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致力于介绍经历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发生巨大变化的银行业监管和银行交易规则。第三版增补了蓬勃发展的银行监管的内容,并继续致力介绍银行交易领域的关键法律问题,涉及银行与客户间的关系,支付,贷款和金融服务等。本书除了框架性介绍,还提供了大量准确的资料索引,是全面了解商业银行的国际通行监管规则和主要业务法律关系的业务佳作。
在金融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银行业务创新层出不穷,合法合规问题更加值得关注。张炜主编的这本《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分析与控制(上下)》从银行业务的操作模式和法律结构入手,系统分析探讨了银行各类业务中的法律合规风险及其控制对策。为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分析与控制(上下)》对每项银行业务按照“业务概述”、“法律规制”、“法律合规风险分析”和“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在提出风险防控措施时,注意从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进行分析提炼,以方便银行各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法律人员阅读使用。此外,本书每个业务章节中都配有相应的案例分析,力求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析,进一步增强相关业务应用指导作用。
本书是2011年出版的《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分析与控制》修订版。近几年,一些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相继出台,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和转型发展等方面出现许多新变化,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工作也积累了一些新经验,取得了一些新成果。为了及时反映这些新的发展变化和工作成果,根据广大读者的要求,我们对该书进行了全面修订,修改、合并了有关章节及相关内容,增加了银行理财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商业银行近年来开展的新业务内容,补充了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控制工作新经验和新成果,力求使本书更加契合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本书对有关业务工作的指导作用。
法律风险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重要的风险之一,对于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书主要从贷款合同、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按揭贷款、贷款债权的实现等银行信贷业务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入手,全面分析商业银行信贷经营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并结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行业的规章制度,对银行如何防范、控制风险给予特别提示,以求提升银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水平。
本课题在研究内容上,以金融危机和金融全球化为背景,紧紧围绕中国银行业宏观调控与监管制度的发展,结合当前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银行法建设实际,有重点、有选择地研究了银行业纵向调控和监管法律关系问题,搁置商业银行金融交易和商业运行中平等主体的制度安排不去涉及,体现了研究视角和思路的独特性。表现在:(1)明确提出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是法律制度问题。(2)明确提出金融危机的基础制度原因是货币权问题,并首次明确了“货币权”这一概念,指出它是基本金融权力的主张。(3)明确勾画出国际货币金融法律秩序的核心要素和当下价值取向、制度内涵。(4)明确提出必须从宪政高度进行中央银行独立性与透明度建设。(5)明确了在分业金融监管体系下混业金融监管的可选路径。(6)明确设计了银行救助的公共资金救助体系:问题金融机构的接管定位、破
持卡人作为个体、分散的金融消费者,其与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等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持卡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商业银行业务中,以领用协议中的不平等条款为焦点,投诉个案始终占有较高的比例,但持卡人大多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随着功能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技术的持续升级,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发展问题,如联名卡与认同卡的无疾而终、消费积分、非法套现等等,需要运用新的法律视野来观察和分析。在实务中,因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法律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拨乱反正,其背后潜伏的正是银行部门立法的不当行为。随着持卡人队伍的不断扩大,持卡人整体作为一个数量规模庞大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权益理应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维度来加以保护。在司法领域,从拓宽持卡人的民事救济渠道出发
本法规汇编主要具备如下特点: 1.依据权威.为实现 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的立法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银监会从2010年5月至年底对所有银行业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公布了现行有效的银行业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整目录。本法规汇编以银监会上述权威目录为依据,以更新2007年《中国银行业监管法规汇编》为基础,体现了银行业监管法规*清理成果。 2.收录全面。本汇编收集了截至2010年底的所有银行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共749件。其中,有25件法律、16件行政法规、46件规意以及569件规范性文件,还有*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93件。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包括银监会成立以前发布、现仍需适用的6件规章和62件规范性文件。 3.体例清晰。以区分银行业监管法规的不同法律层级为基础分类标准,在规范性文
银行法研究银行监管机构、银行、银行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随着金融产品的变化、创新而不断更新。无论进行何种更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保护银行消费者权益是银行法不变的主旨,监管机构法、审慎监管法和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都是围绕着这个主旨设计的。但是,法律和金融市场的特点决定了银行法存在着滞后性,对金融危机或多或少只能作出被动的反应,影响了其主旨的实现。本书结合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研究了银行法从理念和具体制度安排上如何减少滞后性,从而能够在程度上能动地应对银行失败。
银行法研究银行监管机构、银行、银行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随着金融产品的变化、创新而不断更新。无论进行何种更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保护银行消费者权益是银行法不变的主旨,监管机构法、审慎监管法和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都是围绕着这个主旨设计的。但是,法律和金融市场的特点决定了银行法存在着滞后性,对金融危机或多或少只能作出被动的反应,影响了其主旨的实现。本书结合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研究了银行法从理念和具体制度安排上如何减少滞后性,从而能够在程度上能动地应对银行失败。
《市场经济法律丛书:社会信用法律制度》研究信用主要是从法学角度进行探讨的,但并不孤立地进行。《市场经济法律丛书:社会信用法律制度》既重视信用的法学层面的研究,又积极联系经济、社会层面进行研究。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探讨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法律化的理论基础,掌握市场主体的信用制度建设法律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借鉴国外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法律化的经验,洞悉市场主体的信用制度建设法律化的发展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法律化的情况,明晰我国市场主体的信用制度建设法律化的现状与问题,提出我国实现市场主体的信用制度建设法律化的对策,并分析实施我国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法律化的难点。
持卡人作为个体、分散的金融消费者,其与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等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持卡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商业银行业务中,以领用协议中的不平等条款为焦点,投诉个案始终占有较高的比例,但持卡人大多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随着功能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技术的持续升级,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发展问题,如联名卡与认同卡的无疾而终、消费积分、非法套现等等,需要运用新的法律视野来观察和分析。在实务中,因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法律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拨乱反正,其背后潜伏的正是银行部门立法的不当行为。随着持卡人队伍的不断扩大,持卡人整体作为一个数量规模庞大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权益理应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维度来加以保护。在司法领域,从拓宽持卡人的民事救济渠道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