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从《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一书所开始的刑法理论探索的继续。本书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及人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作者提出人性的理性与经验二重性的原理,肯定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行为决定论和在价值论意义上的意志自由论。由此出发,本书分别考察了犯罪与刑罚、立法与司法的人性基础。在犯罪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犯罪存在论与犯罪价值论;在刑罚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刑罚存在论与刑罚价值论;在立法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立法理念、成文法与判例法;在司法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司法主体、法律解释和自由裁量。本书以人性为切入点,对刑法进行了哲学的综合分析,其中包含大量哲学、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
《辩护人认为(第二辑)——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通过作者徐宗新所办理的经典案例,详解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如何提出辩护思路。同时,每个案例都有作者精心总结的“心得体会”,记载着律师办理案件的心路历程。难点在哪里,如何制订方案,采取什么措施,很终怎样破解,都在“心得体会”中体现。
《单位犯罪中个人刑事责任研究》 “以自然人犯罪是单位刑事责任之基础”为切入点, 认为单位犯罪只是一种法律 拟制。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 能是其自身行为符合刑法中的犯罪构 成,其实质是一种单纯的自然人刑事责任,它和单位 整体刑事责任是相互分离的,能独立 存在,并在此基础上,《单位犯罪中个人刑事责任研 究》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犯罪形态的认定、刑事 责任的配置、量刑 情节的适应和单位犯罪的立法完善进行了研究。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精细化过程因素与进路》内容全面覆盖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审判和执行的各个诉讼阶段中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尤其是对管辖、证据、司法鉴定、强制措施适用、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刑事和解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从多角度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选择方案。
《条文及配套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规定,提高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定刑,并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纳入特殊累犯的范围。
《刑法学教义(总论)》共分为四编:刑法序说、犯罪构成论、犯罪形态论和刑罚论,并没有完全采用传统的主编教科书式的样本和体例,突出“刑法有爱”的刑法人文理念。首先,考虑到国外成熟的刑法理论在我国传统平面犯罪构成理论中难有合适的位置,本书在改良传统“犯罪构成四要件”的基础上,将犯罪构成形式上的构成要件要素分解为客观要素与主观要素两部分;将实质上影响到犯罪构成以及责任判断的内容,以对违法性阻却和责任阻却、减轻的内容予以研究,最终形成实质判断要素与形式构成要素相统一的结构。其次,正是从消极否定犯罪,即阻却犯罪成立的意义上说,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以及理论上探讨的其他阻却违法的事由,形成阻却具体客观行为可罚违法性的考察;刑法规定的精神障碍、意外事件,以及理论上探讨的认
共同正犯是按分工分类法所确定的一种共犯类型,是刑法学共犯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本书既有纵向的学说发展史的评述,又有横向的比较研究,还运用大量判例、判决,对共同正犯进行了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