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局技术交底的编制经验,对技术交底的编制做出了规范化的规定,使技术交底编制内容更具可操作性和指导性.本标准的内容包括六章,主要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技术交底编制依据;5施工技术交底内容要求;6施工技术交底管理等基本内容。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等。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与咨询成果的管理。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可以依据本规程。
本标准系根据建设部建标[2008] 6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2004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初步调查总结了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做出建筑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 大震 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本次修订,考虑到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按照 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的要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2月1日起施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下敷设;5.架空敷设。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在管线种类上,新增了再生水工程管线, 电信 工程管线改为 通信 工程管线。2.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章节。3.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对规范中部分工程管线的敷设方式进行了修改,区分了保护管敷设和管沟敷设。4.结合实际调研及国家现行标准,对工程管线的小覆土深度、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小水平净距、工程管线交叉时的小垂直净距、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接地、工程交接验收等。
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接地极的施工及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由本社编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站址选择;5.总平面布置;6.工艺及设施;7.建(构) 筑物与供暖通风换热;8.消防与给水排水;9.电气;10.仪表、 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 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 编:300384)。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符号、代号;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4。构件危险性鉴定;5。房屋危险性鉴定;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本标准由建设部房地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负责管理,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关于印发 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 5042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共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竖向设计,种植设计,道路、桥梁,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给水、排水及电气。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 5042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地址:上海市胶州路768号,邮编:200040,电话:021-52567788,传真:52567558)。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以及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并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书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确定;5、混凝土混合比计算;6、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7、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展览建筑的设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灯具,插座、开关、风扇,照明配电箱(板),通电试运行及测量,工程交接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随时寄送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兴宁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