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的理念与实践》秉持“通过个案推动法治”的宗旨,择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公务员报考资格、公民环境权、反性别歧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国内外典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全面而深入地探讨了公益诉讼的内涵、公益案件的选择标准、公益案件的诉讼技巧以及公益诉讼和公共传媒的关系等对当前中国公益诉讼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希望《公益诉讼的理念与实践》的案例能为您的理论研究或诉讼实务提供参考,更希望《公益诉讼的理念与实践》成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引玉之砖。
现代的法律已经逐渐脱离原始法的直观、感性的想像,变得愈来愈抽象和晦暗不明,与工商时代的多种语境、关系和变数扭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被多重意义、多种系统环境包裹着的系统。生活在当下的每一个人,哪怕是创造法律身形的立法者和专事研究的法学者亦难以窥览其复杂交织的全貌。不可否认,秀的法学者都会在这个利维坦面前显得局促和惶惑。我们似乎普遍具有的无力感。
中国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诉的种类。虽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对判决内容的不同规定可以将判决分类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变更判决,并相应地也可以将诉作出诸如维持之诉、撤销之诉、履行之诉和变更之诉等的分类。但是在起诉、受理、举证责任、对诉讼请求的实体审查等具体诉讼制度中,并没有对诉的不同种类予区别对待。读了本书之后,您会发现德国与中国的情况不同。
《当代法律科学文库:论国际民商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采用实证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试图厘清该问题,并就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希望对丰富和完善我国相关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起到的参考作用。
《南京国民政府审判制度研究》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国民政府档案材料,从观念、制度和实践的不同层面,对南京国民政府审判制度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实证研究。
《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介绍了英国商务仲裁历史悠久、制度成熟、影响深远,可以说,英国仲裁是国际商务仲裁的代表和缩影。《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正是以英国1996年《仲裁法》的相关理念和具体规定为主线,一方面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进行细致梳理和解读,另一方面对大量先例以及作者亲历的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和剖析,阐释国际商务仲裁规则。全书共十三章,主要涉及仲裁条文、国际仲裁有关的不同法律与冲突、委任仲裁员和启动仲裁程序、法院与仲裁的关系、仲裁管辖权、可仲裁性、仲裁员的公正与不偏私、国际律师会关于国际仲裁中利益冲突的指引、1996年《仲裁法》生效后违反自然公正的主要案例介绍、中间措施、费用担保、中间程序以及仲裁的机密性。中国正在越来越多地涉足国际商务仲裁领域,作
中国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诉的种类。虽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对判决内容的不同规定可以将判决分类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变更判决,并相应地也可以将诉作出诸如维持之诉、撤销之诉、履行之诉和变更之诉等的分类。但是在起诉、受理、举证责任、对诉讼请求的实体审查等具体诉讼制度中,并没有对诉的不同种类予区别对待。读了本书之后,您会发现德国与中国的情况不同。
该书是作者多年的研究成果,是日本行政法学关于行政裁量研究的一部重要著作,该书系统阐述了自由裁量的界限与法院统制的关系、裁量论的推移、裁量的界限、裁量的统制中行政踩裁判的界限,以精炼的语言清晰地整理了德国行政裁量的学说史,对于把握行政裁量论的脉络具有重要价值。
《南京国民政府审判制度研究》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国民政府档案材料,从观念、制度和实践的不同层面,对南京国民政府审判制度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实证研究。
《公诉实战技能丛书:公诉人庭前询问讯问方法与技巧》通过把握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心理特征,审慎、系统提出应对嫌疑人的“软讯问”方法,即心理影响方法,并结合审查起诉阶段案件证据特征,重新修正了使用证据、利用矛盾等传统讯问方法,同时提出若干讯问技巧。同时,《公诉实战技能丛书:公诉人庭前询问讯问方法与技巧》还讲解了公诉人庭前询问的方法和技巧。《公诉实战技能丛书:公诉人庭前询问讯问方法与技巧》在编撰中,重视案例引入,在案例选择上取其精、取其智,以“案”说“法”,融“技巧”于“案中”。讯问、询问无定法,没有一种讯问、询问方法和技巧是的,放之四海皆准。然而,讯问、询问有规律,掌握了基本的讯问、询问理论、方法与技巧,并能主动、自觉运用到讯问、询问中去,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行政诉讼调解》力求全面、准确、深刻地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剖析,从行政诉讼调解基本理论入手,对行政诉讼调解的内涵、性质与定位,理论基础,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行政诉讼调解》还特别重视比较研究,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相关理论和实证法进行了细致比较,结合中国实际,对中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目标模式、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立法架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立法设想。这些建议和设想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