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商科学生用(英文版第7版全新版高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双语教学教材) 》是英文影印版教材,原著Law for Business Students是英国法学专家阿历克斯·亚当斯专为商科学生撰写的一本简明教材。全书以通俗的语言系统介绍了企业从事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强调法律原理的应用。全书内容简明实用,案例和专栏资料丰富,并包含大量的练习,适合用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商法、经济法等相关课程的双语教材。
本书对我国新出现的大调解制度的经验,运用了上海和绵阳等地方的实证性数据和资料,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对于现在各地法院出现且重视的审前程序的调解、诉调对接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指导实践,同时对调解制度原本基础的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澄清。
民法以其博大精深而源远流长。理论与立法的发展对民商法教学与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案例教学作为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重要性日益彰显。本丛书秉承法学专业本科教程的核心内容,紧扣重点和难点,结合司法实务中的*案例,聚焦案例的争议点,以期为读者提供一套全新的系列案例教程。 本案例教材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介绍、处理结果、争议焦点、法理分析、争鸣五个部分,这一体例可以充分地体现实践、法律、理论的结合。本案例教材力争以简洁的语言明确问题,解析实例,说明法理,使学生能够一目了然。特别强调现行法的规定,并通过实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规定,以增强学生自觉适用法律的能力。为了配合对案例的理解,编者们注意在案例后援引了*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在“争鸣”中做了进一步的探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根据*对成人高等教育法学科类教材的编写要求,作者对原来教材分别作了审定和重新修订。这批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力求完整、准确地阐述各学科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努力做到科学、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统一。
我国古代海关的起源,一般认为是在西周,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其名称几经变迁,经历过关、塞、关楼、津、市、市舶司、月港督饷馆、钞关、户关、工关、榷关、常关等,直到清代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中国历史上才次出现了正式的、以海关命名的进出境关口。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丧失了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管理权。为收回海关主权,培养我国自己的海关人才,清政府于1908年在北京创办了税务学堂,开创了我国海关高等教育的先河。1913年,北洋政府*批准改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在四十余年的办学中,该校为中国海关培养了二千余名专业人才。 新中国的海关专业教育起步于1953年,以上海海关学校的设立为标志。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海关学校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
本书是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编写的商法教材。 法律专业由于其本身法律类课程的分类比较细,开设了民法、商法、经济法等课程,商法课程依据其部门法的划分,包括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内容。但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律类课程不可能像法律专业学生一样面面俱到,学生通过学习商法课程,掌握商事交往中一定的法律知识。因此,本书在体例上突破了理论上商法的界限,着重从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增加了商事交往中经常涉及的合同法等内容。考虑到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有些内容故未列入,如海商法因学生较少涉及就未列入本教材;同时还增加了诉讼、仲裁等相关内容。
本书根据*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研讨会的精神,制定了“电子商务法”课程的新教材写作大纲。本书阐述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市场法制环境的问题。对于网络游戏、电子金融、移动商务中的法律问题等都有专门章节阐述。对于*的电子商务法律难题和电子商务法律的新进展,特别是解决电子商务法律纠纷的实务给予应有的重视。 本书不但适合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信息技术和法学等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使用,也可供从事电子商务法律实务或科学研究的人员,如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等对此有兴趣的人阅读。
基于法学本科教育一贯强调“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立法”的特点,本着理论与实践、法理与法条、法律与法案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提炼学者观点、跟踪学科前沿、反映立法动态、在追求教材内容满足知识表达的系统性与结构安排完整性的同时,又注重著述规范的学术性。既重视对商法学理论的全面梳理,又力求及时对*的商事立法作精确阐释;对实务工作者而言,更具针对性。
本书用分析、比较的方法,对票据关系、票据基础关系、票据抗辩、票据伪造与票据变造、票据丧失及补救、空白授权票据等樯据法规定的基本制度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对各种票据的具体操作制度,如汇票的各种票据行为、付款制度、追索制度,以及本票与汇票的异同、支票与汇票的异同进行了较详尽的讨论;同时对中国《票据法》中规定的“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也作了简要介绍。 本书立足于中国内地的票据法律、法规和票据运作实务,同时也参考了大量的其他国家、地区的票据立法和票据法律理论;不仅阐释了票据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而且指出了中国内地票据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定的方法。 本书适合做大专院校法学、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的教材;对从事与票据有关业务的人员如财会人员、银行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至今虽无成文商法典,但调整商事关系的单行法律法规之数量和内容可谓庞杂。为了便于学生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本书以商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点,对其主要组成部分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全方位的阐述。全书共分七编。在编的六章中,分别对商法、商事主体、商行为、商业登记、商业名称、商业账簿的理论内容及相关实践进行了阐述。具体区分了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相近部门学科的差异。概括提出了商事主体的本质特征在于对利益的追求,既有民事主体的共性,又有其自身个性。详细介绍了商行为的界定标准、商业登记种类与效力、我国目前的登记制度的折中审查制度、商业名称选定的不同标准、商业账簿的标准与类型等基本内容。第二编共六章,首先对公司设立、公司能力、
本书为“21世纪通用法学系列教材”中的一本。全书共分十四章,主要内容涉及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支付与融资、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许可、产品责任法、涉外民商事诉讼等。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教学使用,也可供从事经贸、司法工作者参考使用。
