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从刑法学角度研究行政法与刑法衔接问题,主要从刑法学角度对两法衔接立法状况、两法衔接执法实践状况等进行阐述,分析造成两法衔接实践困境的多种原因,在论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两法衔接的路径选择。本书除绪论外,共分为五章,分别为两法衔接的法理基础、两法衔接制度概述、两法衔接立法状况、两法衔接执法实践状况及完善两法衔接的路径选择。章:两法衔接的法理基础。第二章:两法衔接制度概述。第三章:两法衔接的立法状况。第四章:两法衔接的执法实践状况。第五章:完善两法衔接的路径选择。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近年来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出现的新现象。这项改革的目的是要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实证研究,《中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研究》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践为研究对象,以城市政府行政权力格局调整为主线,系统阐述了中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启动的社会历史背景、发展历程、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在研究过程中,作者杨书文进行了长期的实地调研,获取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为论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中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与发展趋势,《中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研究》概括了制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
《行政复议制度的变革与重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复议的性质与功能的重新定位。行政复议的性质是“监督制度”,其功能定位主要是“法制监督”。从复议的本质来看,其应该属于救济制度,其首要的功能应该是解决行政争议。二是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衔接机制的重构。与行政复议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密切相关的,就是我国现行的复议与诉讼的衔接机制。主要包括受案范围、复议是否前置、经复议案件的被告等问题。三是行政复议管辖制度的重构。取消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复议机关的管辖制度以及部分复议被申请人自身作为复议机关的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正当性不仅仅是指“合法律性”,还要求所依据的法律是符合现代宪政价值要求的正义的法。郭庆珠所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正当性研究》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主体制定的除行政立法以外的抽象行政规则,此类文件可反复适用,具有普通的约束力。在行政国家的时代背景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法治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书主要就传统行政法基础理论之检讨、合作论的政治哲学基础、合作论的法哲学基础、合作论: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之言说、合作论在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应用、合作论在行政法基本制度中的应用等内容展开论述。
本书研究“风险中的行政法”,既关注现代社会中的风险规制活动对行政法治经典理念、制度和原则等规范要求的挑战,也关注行政法治实践对风险规制现实需求的已有回应和可能的发展。本书首先在原理与原则层面澄清风险规制之行政法治问题的关键所在,然后在风险规制制度与实践层面,基于对上述关键问题的意识,选择以贯穿风险规制全过程的风险交流为重点对风险规制的具体过程和活动内容展开了研究;进而,在明确风险规制不可能将风险全面削减为零的前提下,本书还讨论了现代社会中经过规制仍不能完全消除的风险一旦现实化所导致的损害责任和救济问题。
本书所研究的内容集中于地方立法立项与起草机制,主要包括地方立法立项与起草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难点、基本关系等诸多问题。作者在书中把地方立法工作置于整个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总体工作的大局,置于进一步完善民主政治和推进依法治国,进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格局中来加以透视…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儒家思想,对中华文明产生了深刻影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和儒家思想的很多观点方法,对人类文明思想宝库有很大的贡献,提出了很多基本观念,有些是和世界其他国家思想一致的,不约而同的,有些是独自的贡献。如“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集中代表中国传统文化重要部分,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张晓玉编著的《政德教育》是一本论述公务员道德规范的教育读本,适合公务员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公务员道德规范。
我国在教育服务领域的国内立法与国际法上的义务是否有效衔接?中外合作办学监管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如何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监管立法和治理体系?这本《中外合作办学法律问题研究》由陈大立著,从国家法的角度切入,结合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工作的实际,系统、深入地研究了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和法律问题,是国内本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法律问题的学术专著。《中外合作办学法律问题研究》不仅对充实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理论体系具有开创性意义,对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完善和理解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现实价值。
引渡是主权国家间开展刑事司法合作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为了保障引渡合作的顺利进行,在长期的国际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些旨在规范引渡行为,且为有关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普遍认可的原则。随着时代的变迁,引渡原则也不断被注入新的内容。因此,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引渡原则直接关系到各国能否合理运用引渡手段,从而更有效地惩治外逃罪犯以及防止跨国犯罪和国际犯罪。本书采取比较的、历史的研究方法,结合完善我国引渡制度、提高相关缔约水平和指导引渡实务操作的现实需要,对引渡原则进行了梳理和有益的探讨。
在历史上和在当代社会,华侨个体和社团都有着重大的作用和贡献,在政治结构和经济发展方面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他们爱国爱乡,积极创业,投资经营,成为中国走向现代化国家的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特别是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政体改革不断深入,许多海外华侨返乡回国,投资兴业,在民主宪政、经济发展和文化振兴的事业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同时也加强了华侨与内陆国家机关、企业、公司、公民个人的更为密切的接触和联系。与之适应,关于华侨地位作用的研究在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领域开始普遍涉及。在法律实践中,华侨选举资格、参政议政、人权保障、回归安置、户籍管理、投资贸易、捐款捐资、合作联营、外汇兑换、税收利润、财产继承、婚姻家庭等领域,也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向法学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