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从《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一书所开始的刑法理论探索的继续。本书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及人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作者提出人性的理性与经验二重性的原理,肯定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行为决定论和在价值论意义上的意志自由论。由此出发,本书分别考察了犯罪与刑罚、立法与司法的人性基础。在犯罪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犯罪存在论与犯罪价值论;在刑罚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刑罚存在论与刑罚价值论;在立法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立法理念、成文法与判例法;在司法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司法主体、法律解释和自由裁量。本书以人性为切入点,对刑法进行了哲学的综合分析,其中包含大量哲学、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
本书是何帆同仁(中国人民2003级刑法学博士生)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作者对刑事法律中的没收问题进行了“小切口、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并从比较法和国际法的角度进行了理论拓展和研究。本书逻辑清晰、文笔流畅,全文共700多个注释,援引了500多篇中外参考文献,100多个中外法院判例,体现了作者认真、严禁的态度,也说明他在资料搜集、实证研究方面下来不少工夫。
学术之盛需要学派之争。学派之争需要领军人物与追随者。本书以我国刑法界学派之争的提倡者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说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张明楷教授的主要学术观点,重点研究了张明楷教授刑法解释的基本观念、实质的犯罪论及其犯罪论体系的新发展等诸多问题,试图揭示张明楷教授所的刑法新思潮,从而为我国刑法学界未来的学派之争力所能及地铺垫基础。本书有助于学生、学者与实务者掌握我国刑法学的新动向。对于试图迅速把握张明楷教授主要学术观点的人士来说,本书更是。
约翰·布雷思韦特的这本《犯罪羞耻与重整》为 恢复性司法领域的经典之作,作者从犯罪学、社会学 的视角。在反 思总结犯罪学传统理论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重整羞 耻理论,即将羞耻区分为 烙印化的羞耻与重整性的羞耻:前者给犯罪人贴上越 轨者的标签。使其被正常 的社会生活所抛弃而逐渐认同越轨者的身份,从而将 犯罪人推向犯罪亚文化而 继续实施犯罪;后者在施以羞耻的同时保持尊重与关 爱。并通过宽恕的言行或 消除越轨身份的仪式将犯罪人重新整合到守法公民或 体面公民的社群中去,从 而使其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而不再继续犯罪。因而, 重整性的羞耻对于犯罪有 着很大的控制作用,应当通过提倡重整性的羞耻、反 对烙印化的羞耻来降低犯 罪率。之后,作者又对重整性羞耻理论进行了多方面 的检验,并运用该理论对 白领犯罪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本书从协调与平衡刑事司法实践当中经常处于紧张状态的保护法益机能和保障人权机能之间的关系的视角出发,对传统刑法理论当中所存在的定罪主观化、分析过程模糊不清的倾向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大胆提出在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定上,仅只考虑行为所引起的法益侵害结果等客观要素,而将行为时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统统纳入行为人主观责任范畴,并基于这种立场,选取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刑法总论当中向来存在争议的二十个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得出了许多非同凡响的新见解。
本书的主题是刑法的基础理论,这是一个关涉我国刑法学的型塑的重大课题。本书使读者既能对刑法作超规范的思考,又能够对刑法作规范的探讨。本书是以创立与我国社会相适应的刑法理论作为作者的学术追求,因而读者可以从一位年轻刑法学人的视野中看到我国刑法理论的未来图景的基本轮廓。这是一个追求流行的快节奏的时代,也是一个学术垃圾盛行的时代。人们迫不及待地生产快餐式的刑法学知识,以致一种产品甚至尚来不及等圈内人消化,就早早地被扫进垃圾堆。而本书将作者的用心之作集结出版,这些论文大多都公开发表过。全书分为风险社会与刑法理论、罪刑法定与犯罪构成、刑法的法理学思考这三编。其中,编更多地涉及刑法的理念层面,第二编更多地涉及刑法的制度层面,第三编则更多地涉及刑法的技术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