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法律文化研究著作,审视性同意标准,以及包裹在 性 周围的权力、道德和文化。 有的男性认为女性穿着暴露、与男性单独共处一室、在男性面前喝醉酒、双方有亲密肢体接触等等行为就是女性暗示与男性发生性行为。但这些 我以为 真的意味着 她同意 吗? 同意问题是性侵犯罪的核心,对 性同意 的讨论,不止于性行为发生需要得到许可,还包括围绕着 性 的性别、权力、道德和文化的重新审视,性同意年龄、厌女情节、社会风俗、亲密关系、婚内强奸 清楚认知法律中的同意制度,对男女双方都是纠偏的过程。正确表达不同意,是每位女性自我保护的关键;尊重她人的 不 ,也是每位男性行为自由的边界。 世界并不完美,但法律可以持守正义,坚守善道,让人心在浊世中有对良善的信心与盼望。
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历数古代酷刑,讲述刑罚从残酷走向人道的过程。 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实现 法有限,而情无穷 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20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 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法律文化研究著作,审视性同意标准,以及包裹在“性”周围的权力、道德和文化。 有的男性认为女性穿着暴露、与男性单独共处一室、在男性面前喝醉酒、双方有亲密肢体接触等等行为就是女性暗示与男性发生性行为。但这些“我以为”真的意味着“她同意”吗?同意问题是性侵犯罪的核心,对“性同意”的讨论,不止于性行为发生需要得到许可,还包括围绕着“性”的性别、权力、道德和文化的重新审视,性同意年龄、厌女情节、社会风俗、亲密关系、婚内 ……清楚认知法律中的同意制度,对男女双方都是纠偏的过程。正确表达不同意,是每位女性自我保护的关键;尊重她人的“不”,也是每位男性行为自由的边界。 世界并不 ,但法律可以持守正义,坚守善道,让人心在浊世中有对良善的信心与盼望。\\\"
《刑罚的历史》是一本记载各种古代酷刑故事,讲述古代刑罚向现代刑罚演变的历史,也是市面上少有的写中国法律的历史书,具有很强的故事性。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实现,“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20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
《刑法中的同意制度》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剖析性侵犯罪中的核心问题——同意制度,以及围绕性侵犯罪的权力、道德、文化的一部法律文化图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社会话题。在刑法中,同意是规范概念,而非心理概念和事实概念。同意的反面——不同意,是性侵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过度性的内在尺度。这个尺度不能含糊不清,必须是可辨别的标准。了解不同意的判断标准,将有助于我们更新对自由的理解,推翻自我的预设。审视自己,了解自己,忠于自己,在真正“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去作出决定。必要的时候,勇敢说“不”,也学会尊重他人的“不”,维护他人的“不”,不要试图读懂她人的心,而要给她说出自己意愿的权利。世界并不完美,但法律可以持守正义,坚守善道,让人心在浊世中有对良善的信心与盼望。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撰写的西方刑法人物志,以在西方刑法学历 曾经做出重大贡献的十位刑法思想家为单元,勾画出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和刑法理论的历史演变的基本线索。在这十位刑法思想家中,既有康德、黑格尔、边沁这样以哲学思想著称的学者,他们对刑法的独特论述值得关注;又有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这样对于刑法学科的形成具有创始贡献的学者,他们对刑法基本观念的形成功不可没;同时还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这样对于刑法学派的形成具有开拓功勋的学者,他们对拓展刑法学术视野居功至伟。本书以轻松活泼的笔触处理枯燥晦涩的材料,具有可读性与启迪性。
本书对 2014 年受关注的十起案件进行回顾与评点。这些案件是当前国家和社会治理当中较为棘手、较为困难的部分,而这些案件存在的背景又与当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民众心理等诸多因素相关。对这些案件的处理,也彰显了我国刑事法制建设的进步,对于了解我国刑事司法的发展状况有所助益。 本书作者运用多学科研究的方式,对这些案件的过程、背景以及法理方面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分析,对其法制意义和社会意义进行了积极的阐述。
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有罪行,并被提请审判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刑事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活动必不可少的主要参加者,在刑事诉讼文明发展史上经历了由诉讼客体到诉讼主体的演变过程。这是一个人权保护不断得到加强、诉讼民主精神获得张扬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伴随着刑事被告人诉讼地位的提升和权利的逐渐扩张,刑事被告人基本理论及相关制度的研究也越来越引起各国刑事诉讼法学界的极大关注。随着世界各国诉讼机制的日益成熟,刑事诉讼法出现了趋同性。有关国际性法律文件比较系统地确立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限度的诉讼权利及其程序救济机制,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的认同,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法是否具有公正性、科学性和民主性的普遍的准则。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也赋予了被告人广泛的诉讼权利
