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采用了大量的照片、图表,既真实精致,又形象直观;《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也颇具特色,既有法理法规的严谨阐述,又有具体案例的周密剖析,同时融人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人文思辨,是一本风格独具的专著,也是一本实用意义显著的普法读本。《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体例,有一定维度。
“妇女问题”的实质是什么?中国妇女在法律上的解放是“超前”还是“滞后”了?本书以社会性别为视角,通过对女性政治参与代表性不足、就业性别歧视、性骚扰以及家庭暴力问题的揭示和对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性别分析,回答了这些问题。作者认为“妇女问题”的实质是社会性别问题,中国的性别立法还处在由两性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过渡的阶段。
全书按照民事案件类别,分为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物权案件、房地产案件、民事合同案件、侵权赔偿案件、合伙案件、劳动案件、民事综合及其他案件九个大类,每个类别下包括裁判要点和裁判依据两部分内容。
《批判民法学的理论建构》对中国民法基础理论的诸多方面进行丁批判性反思,并尝试提出理论重构。《批判民法学的理论建构》围绕社会变迁与民法理论的转型、法律行为基础理论的批判性反思、人格权基础理论以及民法典编纂等问题,针对市场经济的民法观念、私法立宪主义、民法与宪法的关系、法律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法律行为与立法模式的选择问题、人格权的立法模式、一般人格权问题、法人人格权问题、民法典编纂的基本理论以及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价值基础问题,展开了深入论述。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就民
《民法讲义I总则》为日本京都大学教授山本敬三教授课堂讲义的部分。此教材在日本相较于其他同类教材无论从内容、形式和版式风格,都有全新突破,特别是讲授的内容,博众家学说所长,观念清晰中肯。至今,该书三年三版,并且在日本受到诸多好评。此书的引进,将对提高我国同类教材的水平会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就民
网络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特性,网络名誉侵权如何适用现有的法律,一直存在争议,法院对于网络名誉侵权的判决结果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引发了有关名誉权保护和表达自由的探讨。然而,从理论的角度去研究网络名誉侵权这一新现象,目前还没有系统的研究专著。本书作者抓住这个新出现的问题,在传播学和法学的结合点上,以跨学科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较为系统地研究了网络传播中的名誉侵权涉及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网络传播中的名誉侵权问题研究》一书,分析了网络传播中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之间产生冲突的原因,探讨了网络名誉侵权问题的五个方面:主要方式、构成要件、与传统媒体名誉侵权的区别、责任认定、抗辩事由,最后对如何把握网络中表达自由与保护名誉权之间的平衡进行了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也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作为形式民事成文法,民法典是每一个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理论体系化与民事立法成就的表现,制定一部中国的民法典早已成为我国民法学界同仁共同的心愿与企盼。近年来,围绕民法典的制定,广大学界同仁就制定民法典的意义、未来我国民法典的体系框架、规则、制度的设计献计献策,展开了深入而有益的探讨,并发表了大量学术论著,在不少重大疑难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在这一过程中,面对面的交流、探讨、乃至争论,是十分必要的。所谓石本无火,相撞乃生灵光;水本无波,相激乃有涟漪。通过争论,相互启发彼此的思维,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民法研究,有助于我们未来民法典的完善。有鉴于此,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积极组织了一系列关于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的学术研讨会。
民法总则是统领民法典为民法各个部分共同适用的基本规则,也是民法中最抽象的部分。本书在深入把握民法总则国外立法和理论研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我国民法总则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对民法中各基本范畴进行了清晰的界定。本书对民法基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以及时效和期间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就民法总则中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如民法的性质、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的体系、法律行为的建构、代理权的性质、诉讼时效届满的效果等提出了独到见解。全书体系完整科学,内容新颖翔实,构建了我国民法总则理论体系。本书对我国民法方法论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初步建立了我国民法方法论体系,为适用民法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同时,作者对司法实践中重大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对于司法实践
“民法”物权编制定于l929年,施行迄今已有80年,建立了台湾地区物权法秩序,明确产权制度,维护人民的自由与尊严,有着重大深远的贡献。为适应社会经济变迁,2007年修正物权编“担保物权”,于2009年修正“通则、所有权”部分。为配合此项发展,特整理补充拙著相关著作,纳入最近判例学说,阐述物权法的指导原则、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所有权发展的重点在于建筑物区分所有及共有制度,以规范公寓大厦的权利义务关系,调整共有物的管理及分割机制,并明定共有物上债权约定的物权效力。用益物权中的永佃权及典权业已式微没落,设定地役权的,亦属不多,突显了台湾土地利用关系的变迁。物权编修正草案预定增订农用权,以强化农地的使用,能否再现用益物权的功能,实值关注。担保物权的修正明定限额抵押权,解决数十年来因法律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