本书是 二十一世纪普通高等院校实用规划教材 经济管理系列 之一。全书分六编,即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与破产法,共计22章。本书足于经济管理类专业应用型本科教学的需要,针对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特点,系统地介绍了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重点培养学生对商法基本原理与制度的实际运用能力。 本书不仅适合于普通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学习商法的需要,而且还可以供其他非法律专业学牛洗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本书是21世纪全国高等院校实用规划教材之一。本书是商事法的总论,立足于弘扬商业、商人、商法,主要给读者提供有关商法法域中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及一些凸现商法特性的法律制度。有关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重要的商事法未纳入其中。本书在体系上分为商法的本体论、商人论、商行为论3编。第1编本体论包括商事法总论和商法史。第2编商人论包括商人通论、商人的形态及商事登记制度、商业名称、商业账簿、商事营业制度。第3编商行为论包括商行为通论、商事代理、商业买卖、商事特殊商事交易行为和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一章由内容提要、本章主要内容、理论探讨与实务研究、推荐阅读、思考题五个模块构成。 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经管类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学习商法总论的教科书,也可供对商法感兴趣的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营利性主体从事营业活动产生大量的商事关系,并且以迅猛的速度不断发展,其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社会关系。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商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在其调整商事关系中的指导作用,有利于商事活动和经济发展。 本书在体例上突破了理论上商法的界限,着重从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增加了商事交往中经常涉及的合同法等内容。考虑到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有些内容故未列入,如海商法因学生较少涉及就未列入本教材;同时还增加了诉讼、仲裁等相关内容。相信本次修订会使教材更具实用性。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又包括狭义的商法和广义的商法。狭义的商法仅指调整国內商事关系的私法。广义的商法是调整各种商事关系的商法规范的总称。还可分为国际商法、国內商法,国际商法包括各种商事公约、商事习惯法。国內商法包括商法典、商事单行法规、商事判例法、商事习惯法。从现代各国商法的內容上看,商法日益表现出国际性规范与国內规范相交错、公法规范与私法规范相融合的趋势,要严格区分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商事公法与商事私法已极为困难,此即为商法的突兀性。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法爭关系。商事关系是商人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商法的特点包括:内化了公法因素的私法,技术性与非伦理性,组织法与行为法结合,强制性规范与构成性规范并存,商法的发展变动性与国际性。
企业是现代经济关系中重要、活跃的主体,是经济的细胞和动力所在。企业又是一国各种社会关系的缩影,其组织和运作,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息息相关。现代企业以资本关系为主导,由出资者或股东作为所有者权益承担者对企业进行控制,其内部则按出资多寡决定表决权之大小,出资者或股东以此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资本企业的形式在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但也不排除较为低级的“资本企业”与它们并存,如普通合伙企业(无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两合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同时,各国包括我国在内,也存在本质上非资本、非营利的国有企业和合作制企业,但它们在表象上仍可能呈现为资本企业、资本关系的模样。这些看起来十分不同的企业,实际上是有内在联系的,也即私人投资冒险程度由低
就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局转塑的特定时期来说,在企业的帮助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模拟实习,从中传授工作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显得更实际一些,使得学生在短期内就可以经历在实际中往往要持续很久的一项业务的全程。可以突破单一企业在业务范围方面的限制,可以为实习生们提供各种行业、各种职业、各种业务的模拟培训,大大拓宽学生们对于实践的视野、因而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模拟实习可以专门设计那些刚刚起步的、但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业务培训,从而储备一些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 我们的讲授方式除了给学生们讲授业务流程、问题解决技巧之外,还用图片化的原始文件直接地指导他们鴽可处理这些文件,如何阅读、如何管理、如何发现问题和起草。这种培训方法使得学生们几乎是身临业务其境,直观地感受不同的法律业务。
本教材坚持以“法”为本、关注实践。作者力求运用民商法基本原理阐析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一般理论与规则、各种保险合同的法律构造等,注重法理分析,彰显法学特色。本次新版主要结合保险法研究及立法的新发展作相应调整和完善。 在体系安排上,本教材以实际教学需要为立足点,基本遵从《保险法》的体系结构,以五编阐述保险法的基本概念和制度,简洁流畅。同时,针对保险法实践性强的特点,作者力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突出保险法的自身特色,注重结合保险实务、保险立法和司法实践,避免单纯的理论说教。
《社会保险法》主要内容包括法学基本理论,社会保险法基本的立法背景,社会保险法总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险种的有关立法内容,针对各险种的特点,配以相应的案例,对案例中适用的法律进行了阐释,对案例中的要点进行点评,有利于读者学习、掌握并运用社会保险法。
保险法领域有着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司法理念,它迥异于民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和理念。在陈欣先生巨著《保险法》中,它被诠释为以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的核心理念,以平衡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为法理内容。在先生的《保险法》初版之时,笔者如获至宝,潜心研读,使笔者的保险法理念得到了全面的更新。对照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继续研读先生的《保险法》巨著,更对先生在保险法理论研究中的先导思想无比钦佩。 笔者有幸应北京大学出版社之邀,为先生的《保险法》巨著撰写案例教程作为补充教材,心中总是惴惴不安,尽全力而为。笔者在撰写本书过程中秉承了先生在《保险法》一书中所阐述的保险法理念,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全面论述了保险法基本原理,并对法律更叠时新旧法律的适用、不
商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研究作为商人的商事主体的组织和营业行为的法律规范的学科。《商法学》依据经济管理类的应用型专业的教学需要而编写,在选择教材内容、确定知识体系及编写体例时,注意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实际运用能力的综合要求,为培养掌握商法规范、熟悉商法运用的复合型人才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商法学》是按照*对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要求,并依据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的实际情况而编写的。《商法学》共十一章,其内容包括商法导论、非公司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买卖法、担保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侵权责任法和破产法。参加本教材编写的全是财经类专业院校长期从事法学专业和财经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授课工作的老师,他们法学知识丰富,了解财经管理类专业学生的法学知识需求。 《商法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