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中世纪基督教文明,为什么西方文化在各种意见纷争、残酷战争、激进革命和保守复辟的拉锯战中最终还是坚定而永不回头地走向了现代性这一文明形态?我们的结论是:这是现代伦理的功劳。 在对世界文明的历史考察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现象:凡是自觉领悟并认同了现代伦理机制的民族,就能够以世界精神的巨大力量,迅速推进本民族文化的现代化转型,赶上世界文明高速发展的列车;反之,但凡原教旨式地固守所谓民族传统以反抗现代文明的民族,最终都在反抗中成为失败者,从而延误发展的机遇。 本卷在历史文化进程与现代伦理机制确立的互动进程中考察各种形态的伦理思想之形成和演变,按流派与历史发展顺序进行编排,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及其在英、法、意等国所导致的功利主义伦理转型,对为现代精神立法的核心哲学家,按其主要著作
迄今为止的所有西方哲学史都是以 形而上学 为 第一哲学 的思辨哲学史,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在这样的哲学史上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得到真切的理解和描述,但传统哲学的核心与使命却是伦理学:寻找至善的存在机制为时代精神和个人生存安身立命。 本书一改传统哲学史的写法,首次尝试写出以实践哲学为第一哲学的哲学史,这样的哲学史真切领悟古希腊 伦理 作为 美好生活 的 存在机制 ,因而作为 存在之家 的本源意蕴,从而深入到哲学文本的灵魂之境,解读出古希腊直到古罗马的德性论伦理形态。 因而本卷的整体内容是系统梳理古典哲学的德性伦理之谱系:从古希腊神话源头考察古希腊德性论的起源;从智者派与苏格拉底的论辩,考察苏格拉底式伦理学德性知识论的特点;从希腊化时代的文明变迁,把从希腊化开始一直到古罗马的伦理学作为德性伦理的第二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是西方伦理学的开山之作,共十卷。其中第I卷到第III卷第5章为它的基本原理部分,包括伦理学的第一原理(幸福即目的善)、伦理学的第二原理(德性)和德性内涵的意愿性原理,具有最为重要的性质。 《尼各马可伦理学I.1 III.5》是对这个基本原理部分的译注作品。本书正文以希腊文、中文、英文三种语言呈现,让读者尽可能地切近希腊语原文的语言形式。书中包括详细的语言注释和内容注释,对希腊文文本从语言上进行了句子分析、语词分析和短语分析,从内容上给出了术语注释、参照注释和思想内容注释。可谓是一部对经典的精细解读之作。
直到19世纪末,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几乎都是同一概念。1903年摩尔发表《伦理学原理》,宣告了另一种伦理学 元伦理学 的诞生。尔后半个多世纪,元伦理学在西方伦理学领域居于主导地位。20世纪60年代以来,脱离规范伦理学而企图独撑伦理学大厦的元伦理学开始走下坡路。取而代之的,一方面是以罗尔斯《正义论》为代表的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复兴,另一方面则是否定规范伦理学的美德伦理学之崛起。 本书系作者专心致志撰写20余载而成,期间根据学界反馈,不断修改、提高,目前出版的已经是第三版(上一版为200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伦理学》修订版)。本书旨在使相互排斥的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结合起来而成为伦理学体系结构的三部分,使自斯宾诺莎以来伦理学公理化的尝试和追求变成科学,让伦理学最终成为一种如同物理学一样客观
《思考的框架系列(1-3)》由(加)沙恩·帕里什等著
本书是德国现象学家马克斯 舍勒的代表作。 这部著作是对伦理学人格主义进行奠基的尝试。它的核心在于对价值与人格进行现象学的查探。由于康德只承认价值的概念是指感性价值,人格的概念是指理性人格,因而这部著作也是对康德的实践理性和*命令的批判。
《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为清华大学文科一级教授、人文学院原院长万俊人的学术专著,分上、下两卷,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自19世纪中叶以来,现代西方伦理学各种思潮和流派的形成和发展脉络,对以叔本华、尼采为代表的德国唯意志论伦理学,以斯宾塞、赫胥黎为代表的英国进化论伦理学,以居友、伯格森为代表的法国生命伦理学,以格林、布拉德雷为代表的英国新黑格尔主义伦理学,以摩尔、普里查德、罗斯为代表的直觉主义伦理学,以罗素、维特根斯坦、石里克、史蒂文斯等人为代表的情感主义伦理学,以及以图尔闵、黑尔等为代表的语言分析伦理学等都有较为深刻的论述。既探讨了现代西方伦理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条件和背景、现代西方伦理学的流变及一般特征,厘清了现代西方伦理学的历史断代与理论传统,也总结了现代西方伦理学各流派的基本思
有没有为写作感到头疼?有没有为文章空洞而烦恼?有没有为堆砌论据而痛苦?《论证的艺术》是融汇批判性思维、论证、写作于一体的入门读物。读者不需要系统性学习逻辑学、哲学等专业知识,可以轻松掌握书面论证的要点。通过学习和练习,每个人都能够自如地写出清晰、合理和富有说服力的观点。为了实现这样的学习特色,每一章会有4个以上的部分,多角度、多种方式理解论证的本质、组成部分和目标,以及对我们所言所行的影响。从策略、流程、校对清单和写作工具对计划、研究、起草、修改和协作的完整写作过程进行全过程指导。合理论证的思维越清晰,写作的价值就越高;充分论证的过程越完整,就越能让读者理解你的观点。手把手提供充分的论点和论据,理解主张、推理和证据背后的逻辑关系,培养创造理性、分享理性的基本能力。写出可信的文
《逻辑原理》是英国哲学家F.H.布拉德雷的著作,1883年初版,1922年出版增订版。在增订版中,作者对第一版的正文基本未作什么修改,但每章加了许多“增补附注”,有时多至六七十条。全书又附有“书末论文”十二篇,牵涉到逻辑、方法论和认识问题,可以看出布拉德雷的用意是想把他的《逻辑原理》和他后来的中心著作《现象与实在》联系起来,用后书来纠正或补充《逻辑原理》。本书共分三部:第一部论判断,第二部论推理,第三部还是论推理。布拉德雷把逻辑作为一门学科,认为通过它我们可以对思维的特殊功能进行说明和解释,通过它我们可以超越直接经验;逻辑涵盖了今天属于知识论的主题。布拉德雷反对身心分离的观点,认为人类的思想不能脱离它的世俗背景。本书以论判断部分价值较大,影响较大。
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一书共分两卷,第一卷“纯粹逻辑学导引”发表于1900年;第二卷“现象学和认识论研究”发表于1901年,由六项研究组成,前五项研究构成第二卷的上册,第六项研究单独构成第二卷的下册。全书的德文原版共有一千三百多页。1913年,在经胡塞尔本人做了较大程度的修改之后,《逻辑研究》又发行了第二版。中译本根据《胡塞尔全集》考证版译出,分别标明第一、二版的差异。 《逻辑研究》在双重意义上是“划时代”的: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它与20世纪同龄,它的第一版发表于1900/01年,可以说是20世纪的一声开门礼炮;而20世纪的结束也就意味着《逻辑研究》百年效果史的完成。另一方面,《逻辑研究》的发表意味着哲学目前一个新的时代之开辟,狄尔泰甚至将它誉为“哲学自康德以来所做出的第一个伟大进步”。波亨斯基在五十年代曾将《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