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收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2月20日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1999年1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
1.主要内容:收录*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社会保险法》共12章98条,于2010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2.主要特点:收录*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采用64开本,方便携带和随时查询。 3.选题价值:本套图书为长销书,具有较长的销售周期,完善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单行本系列。面向人社系统干部和服务对象,既可以单独销售,又可以配合“春风行动”“农家书屋”等活动,还可以由系统采购作为赠送图书。
保险案件办理小全书分法律规范、理解适用、典型案例三部分,对保险案件相关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梳理了ZUI GAO人民法院司法观点,并配以ZUI GAO 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提供了生动教材,也为法律工作者办理保险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速查工具。本书既是广大法律工作者学习保险相关法律知识的工具书,也是从事保险法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资料。
《保险法(第三版)》秉承严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对保险法基础理论、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保险监管等做了全面而深入的论述,力求建立完整的保险法理论体系。同时,本书以我国《保险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参照全新司法解释,结合国际保险立法,紧扣国际、国内保险市场变化,进一步细化了总则、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及保险经营监管等内容。 《保险法(第三版)》从教学实际及实践指导出发,以达学以致用,既适用于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使用,同时也可作为保险法培训教材,亦可供保险从业人员及司法实务工作者使用。
本书是高职高专工学结合课程改革规划教材,是在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践行和创新先进职业教育思想和理念,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由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新的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组织编写而成。 本教材以汽车保险理赔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法、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合同法条款、民法通则条款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等,共6个学习单元。 本书主要供高职高专院校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汽车保险专业教学使用。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新型试卷系列:保险法概论阶梯式突破试卷》是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布的《保险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的教材《保险法》(2010年版)相配套的辅导用书。分四个部分。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新型试卷系列:保险法概论阶梯式突破试卷》重点突出、题量适中、解答详细,可以很好地帮助考生备考,是考生巩固知识必不可少的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努力付出和优质的备考资料能助考生学业有成。
本书为“教你打官司丛书”之一。书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婚姻家庭法的法律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有些案例还附有“联系本案”的内容,为读者防范或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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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丛书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提纲挈领的专家导读——每一分册在每一主题分类下均配有法律权威人士撰写的导读,为您概括介绍该大类下法律法规的体系与框架。让您轻松把握该部分法规的整体面貌,目标更明确,检索更快捷。 深入浅出的专业提示——每大类下的重点法律文件还附有精炼实用的专业提示,为您介绍该法规的难点要点,使您轻松掌握法律条文的内容精髓。 科学合理的编排体例——依据各个法律部门的特点精心梳理相关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科学编排,合理分类,兼顾法律体系与司法实践的需要。真正做到简明易用、一目了然。 本分册为《物权法律小全书》,收录了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配套的法律规定,内容分为综合,所有权,土地,房产,土地、房产税费,自然资源上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七个方面,
★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保险业发展政策 ★第二卷:机构管理公司治理从业人员管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与处罚 ★第三卷: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第四卷:保险资金运用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分类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稽查 ★第五卷:财务管理再保险统计信息其他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必将对百姓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对酱及社会保险法的知识意义重大。 本书对新近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进行解读,作者岳宗福和张彦丽长期从事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根据法律条文,联系实际,进行解答,同时对社会生活中常发生的事例进行总结,给广大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提供指引。 本书按照《社会保险法》的体例逐条编排,每条由“法条解析”、“相关政策”和“实务指南”三部分组成。
★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保险业发展政策 ★第二卷:机构管理公司治理从业人员管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与处罚 ★第三卷: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第四卷:保险资金运用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分类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稽查 ★第五卷:财务管理再保险统计信息其他
商业健康保险税法制度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有效参与医疗保障系统,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法律制度。本书从分析商业健康保险税法规制的特殊性入手,运用税法学的基本理论,提炼商业健康保险税法制度应遵循的理念和原则,分析税法在商业健康保险领域运行的失效性,探究如何建立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税法制度以及建立怎样的具体制度。整体思路是在意识层面上,以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法律化为前提,树立纳税人保护理念;在技术层面上,针对商业健康保险税法制度现存之不足,对构建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税法制度提出了完整思路。目的在于对构建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税法体系奠定基础和寻找方向。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将第六十四条*款中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修改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三、将第六十六条中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修改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注释法典3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典(第二版)》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持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 出版权威 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内容全面 涵盖相关领域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全面反映近年来国家大规模法律文件清理工作的成果。 实用工具 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纠纷处理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读者大大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效率。 专业注释 对重难
由于机动车保险理论晦涩难懂,一直以来难以被大众所掌握。特别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通过,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以后,这种情况就更加显著了。面对这些困难,实务中充满了似是而非的思维以及错误的做法,迫切需要认真地进行理论探讨。本书的*特点在于既有理论的讲解,同时又有案例的分析,让读者在案例中理解理论,在理论的指导下分析案例,两者相辅相成。读者能够通过本书清楚地了解到机动车保险中的困难、解决方法及其关键问题。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4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几年来,保险法领域的学术著述越来越多,而且学术份量也越来越重。汪华亮博士的这本专论保险合同信息提供义务的著作又为此一日趋繁荣的研究领域贡献了一己之力。保险合同无疑是连接保险领域诸当事人、关系人的纽带,同时也成为保险法中的基本制度,蕴含了保险法学的基本原理,体现了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而在保险合同中,各种信息提供义务的制度安排与学理依据又是其精髓之一。专以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的信息提供义务为研究课题的著述尚不多见。就立法而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诸如保险人说明义务、投保人告知义务以及重复保险通知义务、危险程度增加时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等。如何将这些系列性的信息提供义务进行统合性的研究,显然是值得学者关注的。《保险合同信息提供义务研究》的一个创新点在于将这些看
我国保险法于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全面系统地准确理解修订后的保险法中关于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的相关内容,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由法学家、医学家和法医学家、保险学家及其他学科的学者专家共同撰写了《(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解读与适用》一书。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银行存款利率的调整,对保险费作了必要合理的调整而制定的。中国保监会对该《比例表》作了转发,要求全国各大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对新参加人身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的,在赔付标准上一律按照《比例表》中的规定进行赔付。 该《比例表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社会保险法新解读(全新 升级第4版)》以《社会保险法》作为主体法,将与社 会保险相关联的法律法规汇编,分为综合、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六部 分。重难点法条以 条文解读 的形式阐述,简单明 了、通俗易懂。归纳出百姓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纠纷与 难题,以 应用 的形式做出解答。专设 以案说法 板块,生动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关联参见 链接重要条文,帮助读者理解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