本套丛书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贴近生活、权威规范为宗旨。其特点为坚持高水准与全面性、通俗性与实用性的合理结合,以现行单行法律为分册,对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精要解析,准确反映立法意图,不侧重理论阐述。丛书选择公民为关心和经常遇到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作出直接、准确的解答,问题实际且广泛,解答注明法律依据且突出重点,全部问题以问答方式呈现,针对性强,便于查找。
王佩芬编*的《发票犯罪立法研究》对于发票犯 罪立法问题的探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绪论部分,对选题的缘起与研究的意义、研究的 历史与现状、研究的思路与方法进行了概述。 **部分,是对发票犯罪刑事立法基础概念与基 本关系的梳理,是本文进行研究论证的基础。因其内 容庞杂,故分为二章进行论述。 **章发票犯罪概说。通过对发票的概念、功能 、分类以及我国的发票管理、发票犯罪概况进行梳理 ,笔者提出:(1)发票的功能与发票犯罪密切相关。 发 第二章发票犯罪刑事立法的现状与理论,对我国 发票犯罪的立法实践与刑事立法理论发展进行概括综 述。 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章至第六章,是对发票犯罪中 各罪,即为虚开发票犯罪立法,伪造发票犯罪立法, 非法出售、非法购买与非法取得发票犯罪立法,发票 持有犯罪与发票渎职犯罪立法,分
本著作对各国公司刑事责任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学说进行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研究成果有助于借鉴各国立法与实践经验,厘清公司刑事责任正当性的理论分歧,促进公司刑事责任理论的完善,并通过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公司刑事责任,冀望为我国公司刑事责任的正当性和合理构建提供更为充分的理论支撑,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些丰富样态探索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案提供依据。
“农村法律小帮手系列”是一套面向农民朋友的普法丛书。本丛书以切实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农村生活和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为宗旨,力图使农民朋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了解法律基本知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解决农村生活中的实际法律问题。本丛书将成为普及农村法律知识,帮助农民朋友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师益友。 本书是“农村法律小帮手系列”丛书之《农村刑事犯罪问题法律小帮手》。
近年来,无论是震惊全国的佘祥林杀妻案,还是引起广泛讨论至今尚无结果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中,社会关注的焦点都发生了令人瞩目的转变。这些案件中,实体判决的正确与否虽仍为关注的焦点,但刑事诉讼程序对公正判决的决定性意义往往触发了人们更深层次的思考。这些思考,对于彰显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扭转重实体轻程序的痼疾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本书的编写中,我们继续贯彻版编纂中的时效性、可读性及准确性的原则。为保证时效性,在案件的选择上,本书注意选取了大量新近发生的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的案例,加以改编,并注重突出其程序性节点。为方便读者查阅,在编纂体例上,我们仍然按照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编排体例安排案例顺序。为防止发生分歧,在法律分析上,我们注意以学界通论为基础,尽量结合通用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和*
《农村法律大讲堂》丛书以贴近生活、易懂实用为宗旨,选取与农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经常发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介绍,内容涵盖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写作方式上采取问答式,语言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辅之以大量的例子,书后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部分书后还附有相关实用文书,以求让广大农村读者看得懂、用得上。 本册为《刑事犯罪法律知识》。
本书对2017年国内发生的十起广受关注的刑事案件进行了深入挖掘和分析研究,阐释了这些案件所具有的法治意义。通过回顾和分析这些广受关注的刑事案件,了解这些案件的处理过程,对公众了解我国刑事法制发展的变化、宣传刑事法制,都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