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登海默法理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版,该书第三版曾以《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为名由姬敬武、邓正来先生翻译出版。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刚刚从欧陆定居美国的作者,在版中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
本书按照立法的过程,以纵向推进的方式,从总则开始,沿着管理体制、监管主体、监管手段、法律责任、执行、附则等的顺序,推进对特定立法环节的研究。就其内容的本质而言,本书可以概括为是一部探讨法律的逻辑与逻辑的法律的专著。其中探讨的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将立法者意念中的法律转化为执法者、司法者、守法者可以理解的规则,进而现象化为社会秩序的现实。本书有优势:一是再现当代立法技术的实况;二是推进法治理念在立法中的落实,尽可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立法实践;三是探究梳理当代中国立法的规律,通过分析执法主体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的设定、立法技术的完善等方面,阐述当代中国立法的理论与实务,特别是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所反映出来的规律和趋势。
本书作者在历史法学的基础之上建立了社会学法学,作者以罗马法、英国普通法、欧陆普通法等不同类型法律的历史发展为纵线,以法律的结构与功能为横线,集中阐述了“联合体内在秩序”这个关键性概念,并就此提出“活法”的思想,“活法”即联合体的内在秩序,这是与国家执行的法律相对的社会执行的法律。社会并非是一个相互隔绝的抽象的个人集合,而是具有相互联系的人类联合体的总和。这些联合的内在秩序就是历史的起点。他认为无论在任何时候,法律发展的重心都不在立法、法律科学,也不在司法判断,而是在社会本身。
本书是法经济学领域中的一本书,在外影响较大,早期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三版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现第五版与国外出版商协商,仍由我们来出版。本书运用经济学原理成功解释了法律领域中的几个核心的问题,在经济学和法学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
《法律尽职调查指要》将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四百多个具体问题分为二十四个专题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梳理与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各种情况下可能面临的风险、详细的解决方案、参考案例及特别提示等内容。
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体系庞大、门类众多、结构严密的学科。我们学习和掌握法学知识——不但可以增长见识,拓宽视野;更可以学会保护自己,悟解秩序的意义、平等和自由的真谛。本书从法学发展史中精选了60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学故事,按照时间和地域顺序编排。 本书从法学发展史中精选了60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学故事,按照时间和地域顺序编排,内容包括法学家的生平事迹、法律典籍的编纂和适用过程、轰动一时的经典案例的介绍和解析、现代通用的司法程序的起源和发展等。全书采用图文结合的编排形式,深入浅出的文字配以近200张精美图片,立体地展现了法学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以及体现在这些事件中的法律知识,使读者在感受法学魅力的同时获得轻松愉悦的阅读享受。同时,本书还增设了法学小知识、法学家名言等辅助栏目,使全书形成一个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