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套书选译日本学者关于中国法制史的重要成果共59篇,所收均为领域内大家名文,也有首次译介到国内的文章,既有经典研究成果,亦包括了学界较新的研究成果,学术价值颇高。论文选题涉及中国法制史的诸多研究领域,包括律、令、格、式、例等形式表述的法律和法典编纂史、法律思想、律学、刑罚制度、审判制度、案例判牍、职官制度、土地及其他经济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等。
本书约27万字,在广泛搜罗先秦子书各家注本,并充分吸收现代学者学术见解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和拓展先秦诸子法律思想研究的空间,取得了巨大收获,几乎于每一子身上都有新的发现,形成了新的观点如孔子复礼所含的法律秩序诉求孟子人性论涵摄的平等意蕴墨子兼爱与尚同的内在矛盾与统一杨朱的个体权利意识庄子的自由平等观慎到因任自然的法治理论商鞅重刑主义的根源韩非以法为教的本质等等,这些观点置诸当下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领域,都不失其新颖性和独到处 本书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法律思想史研究与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整体研究脱节与滞后的缺憾,填补了诸多学术上的空白
本套书选译日本学者关于中国法制史的重要成果共59篇,所收均为领域内大家名文,也有首次译介到国内的文章,既有经典研究成果,亦包括了学界较新的研究成果,学术价值颇高。论文选题涉及中国法制史的诸多研究领域,包括律、令、格、式、例等形式表述的法律和法典编纂史、法律思想、律学、刑罚制度、审判制度、案例判牍、职官制度、土地及其他经济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等。
吕留良的著作,对清初朱子学的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乾隆一朝,曾将吕留良的著作全面禁毁,以致流传极稀。所以对吕留良著作的整理,就显得极为重要。不助于推动吕留良研究的全面深入展开,对清初理学的研究、中国学术思想史的研究都极有裨益。此次对吕留良撰,陈鏦编,俞国林点校的《四书讲义(上下)(精)/中华国学文库》的整理,以康熙二十五年吕氏天盖楼刻本为底本进行点校,并将讲义内容与朱子《四书章句集注》逐条对应,不助于阅读,而且也便于对比考察吕留良朱学诠释的成就。
本书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本书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另二章来讨论社会阶级。由于宗教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相当密切,我们将以一
本套书选译日本学者关于中国法制史的重要成果共59篇,所收均为领域内大家名文,也有首次译介到国内的文章,既有经典研究成果,亦包括了学界较新的研究成果,学术价值颇高。论文选题涉及中国法制史的诸多研究领域,包括律、令、格、式、例等形式表述的法律和法典编纂史、法律思想、律学、刑罚制度、审判制度、案例判牍、职官制度、土地及其他经济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