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本书诞生于20世纪早期,现为信托法经典著作。其底稿是梅特兰于剑桥大学讲授英国衡平法与信托法的讲义,分为21讲,具体内容包括衡平法的起源;用益与信托的关系;信托法在19世纪至20世纪的体系化演进;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信托受益权与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的设立;默示信托、归复信托与拟制信托;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受托人义务的救济;让与担保;债务清偿与遗赠剥夺;遗产管理;转换;选择;实际履行;强制令。
本书本书基于法商管理理论和方法,从法商架构师的视角对近年来发生的50多个企业经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法商透视和剖析,这些案例涉及战略、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企业经营的相关领域。 本书的核心观点指出企业管理必将从传统的商业管理转向法商管理, 法商架构师 就是能够用法商管理思想及方法从战略高度和操作层面设计并驾驭企业运行过程的高层管理者。法商架构师在新经济形态的转型过程中应运而生。
《*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是一部可以通览*人民法院各类司法观点的权wei司法实务指导用书,对于统一各类案件裁判标准,指导司法实务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有着积极的参考指导作用。整套丛书以*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答复、通知、裁判文书和《*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案例等为素材和依据,将散见于各种司法文件中的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内容进行收集、分类、归纳,从zui具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内容中提炼出*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整理编写而成。 整套丛书的特点有三:1.以司法解释为核心。本书编入的司法观点首先注重从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中提炼,突出观点来源的权wei性。2.全面梳理、立体呈现。以司法解释为核心,全面收集*人民法院各种政策文件、指导性案例、裁
经商是一项经久不衰的创新历程,商行为是经商理性的社会认同和范式创造,商行为的成熟与发达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如今,虚拟资本、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技术孕育的新型商行为对传统商法发起了挑战,新型商业模式下的竞争与创新呼唤着商法制度的时代变革。在后《民法典》时代,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并建构具有时代意义的商行为理论与制度。本书立足于商行为的历史演进与现实展现,以反思传统商行为理论与现代商行为实践之间的鸿沟为核心,围绕商行为的基本理论及其构造、营业及其附属商行为、金融商行为、数字商行为以及商行为立法,系统阐述了现代商行为理论的整体图景。
本书首先分析合营组织及其相近模式、各种公司类型的基本特征;接着探讨公司诞生及其存续期间的主要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程序、组织结构及其法律人格与能力;股东资格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身份的取得方式及其终止事由;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的权力与职责;股东之间、股东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之间、两者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相合,以及如今再起争论、作为公司机关据位人的行为指引的 社会利益 。笔者力图以清晰的表述、批判性思维及体系化方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析,并常对相同与不同的见解加以论证。
商法学在我国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法学领域。说熟悉,是因为我们每天都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商事法律规范;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未曾真切地触摸到承载着商法特有价值和规范的学科体系。 1999年,《商法学》作为高等教育法学课程中14门核心课程之一已被国家*所确认。翻开商法教科书,商法学者们不厌其烦地解释分析、追根溯源,以寻求商法所承载的社会价值,其目的无非是想论证商法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且具有独立于民法的法域体系,但是这种解释、分析至今尚未成为学者们的共识,甚至一直被众多学者所怀疑和争论。我国民法学者认为商法作为商人职业法是历史的产物,也只能作为历史的遗产;经济法学者主张“商”回归“民”又溢出“民”之后,溢出的部分即为公法化了的商法,应当划入经济法。①商法学者们自己也在进行
《商法本体论》为作者近三十年来研习商法基础理论之心得 营业商法学 系列之一,系以营业为切点、视角对商法进行重新定义与学理重构的原创性论著,全书除导论外,共分范畴论(含从营生到营业、从营业到商法、从营业关系到商事关系)、特质论(含商法的属性与特征、商法的源起与分流、商法的功能与作用)、精神论(含商法的理念、商法的价值、商法的原则)、构架论(含商法的实质内容、商法的渊源形式、商法的立法路径)等四编计十二章。 本书为 营业商法学 系列之起点,对于建构起 营业商法学 的基本理论框架和部门法理体系具有重要基础理论意义。
