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与补偿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收录了征地拆迁与补偿纠纷解决中常用的各种处理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审判政策等。每一类别又根据实际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细分诸多实用小类,方便读者对应查阅。
凌学东编著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价值的法律分析》以外房地产征收补偿价值理论为基石,以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认定实务问题为出发点,全面剖析集体土地上房屋相关权利内容,通过多种评估方法关联法律权利与价值认定,最终讨论国家、集体、农民个体三者利益平衡的顶层问题,并对《土地管理法》修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制定提出立法建议。
本书在行政管理类法规板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储备;(2)土地一级开发;(3)土地整理;(4)集体土地流转;(5)新城开发;(6)旧城改造;(7)城中村改造;(8)棚户区改造;(9)国有土地预申请制度;(10)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法规政策。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涵盖了土地前期开发的基础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机构的设立、权限,企业参与土地前期开发的方式、收益模式、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相关法规等。财政管理类法规版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2)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3)土地前期整理资金收支管理;(4)与土地出让金使用相关的其他规定。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涉及了有关土地出让金、土地前期开发资金的预算、构成、使用、管理以及计提费用等相关法规。
本著作从管制本身着眼,敏锐地抓住了“在路径依赖下,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管制手段上仍带有明显计划色彩”这一现实和本质的问题,紧密围绕“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市场取向改革”这一核心,运用经济法的理论深入探讨了国家为什么干预土地资源配置、国家凭什么干预土地资源配置等法律问题,系统论证了市场取向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应有的价值与功能体系,总结归纳了各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律性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剖析了我国现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由来、特点及所存在的内在结构性缺陷,得出了“土地用途管制权应当首先是一项市场规制权,应当按照建构一项面向市场、常态性、基础性的市场规制制度的要求来重塑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结论,进而初步提出了重塑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土地是一国的立国之本,土地及依附其上的房屋是每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土地对于农村而言,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与纠纷解决是我国政府执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由此,也相应地产生了大量的以农村土地利用和纠纷解决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面对浩繁的法律文件,如何逻辑清晰地进行分类,从而根据自己遇到的问题快速查阅法律,或者借助内容全面、分类明确、逻辑清晰的法律文件集合快速地掌握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政策是我们编排此书的主要目的。《农村土地法律政策全书》收集了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与农村土地相关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内容涉及了从农村土地使用权到争议救济的方方面面。
本书结合作者长期法律维权实践经验,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全方位的解读,不仅指出条例施行以后普遍存在的问题,还总结了相关操作流程,并结合疑难案例进行评析说明。全书还系统梳理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征收补偿计算公式、征收补偿示例、法律文书范本,供相关读者参考使用。
本书在行政管理类法规板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储备;(2)土地一级开发;(3)土地整理;(4)集体土地流转;(5)新城开发;(6)旧城改造;(7)城中村改造;(8)棚户区改造;(9)国有土地预申请制度;(10)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法规政策。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涵盖了土地前期开发的基础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机构的设立、权限,企业参与土地前期开发的方式、收益模式、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相关法规等。财政管理类法规版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2)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3)土地前期整理资金收支管理;(4)与土地出让金使用相关的其他规定。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涉及了有关土地出让金、土地前期开发资金的预算、构成、使用、管理以及计提费用等相关法规。
本著作从管制本身着眼,敏锐地抓住了“在路径依赖下,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管制手段上仍带有明显计划色彩”这一现实和本质的问题,紧密围绕“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市场取向改革”这一核心,运用经济法的理论深入探讨了国家为什么干预土地资源配置、国家凭什么干预土地资源配置等法律问题,系统论证了市场取向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应有的价值与功能体系,总结归纳了各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律性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剖析了我国现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由来、特点及所存在的内在结构性缺陷,得出了“土地用途管制权应当首先是一项市场规制权,应当按照建构一项面向市场、常态性、基础性的市场规制制度的要求来重塑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结论,进而初步提出了重塑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土地所有权,是民法体系中的一个最核心理论问题。这不仅反映在许多民法制度是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建立的,而且还反映在其他一些民法理论,也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所有权相关。作者十余年以来长期关注并倾心于对土地问题的研究,在专著《中国土地法理论研究》之后观点逐渐鲜明,于本书中明确提出:土地所有权国家独占是资源时代的必然趋势,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是改革的必由之路。土地所有权已越来越远离私法而成为社会法的权力类型。中国土地法制制度必然以使用权为核心建立。土地资源利益应当还原社会。这种土地所有权国家独占的观点,经济学界亦有部分专家赞同,此不同于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论断。势必引起一场重要的论争。
本著作从管制本身着眼,敏锐地抓住了“在路径依赖下,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管制手段上仍带有明显计划色彩”这一现实和本质的问题,紧密围绕“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市场取向改革”这一核心,运用经济法的理论深入探讨了国家为什么干预土地资源配置、国家凭什么干预土地资源配置等法律问题,系统论证了市场取向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应有的价值与功能体系,总结归纳了各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律性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剖析了我国现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由来、特点及所存在的内在结构性缺陷,得出了“土地用途管制权应当首先是一项市场规制权,应当按照建构一项面向市场、常态性、基础性的市场规制制度的要求来重塑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结论,进而初步提出了重塑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本书在行政管理类法规板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储备;(2)土地一级开发;(3)土地整理;(4)集体土地流转;(5)新城开发;(6)旧城改造;(7)城中村改造;(8)棚户区改造;(9)国有土地预申请制度;(10)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法规政策。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涵盖了土地前期开发的基础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机构的设立、权限,企业参与土地前期开发的方式、收益模式、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相关法规等。财政管理类法规版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2)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3)土地前期整理资金收支管理;(4)与土地出让金使用相关的其他规定。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涉及了有关土地出让金、土地前期开发资金的预算、构成、使用、管理以及计提费用等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