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第2版)》以我国《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借鉴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婚姻家庭继承立法与司法实践,吸收国内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研究的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论述了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法(第5版)》系统地阐述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制度与有关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法导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在联系我国现行立法与司法实践基础上,重点阐述了各部门法原理与我国立法制度,讲述有关工业产权、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主要专门国际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并根据相关法律*修订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充实,以方便教师与学生使用。 显示部分信息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逐年提升和法学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和案例研究越来越受到关注。通过案例教学和研究,能够培养学生发现与提出法律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对立法和司法适用的深入理解,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思考、辩论、演讲、应变等能力,同时可以加强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研习案例的基本方法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研究具体案件的性质、涉及的相关法律关系及效力、现行相关立法的规定以及法律的正确适用,寻求案件得以客观、公正处理的途径和方法,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书作者多年来一直从事本科知识产权法学案例研习课和研讨课的教学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在案例教学中,立足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
卓冬青等编著的《婚姻家庭法》是在第三版的基础上修订的。本次修订,除了结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8月13日起实施)外,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对第三版的婚姻关系法和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法律适用的内容进行较大的修改。本书经修订后,观点更新颖,引证法律更充分,章节布局更合理,语言表述更简练。《婚姻家庭法》从婚姻家庭的理论、婚姻关系法、家庭关系法、继承关系法、涉外婚姻和区际婚姻家庭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我国婚姻家庭法进行系统阐述。同时,对一些法律尚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社会现象也进行了分析。《婚姻家庭法》体现了婚姻家庭法立法的*要求和司法的*精神,也体现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做
作者在该部专著中参考和运用了大量中外资料,首先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如层层剥笋,用明晰的笔触为读者清楚地分析了财产这一基本概念在法律上的界定,指出财产是“能够获取经济收益,并且具有一般等价性的权利”,并以此为出发点,进而分析了财产的必要属性,既有用性、稀缺性和可界定性。在这一基础上,作者对知识产权的界定、性质及其独特的属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对于传统的“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的说法提出了质疑,认为知识产权在本质上“是对知识产品的垄断性经营权”,在内容上“是没有权利客观”的“权利型财产”,在形式上是具有收益可能的“准财产”,在运行中具有“知识产的流失指的是稀缺性的降低”的特点等等新的提法和观点。在厘清了知识产与物权的区别的基础上,作者还提出知识产权制度与物权制度具有本质区别。
实践中诸如应收帐款质押等普通债权质押活动如火如茶开展,但因为法律规定的欠缺或过于简单,致使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本书通过分析调关理论和实践的现状,指出利益均衡考量的缺失是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因而主张基于普通债权区别于动产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特性,构建普通债权质押制度时应重视对利益均衡的思考。基于利益均衡的考量,本书第二章开始逐-追述了普通债权质押标的、质权之设立、质权效力范围和质权实现机制等问题。 《论普通债权质押》以现状问题为逻辑起点,落脚于制度构建,将利益均衡的考量作为二者之间的桥梁和贯穿全文的红线,旨在为我国普通债权质押制度的具体构建和完善提出意见及建议。
陈丽洁主编的《合同审查的结构与方法(企业合同审查指引修订版)》是中国移动在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之上总结形成的合同审查方法和指南。 ????涵盖了企业可能涉及的各种合同和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示范条款,是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审查时的实用指引。 ????《合同审查的结构与方法(企业合同审查指引修订版)》结合企业在合同审查方面的长期实践经验,对合同审查的架构以及具体的方法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总结,深入浅出,不失为一部值得参考和借鉴的佳作。 ????
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体现了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相互协调的法律构造思想。私法自治崇尚意思自由,民事主体依其意思从事民事活动,若意思表示错误,交易即无效或被撤销。然而,对于信赖意思表示有效的善意相对人,民法又不能不保护,因为交易信赖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寻求错误表意人与信赖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法律价值所在。为此,意思表示错摸制度包括两项客:一是赋予错误的表意人以撤销权,二是赋予相对人以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 意思表术错误制度涉及民法的核心问题,且蕴涵精采的法哲学基础。表意人享有撤销权的理论根据源于康德、黑格尔创立的自由意志哲学;相对人享有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论根据在于信赖家护思潮。自近代以来,错误犹如一颗摧残的明珠吸引了众多法学家不懈的探索,如曹芬迈夫、朴蒂埃、萨维尼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通过后的《物权法》以传统物权法理论为基础,并借鉴了世界上不少国家或者地区物权制度的先进经验,同时吸收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有关物权的民事立法和民事审判实践经验,是一部先进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由于《物权法》的许多规定原则性较强,所以,在《物权法》实施以后,特别重要的任务是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物权法》。本书结合《物权法》条文的内容和精神对物权法理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论述,以适合教学需求。同时在编写中注意与司法考试的精神相结合,每一章后面针对本章知识要点配以相应的司法考试经典案例,从而增强教材的实用性。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第2版)》根据*颁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本书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满足教学、学习及研究的需要。本书既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案例教学用书,也可作为研究生的学习参考书,还可作为司法实务部门处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时的参考书。本书由陈苇担任主编。
本书选取了大量典型案例,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对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及各类合同作了全面系统而又生动的阐述。全书共分23章,章至第八章就合同的基本制度,包括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担保、变更、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结合典型案例作了具体而又深刻的论述,第九章至第二十三章对各类合同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作了探讨。每章之下设“本章知识点概要”,对各章所涉及的主要知识点作了简明扼要、提纲挈领的提示和归纳。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用书;也可供律师、法官等法律职业人士阅读使用;亦可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有关研究人员参考使用。
根据新合同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合同法》结合我国《民法通则》、相关的民事法律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有关合同的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广泛采纳国外合同立法和司法的先进经验,吸收国内外合同理论研究的先进成果,力求系统精到地阐述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详尽地介绍合同法的基本知识。由于《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合同法》主要针对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所以,内容的编写在全面阐述合同法基本理论的同时,更注重知识的应用性,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理论性、知识性、应用性三者统一而突出应用性,本国法条与外国法条相印证而以本国法条为主,基础知识与前沿理论兼顾而立足于基础知识。在行文上,力求简洁明了,平白易懂,对重点难点问题尽量以例子说明。 《应用型
我们根据高等学校法学专业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适应综合性大学法学院对本科生的教学要求,按照便于学生学习、理解和掌握本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的需要,兼顾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及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需要,编写本教材。本教材主要具有以下特色: ,在写作队伍上,本书的大部分作者是全国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的专职教师。他们具有扎实的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专业理论基础,并且长期从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的教学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二,在写作结构上,根据法学专业本科生教学的目的和要求,本书各章内容的写作结构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引文、正文和结尾。首先,在引文部分,写明本章 学习的内容和重点 ,然后以 导入案例 作为全章内容的学习引导。其次,在正文部分,以阐释基本知识和基本
《物权法案例研习》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案例研习系列教材之一,编写体例遵循该系列教材的统一要求。本教材共5编17章,具体由刘智慧和寇广萍共同筹划,分工完成,内容基本依我国《物权法》的制度体系设置。各编的写作分工为:刘智慧:至三编、第五编;寇广萍:第四编。 每个国家的法学教育体系都有与本国教育理念、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特点,但是,培养出既有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又具备熟练的实务技能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无疑是世界各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共同目标。在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理论和实务上对于某些制度一直存在着争议。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需要我们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对各具体制度作更加精益求精的设计和安排,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另一方面更需要我们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