本书对英美信托的起源、历史、法律结构以及对所有信托形式普遍适用的规则进行了基础性的介绍,呈现了信托在英美法律实践中的主要功能。从功能主义视角出发,本书在英美信托与德国法上能够取得近似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之间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批判性比较研究,回顾了德国法学界就是否应该继受信托制度曾经展开的激烈争论,并对德国法是否有继受信托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法律继受模式,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本书共设三编,分别为民事编、商事编和知识产权编。其中民事编包括狭义民法、婚姻法以及继承法三个方面的内容,由五个专题组成;商事编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和破产法四个方面的内容,由八个专题组成;知识产权编则在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两个方面中各选取了一个专题。这些专题均系四门学科中的基础问题或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前沿问题,在内容结构上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为基本区分,分别对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状况进行整理、归纳和介绍,此外,针对一些比较复杂、散乱的问题,编者在文字陈述之外还以表格形式进行提炼、总结,期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启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对商法、经济法越来越重视,不少非法律专业也开设商法课程,以使学生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掌握商事交往中的一定的法律知识。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正不断完善中,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时有发生,因此,及时更新商法教材有利于学生与时俱进。 因为2013年后我国的商法所涉部门法作了比较多的修改,使得原先的教材内容与我国的现实法制实践有些脱节。本次修订在体系上的安排更趋合理,首先,删除了原先担保法的内容。担保法的主要内容已经在物权法中规定,,故直接将章名改为物权法;其次,由于期间《保险法》、《公司法》的修订,也必须对相关的 保险法 公司法 内容作较大的修正。第三,虽然法律没有修订,但相关规定有变化的,也反映在相关章节中,比如,有关合同法、证券法、商标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出
本书为实用版法规专辑的商法分册,收 录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依托立法机关、*人民法院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对核心条文予以专业注释,内容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
商法本位作为部门法本位,在我国商法理论中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其不仅缺乏商法学界的关注,而且缺乏法哲学层面上的一般理论支持。因此,关于商法本位的研究应立足于对法律本位及部门法本位内涵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商法本位内涵的挖掘,实现对商法理论体系的特殊视角的诠释,从而为我国商法理论体系的完善提供有益的补充和支撑。所谓商法的本位,是指商法对其所调整的市场交易关系中交易主体(主要是商主体)的经营利益的配置、确认与保护,其核心在于对市场交易利益的调配与确定。由此,商法是在调整市场交易关系中,对市场交易主体从事商事经营活动进行交易利益分配、确认和保护的法律。
《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第6卷)》中文章紧扣时代脉搏,思想新颖,视角独特,论证严谨,选题内容体现了学界对前沿问题的敏锐思考,在具体制度构建上的也不乏极具价值的创见。第六卷共收录17篇文章,其中既有对适法性要件、地役权制度、不动产登记,股份形式、政府救市等问题的理论分析;又有关于回购交易,*保护等问题的实证研究,更有关于表决权信托、法院调解、人民陪审等制度和实务上的探讨,实为学界众多同仁 磨砺思想、耕耘学术 的佳作。
本书选取普通法系商标法的历史发展作为研究对象,考察普通法系商标财产化的历史进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普通法系的商标保护经历了一个从非财产模式到财产模式的发展历程,商标逐渐获得财产的属性并表现出了不断强化的趋势。可以认为,关于商标财产性质的讨论一直贯穿于普通法系商标法发展的全过程,财产话语对商标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对普通法系商标财产化的历史考察,将关于商标财产属性的不同理论放在具体的历史语境和制度环境之中,分析商标财产观念对商标法规则的形成和发展的作用,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商标的财产属性,进而为我国商标法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很好的镜鉴。
