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就民
本书为一集体创作,其目的即在可集思广益,冀盼能藉此求其,同时亦可提供博士研究班研究生深入作专题研究与学习写作之机会。本书分为四大部分,部为总论,侧重理论探讨及“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与行政程序之介绍;第二部为独占、结合与联合行为,系规范自由竞争秩序(反托拉斯法);第三部为不公平竞争(即不正竞争防止法);第四部为法律责任。读者使用本书,可依特别之需要,分章阅读,即可获知公平交易法之部分理论及各个条文之意义、实务见解,解决特定问题之疑虑,当然,读者亦可从头至尾依序阅读,建立对公平交易法全盘性之了解。
全书按照民事案件类别,分为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物权案件、房地产案件、民事合同案件、侵权赔偿案件、合伙案件、劳动案件、民事综合及其他案件九个大类,每个类别下包括裁判要点和裁判依据两部分内容。
“妇女问题”的实质是什么?中国妇女在法律上的解放是“超前”还是“滞后”了?本书以社会性别为视角,通过对女性政治参与代表性不足、就业性别歧视、性骚扰以及家庭暴力问题的揭示和对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性别分析,回答了这些问题。作者认为“妇女问题”的实质是社会性别问题,中国的性别立法还处在由两性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过渡的阶段。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就民
纵观中国法制近代发展史,在六法体系的各法典中,民法典的正式定型、颁布最晚。在相对较长的法典制定过程中,民事立法与民事习惯的磨合反复进行了多次。出现多次磨合的原因是什么?清末民初,以服务民事立法为目的而展开的若干次民事习惯调查中究竟发现了什么?这些发现起到了什么作用?对前述问题的探究能否给现时代制定民法典的工作带来一些启示?本书作者带着这些疑问,对民国时期的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展开了研究,以期有所收获。
本书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是宗法社会,中国”宗法社会形态的建构经历了从“孔子型.宗法文化’’原型的定型到“普及型宗法家族文化”的完型过程。其间,在从理念形态转化为宗法社会形态实体的过程中,逻辑上,“孔子型宗法文化”经历了向可操作性的转化,实践上,则完成了从理论到宗法社会形态实体的过渡。在此意义上,汉朝成为中国宗法社会形态定型的社会。在由定型走向完型的阶段,宗法文化原型的社会基础演绎为“普及型宗法家族”,形成与原型一脉传承的“普及型宗法家族文化”模式,宗法社会形态由此而完型,这就是宋代社会在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价值。宋代以后的历朝历代,其社会形意基本都是宋代的拷贝了。这意味着,中国传统文人津津乐道的通古今之变仅仅是对朝代更替机制的表象认知,至于将中国传统社会纳入西方封建社会的范畴
本书系作者的个人文集,辑录了作者研习民法以来的思考,内容涵盖法学方法论、民法典编纂、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基本权利类型等民法学基本范畴。
本书借鉴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和地区民法典总则的理论学说和立法经验,结合中国自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以来的民事立法和司法实务,全面检讨和审视中国民法总论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及民法典总则草案,就制定中国民法典总则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展开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相关规則安排的具体方案并进行了深入的理论阐述,并设计了中国民法典总则的草案建议稿。
《民法讲义I总则》为日本京都大学教授山本敬三教授课堂讲义的部分。此教材在日本相较于其他同类教材无论从内容、形式和版式风格,都有全新突破,特别是讲授的内容,博众家学说所长,观念清晰中肯。至今,该书三年三版,并且在日本受到诸多好评。此书的引进,将对提高我国同类教材的水平会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网络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特性,网络名誉侵权如何适用现有的法律,一直存在争议,法院对于网络名誉侵权的判决结果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引发了有关名誉权保护和表达自由的探讨。然而,从理论的角度去研究网络名誉侵权这一新现象,目前还没有系统的研究专著。本书作者抓住这个新出现的问题,在传播学和法学的结合点上,以跨学科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较为系统地研究了网络传播中的名誉侵权涉及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网络传播中的名誉侵权问题研究》一书,分析了网络传播中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之间产生冲突的原因,探讨了网络名誉侵权问题的五个方面:主要方式、构成要件、与传统媒体名誉侵权的区别、责任认定、抗辩事由,最后对如何把握网络中表达自由与保护名誉权之间的平衡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