《法治文明溯源:中华法系经典案例解析》选取的案例,具有真实性、典型性、适用性的特点,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有助于当代人深入了解中华法律文化的根脉,了解中华法系的源头、形成与发展。
本书是对犯罪参与这一刑法学中最复杂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论述的学术专著。其在对我国刑法采取单一正犯体系及所具有的特色和优势做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运用单一正犯理论,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际,对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及共同犯罪人,做了颇有新意的阐述;同时对为何不能用区分制体系下流行的犯罪共同说或行为共同说、共犯从属性论、间接正犯论、共同正犯论等理论学说,来解释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及其所涉相关问题,做了令人信服的说明;对我国刑法学界在共犯解释论上存在的将主犯正犯化、从犯帮助犯化的倾向,从其产生的根源、存在的隐患以及为何应予扭转,做了发人深省的提醒;还对如何正确处理身份犯的共同犯罪、承继的共同犯罪、退出参与的犯罪等问题,做了深入的探究,得出了让人耳目一新的结论。
本书系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六工作组(下称第十六工作组)的调研成果。第十六工作组成立于2021年9月,汇集了一批建设工程质量纠纷领域的专家,历经三十余次线上、线下工作会议研讨和多轮审核完善,最终顺利完成本书。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分为八章,系统梳理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所涉及的普遍性问题与一般处理方法,下篇分为十一章,重点针对实践中典型的工程进行具体演绎分析。此外,本书最后还附有与建设工程质量有关的常见工程术语、常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汇总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数据统计与分析三个附录,为读者全面、精准把握工程技术及质量纠纷法律问题提供便利。本书坚持立足国情,强化问题导向,系统梳理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全面吸收了建设工程领域立法、司法、仲裁新进展,归纳提炼了司法和仲裁实
《证券法信息披露导论》是证券法学专家郭锋教授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近期新力作。该书全面构建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理论框架,详细阐释了信息披露主要制度,包括信息披露价值功能、信息披露学说、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类型、自愿披露与安全港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信息披露主要文件类型和证监会制定的格式准则进行了介绍,对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自律监管,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
《毒品犯罪办案指引》由肖先华主编
本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进度管理的一般知识、中国建设工程工期争议解决回望、工期争议解决应当收集整理的材料、工期延误事件识别、工期延误责任量化、工期延误损失量化、工期鉴定、工期延误专家证人以及工期反索赔等相关内容。本书将中国的建设工程工期争议解决现状与靠前优选研究成果相结合,试图从进度管理、工期分析与鉴定的专业角度,在分析中国建设工程工期争议解决相关索赔依据与案例的基础之上,研判裁判机构以及工期鉴定等专业人员在分析延误事件、确定延误天数、责任与损失时所采用的方法和秉持的原则,以期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此外,本书尽可能详细列明工期争议解决过程中的相关重要阶段,从证据搜集到延误事件识别再到延误责任与损失量化,条理分明,深入浅出,层层剖析,并通过列示范例来模拟工期鉴定意见书出具与工期延误
本书作者结合《民法典》以及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经验,对第一版进行修改和完善,增加了《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并将其作为研讨法学方法论的素材,还借由相关案例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进行了说明。本书有助于读者妥当运用法学方法对《民法典》文本展开解释,从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形成对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解释力的知识和话语体系。
本书以婚姻家庭方面发生的主体案件作为裁判分析主线,列举近百余种婚姻家庭中常见的和疑难的现象,并提出百余种法律问题,并且在每个问题后还归纳出每个法律问题的核心价值主题。本书作者经过3年时间的修订整合,将婚姻家庭方面的各种常见问题及疑难纠纷相关的指导、参阅案例网罗殆尽。编者化繁为简,分曹部署,取易查捷,纲举目张,为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公众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方面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性实务用书。
《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理解与适用》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编著
本书涵盖了法律、规制和技术领域的重要议题:考察了技术规则的核心价值观;观察了技术发展对现有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所带来的挑战;探讨了技术发展对监管框架所产生的影响;就医学卫生、人口家庭、商业贸易、公共安全、通信文化、环境能源等关键领域的技术、法律、规制三者的演变进行分享阐述。本书对于新技术条件下法律和规制的变化保持着密切且专注的审视、反思和解读,书中既有详实的应用案例作为支撑,亦有严谨的学理分析作为延展,生动形象地展示了技术法治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汇编:2023年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编
本书将“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第三者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作为诈骗界与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以“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与其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为解释理念,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与金融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的立法与司法现实,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刑法理论之林展开讨论;既对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创新的解释结论,又以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中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既注重以妥当的法哲学理念为指导解释刑法条文,又重视从具体生活事实与解释结论中抽象出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