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本书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另二章来讨论社会阶级。由于宗教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相当密切,我们将以一
在梁启超的著作中,讲得最多最集中的自然是法律思想。其专论法律方面的论著有三百余万字,而间接涉及到的文字也有数百万字之多。就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来看,都是同时代的其他思想家无法相比的。在这种意义上,给他冠以近代杰出法学家的称号也不为过。以往学术界对这方面的关注不够。作者力图从法理的角度全面概括梳理梁启超的法律思想,阐扬其学术价值,给定其在近代法律思想史中的学术地位。
在梁启超的著作中,讲得最多最集中的自然是法律思想。其专论法律方面的论著有三百余万字,而间接涉及到的文字也有数百万字之多。就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来看,都是同时代的其他思想家无法相比的。在这种意义上,给他冠以近代杰出法学家的称号也不为过。以往学术界对这方面的关注不够。作者力图从法理的角度全面概括梳理梁启超的法律思想,阐扬其学术价值,给定其在近代法律思想史中的学术地位。
春秋郑国大夫子产闻哭断案,顾恺之判妻子剖尸案,武则天误判驸马谋反案,名妓赛金花逼死人命案……看《大宋提刑官》,读《洗冤集录》,讲历史疑案,揭开断狱神手的秘密,走入真实的社会生活。 本书围绕《洗冤集录》这部世界名著展开,解析其中记载的尸体检验制度与方法,来向读者展示中国古代有关尸伤检验方面的法律文化形态。每篇以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相关情节引入主题,再穿插讲述有关的古代奇案故事、历代相关的法律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某些习惯与“陋规”,并在节后载录《洗冤集录》相关原文(并不完全按照其原有的顺序),大致形成“案发当时”、“断案宝典”、“揭密疑案”、“附录原文”四个部分。全书最后还附有一篇《正说大宋提刑官宋慈》,介绍历史上真实的宋慈及其断案宝典《洗冤集录》。
春秋郑国大夫子产闻哭断案,顾恺之判妻子剖尸案,武则天误判驸马谋反案,名妓赛金花逼死人命案……看《大宋提刑官》,读《洗冤集录》,讲历史疑案,揭开断狱神手的秘密,走入真实的社会生活。 本书围绕《洗冤集录》这部世界名著展开,解析其中记载的尸体检验制度与方法,来向读者展示中国古代有关尸伤检验方面的法律文化形态。每篇以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相关情节引入主题,再穿插讲述有关的古代奇案故事、历代相关的法律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某些习惯与“陋规”,并在节后载录《洗冤集录》相关原文(并不完全按照其原有的顺序),大致形成“案发当时”、“断案宝典”、“揭密疑案”、“附录原文”四个部分。全书最后还附有一篇《正说大宋提刑官宋慈》,介绍历史上真实的宋慈及其断案宝典《洗冤集录》。
在梁启超的著作中,讲得最多最集中的自然是法律思想。其专论法律方面的论著有三百余万字,而间接涉及到的文字也有数百万字之多。就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来看,都是同时代的其他思想家无法相比的。在这种意义上,给他冠以近代杰出法学家的称号也不为过。以往学术界对这方面的关注不够。作者力图从法理的角度全面概括梳理梁启超的法律思想,阐扬其学术价值,给定其在近代法律思想史中的学术地位。
本书通过分析清代的农民、士绅、商人、僧人、道士、妇女、“中人 ”等民事诉讼主体,探讨了制约基层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因素。作者力图突破以王朝为中心的研究模式,以清代社会各阶层的人为中心,从他们的差异性、主动性入手,阐发我国传统社会法律规则的特点,以及法律与社会结构、秩序的关系。在清代法律、社会史研究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戏曲小说之类的文学艺术作品反映着丰富的人生,即使是神魔荒诞的故事,仍然是人生的一种投影。而每个人在阅读文学艺术作品时,也就是在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自己的所处的生活场景解读文学艺术作品。 法律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主要基本规则,人的一生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受着法律的规范。法律的理念,法律的规定,作者以及当时人们对于法律的普遍看法和态度,很自然地会反映到文艺作品中去。同时,文艺作品又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读者、观众对于法律的看法和态度。这种互动的发展演化,是各个民族特有法律文化体系的重要侧面。 本书就是对于中国戏曲小说中这种法律文化现象的解析。既包括作品所反映的那个我们所不熟悉的时代的法律现象,也包括当时人们对于法律的普遍看法和态度,以及作品流传过程中读者对于这些法律现象、态度的解读
李之藻(约1565—1630),字振之,号我存,浙江仁和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万历三十八年(1610)从利玛窦接受洗礼,教名Leo,故又号凉庵。与徐光启、杨廷筠并称“明末三柱石”,是中国科技史和中西交流史上的重要人物。 李之藻的主要译著近年多已影印或整理出版,唯文集尚无完备者。本书以《李之藻研究》(1966)开列的诗文篇名为基础,广搜博考,共得诗文五十二篇,辑成《李之藻集》,并依文体析作六卷,系迄今为止完善的李之藻别集。末附著译序跋、传记资料与李之藻著译编校作品知见录各一卷,及人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