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 (建标[2003]J02号)下达的任务和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质监、施工等单位共同制订而成。 在制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各类结构加固施工方法的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和重点项目的验证性试验;总结了近十五年来我国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经验,并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分析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新加固材料和新施工工艺的试点应用和加固效果的评估。据此,还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的基本规定、材料、混凝土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局部置换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构件绕丝工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4结构计算分析;5截面设计;6结构构造;7异形柱结构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7年12月1日实施。原《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挖方与填方边坡;5.锚杆;6.锚杆挡墙和岩石锚喷支护;7.重力式与扶墙式挡墙;8.桩板挡墙与抗滑桩;9.坡面防护与绿化;10.边坡工程排水;11.验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GB/T 51351 2019,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室内环境参数;5.能效指标;6.技术参数;7.技术措施;8.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在江河、湖泊建设的涉及泥沙影响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水运、渠系工程泥沙设计。
为了规范煤化工工程的防火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GB 51428-2021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为原料,经过煤气化或煤直接液化过程制取燃料和化工产品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煤化工工程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煤化工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园林绿化工程要素,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与游园,植物园,动物园,郊野型公园,道路绿化,绿道,绿化隔离带,生态保育与生态修复。 本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普通减水剂及高效减水剂;4.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5.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6.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7.防冻剂;8.膨胀剂;9.泵送剂;10.防水剂;11.速凝剂;附录等。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原材料;5 施工;6 温度监测与控制。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G52-92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符号;3 质量要求;4 验收、运输和堆放;5 取样与缩分;6 砂的检验方法;7 石的检验方法。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砂的种类增加了人工砂及特细砂,同时增加了相应的质量指标及试验方法;2 增加了海砂中贝壳的质量指标及试验方法;3 增加了C60 以上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指标;4 将原筛分析试验方法中的圆孔筛改为方孔筛;5 增加了砂石碱活性试验的快速法。
为在矿山电力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障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做到供配电可靠,节约能源、有利环保、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70-2020):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70-2020):矿山电力设计标准》适用于除石油矿山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矿山电力设计。 矿山电力设计方案和装备水平应按矿山规模、工艺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 矿山电力设计应根据矿山工程规模、服务年限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矿山电力建设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以近期为主,合理地兼顾远期建设。条件允许时,应使基本建设与生产用电设施相结合。 矿山电力设计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70-2020):矿山电力设计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B、C、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学建筑材料公司苏州防水材料研究设计所、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北京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大连细扬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防腐防水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公司防水材料厂、上海湿克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吴江市月星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北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扬
JC/T 658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SMC组合式水箱; ——第2部分:手糊成型整体式水箱。 本部分为JC/T 658的第1部分。 本部分是对JC 658.1—l99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1部分:SMC组合式水箱》进行了修订。本部分与JC 658.1—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更新了引用标准(1997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水箱单板分类及标记方式(见4.3); ——修改水箱标记,对饮用水水箱和非饮用水水箱进行了区分(1997年版的4.3,本版的4.4); ——增加了对水箱附件材料的要求(见5.2.2); ——增加了对水箱单板外观颜色的要求(见6.1.1); ——提高了水箱单板的理化性能指标。弯曲强度不小于l00 MPa改为不小于120 MPa,弯曲模量不小于7.0 GPa改为不小
本标准与EN 1112:1997《卫生洁具淋浴花洒(PN10)》和AS/NZS 3662:2005《花洒的性能要求》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九牧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先湖、刘幼红、林声雁、邓小清、李直、谢晓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贵州省建筑材料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站、山东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沈阳建宝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沈阳皇姑粉煤灰建材有限公司、中美合资沈阳福兴现代建材有限公司、沈阳市岩砂晶建材有限公司、铁法煤业集团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铁岭铁新水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莉、蒲波、邱连强、祝培治、倪有军、孙秀兰、王莉娜、夏莉娜、高名顺、俞志强、 吕铮、迟政权、黄海滨、刘晓哲、刘艳华。 本标准委托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现浇混凝土结构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修、保管和运输。2016-12-1实施。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筑部建筑翩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特莱仕(上海)千思板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新生、赵建生、邬强、冯勇、曹伟。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部分的5.4、6.3.1、6.3.2、6.3.5、6.7、8.4、8.5、8.8、9.1、9.2、9.3中加黑部分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橡胶支座》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隔震橡胶支座试验方法; ——第2部分:桥梁隔震橡胶支座; ——第3部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第4部分:普通橡胶支座。 本部分为《橡胶支座》的第3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 22762—3:2005《橡胶隔震支座第3部分:建筑隔震支座》(英文版)。 本部分根据ISO 22762—3:2005重新起草。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 22762—3:2005时,本部分做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在附录A中列出。主要差异如下: a) 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b)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c) 删除了国际标准ISO 22762—3中附录A、附录B、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