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以案说法,首先具体介绍了医疗险案件,比如保险公司能否以 先天性疾病 为由拒赔?暴发性心肌炎紧急救治,保险公司能否以 医保外费用不在保障范围 为由拒赔?其次是重疾险案件,比如先天性畸形拒赔,保险公司能否免责?未如实告知白血病症状,保险公司能否拒赔?再次是意外险案案件,比如无证驾驶拒赔,保险公司能否免责?骑手配送完毕回家后猝死,保险公司能否以超出配送时间为由拒赔?最后是责任险案件,比如雇员因自身疾病身亡,保险公司能否以 公司未承担责任 为由拒赔雇主责任险? 第二章 保险实务问题研究,主要论述了人身保险实务,比如在重疾险和医疗险中,保险公司以 未如实告知 为拒赔理由的案例研析;财产保险实务,比如车险中,保险公司以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拒赔的案例研析。 第三章 法
近年来,国家政策层面不断发文强调加快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保理业务属于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明显的功效。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民法典》),保理合同正式 入典 。 br 由于保理业务是一种 新生 的金融服务,交易结构具有创新多变的特点。其作为应收账款融资的重要类型,是金融工具发挥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和普惠金融落地的最好手段。并且司法实践中保理合同纠纷呈现出来的法律问题也是千变万化,司法裁判必须对此作出回应。本书以《民法典》保理合同章的内容为主线,整理实践中关于保理合同纠纷的重大争议问题。立足于我国《民法典》关于保理合同的重要条文,与最高人民法院立法建议稿进行对照分
上海市于2016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是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各项举措也走在前列,例如公布了老年护理安全卫生需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规范、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等地方标准,其中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规范先后被浙江省嘉善县、桐庐县、岱山县、义乌市,江西省上饶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福建省晋江市,天津市应用于对当地老年人照护需求分级的判定,累计覆盖1500余万人口。 br 从试点到现在,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著作通过2021年到2023年对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享受老人、实施机构、护理机构、评估机构等14个机构的实地观察、深入访谈和问卷调查,以案例的形式归纳总结了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
本书在分析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调整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和调整的基础上,概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势以及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提出养老金权益调整面临的法律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明确养老金权益的法律属性和形态。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和法理基础。其次,本书逐步分析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不利调整,以及不同体系养老金权益转移衔接的现行规则,并提出了完善措施。
业务是生命,合规是寿命。 保险业务合规不仅涉及保险机构自身风险内控,也涉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保险合同当事方与相关方的权益保护。进入21世纪后,我国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行业异军突起,数字化时代不仅带来互联网保险合规、保险中介合规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等新问题,也给传统人身和财产保险合规带来了新挑战。本书以数字化经济为背景,以保险合规理论为基础,结合保险实务中合规案例,着重探讨保险业中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合规问题。从传统人身和财产保险合规出发,对互联网保险合规、保险中介合规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进行分析,提出合规建议,以期我国保险机构通过合规管理,在数字化时代实现持续和健康发展。
《保险法诸问题与新展望》共计30个专题,约45万字,其主要内容和观点可总结如下:在修改之指导思想上,予以大修大改,而非小修小补;在保险合同缔结及成立问题上,引入国外"临时保险制度";在保险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体系上,引入并建构"满足被保险人合理期待"之解释规则;在保险损失补偿原则规范目的解释论上,重新进行制度设计;在实际损失量度规则体系上,明确定值保险合法性之边界,完备估算保险价值之工具性制度体系;就保险代位制度而言,完善"妨碍代位"之制度设计;就复保险制度而言,增补"保险竞合"之处理规则;在人寿保险道德危险之管控法律机制的设计上,重新审视我国相关规定之妥当性;在保险商品制度创新上,增补团体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险种之规定;在不可抗辩条款规范适用上,将其规范范围限制在人寿保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