争议总会存在,因为利益分配不会**公允,人们彼此也不会永远认同。 《股权争议的处置与防范——股东法律羊皮书(第二版)》不是全面介绍股权、股份知识的一般教科书,也不是纯粹实务经验的总结和介绍,本书旨在为股权争议的处置与防范提供知识、方法和法律思维的训练。 本书内容按照难度和重要性分为如下几个级别:标记为一星(☆)的内容,是重要的知识,也是基本的内容。标记为二星(☆☆)的内容,大都属于拓展性知识。全部理解这类知识,就能比较顺畅地吸收本书的精华。标记为三星(☆☆☆)的内容,属于难度较大的知识或者实践经验。掌握这些内容,需要深刻而系统的知识和经验支撑。标记为四星的内容,多数属于探索和研究的领域。 本书根据《民法总则》《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等修订。
《民商法论丛》的宗旨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到发展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民商法理论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论研究人才。 《民商法论丛》第28卷共刊载了目前*的民商法学研究成果十余篇,其中: 《民商事条约在我国国内适用问题之检讨——兼论我国〈民法(草案〉中相关规定》对国际民商事条约的国内适用问题做了深入研究,并结合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立法,提出建议。 《物权请求权基础理论研究》为配合物权法立法,对物权请求权的性质、效力及是否租用诉讼时效等基础理论问题作了深入研究,值得参考。 《中国民法亲属编立法若干问题探
本书主要定位为工商执法的实务用书,从工商执法的行为类型来看,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履行其他职责、职权的行为?本书从这三方面入手,对相关规范依据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梳理,对工商职权、职责依据条款进行了细化分解,并分列为“行政处罚职权依据”?“行政许可职权依据”、“其他职权、职责依据”三篇,对应了实务工作中的真实场景,贴合了线工作人员的业务需要。这些内容实用性较强,对于准确认知工商执法要求、规范工商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适合行政公务人员、法律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阅读参考。
新世纪之初,中国成功地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我们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不仅意味着我国经济生活等多个领域更全面地实现对外开放,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之中,而且必将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从长远来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法治建没提供的*机遇将足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就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民法而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带来的挑战更为空前。一方面,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经济将进一步融人一体化的全球经济当中,由此决定了现行的调整交易活动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必须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要广泛借鉴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先进立法经验,使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在现代化的道路上大步迈进;另一方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必须开放相
本书按照商事案件类别,分为公司企业案件、商事侵权案件、商事合同案件、金融票据案件、证卷期货案件、保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商事综合与其他案件八个大类,每个类别下包括裁判要点和裁判依据两部分内容。
本书全方位展示推定信托的理论。作者首先从历史上详细介绍传统的推定信托的理论,接着详细展示推定信托在婚姻家庭及非婚姻家庭的适用条件、范围及具体案例,然后详细对推定信托与明示信托、暗示信托、共同信托、秘密信托的比较。在此基础上,对推定信托的适用条件、规则进行比较性分析。作者并不仅仅局限于普通法系的推定信托的介绍,而是通过与大陆法系的相似规则进行比较性分析,让读者清晰得知推定信托与大陆法系既有的规则存在不同。系统地介绍推定信托的这种法律机制。 衡平法的推定信托研究,在英美法中已存续几百年,但在我国,是法律理论的一个空白点。本书作者针对我国既有的法律体系,大胆借鉴,研究推定信托理论,提出将推定信托机制引入中国的建议。并且结合中国目前的经典判例,加以科学而详细剖析的研究方法,证明
石俊华所著的《反垄断与中国经济发展--转型期中国反垄断政策研究》在详细回顾了竞争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的演化,考察了国外反垄断政策经验的基础上,运用跨学科研究法、历史的方法、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我国反垄断政策的发展历程、反垄断政策的构成、反垄断政策与市场结构、产业政策的关系、我国反垄断法实施面临的挑战等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分析,以期推动我国反垄断政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