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借助比较法学及概念法学等研究方法,强调法律文化背景差异对具体制度设定的影响,围绕诉讼时效的价值、客体、期间、障碍及效力展开剖析;指出该制度正当性的获得有赖于督促与惩罚、证据彰示、秩序与安全、效率等多种价值的衡平,此种追求内部衡平的多元化价值体系始为诉讼时效正当性的基础;对客体的讨论标准予以评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请求权得以成为诉讼时效客体的根据并对物权请求权的可适性提出质疑;突出对诉讼时效期间予以设定时应考虑的各种要素的考察,讨论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其划分根据;结合诉讼时效的双刃性,建议通过合理的限制措施(即诉讼时效的障碍)以保障其价值的充分实现;在对三种立法主义以及我国所奉行的“胜诉权消灭说”予以评介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当由传统的“胜诉权说”向抗辩权发生主义转
本书按照由一般到特殊、由整体到局部的逻辑顺序,按照刑事、民事和行政不同的诉讼类型,介绍了各自庭审的要点,有机融合了庭审技能经验和对庭审程序性事项的具体处置方法,力求规范性和操作性的统一。随着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并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本书中许多法律依据、逻辑论断和体例结构也因此需要与时俱进。有鉴于此,上海高院对本书进行系统修改:一是调整了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引用的条文序号,修改增删了相应的条文内容。二是根据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加入了刑事庭前会议、民事小额诉讼、行政简易程序等新的诉讼制度。三是结合当前法院工作要求,纳入了诸如立案登记、证人出庭等新的实务做法,并更正了上一版中的一些瑕疵。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德固政之本,刑亦礼之平。政非德不立,礼非刑无以峻其防。虽然,有难言者。律法虽周,无成案每虞出入;五听具备,而实缓犹待称量。 本书是清代乾嘉时期的成案编集,是中国法制为的驳案集。通过本书,可以对我国清代中期判例运作的历史状况作一些考察,从中可以看到新例的制定过程和立法依据,有助于对制定法与判例法互补作用的认识与借鉴,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注释律学的历史认识。
《窃书为雅罪:中华文化中的知识产权法》是一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论纲。 安守廉从一位西方法学家的角度,洞若观火,对中国的这段历史做了经济、政治、文化上的梳理,正面提出了自己的评论,甚至对某些有违法治的现象旗帜鲜明的提出了批评。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1998年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效果明显。这次中央纪委案件审理至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审理室主任谈审理”证文活劝就是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之一,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室主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研究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建设,提高审理干部队伍素质和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质量。 案件审理工作上纪检监察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查处违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执行党纪、政纪,有效地保证案件质量的客观要求。案件审理工作不仅要贯彻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正确执行纪律,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还要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新形势下,案件审
一篇好的代理词,就是一篇案件实务和法学理论表达有机结合的论文。代理词表现的不仅仅是律师对个案的观点,而且展现了律师的法学理论功底、实践经验和逻辑思维能力。本书收录了全国知名诉讼大所京都律师事务所部分民商事诉讼律师的代理词,辅以简要的案情介绍和代理思路说明,是广大律师学习民商事诉讼、学习代理词写作的实用教材。
法学界对程序正义的问题研究的并不少,但主要关注个别领域或个别情况下,是否实现了正义。真正从更普遍的意义上,研究一般的程序正义问题,还是很少的。该书可以说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作者主要关注程序的道德方面。 一般来说,在三种语境下使用程序一词:做出集体决定或选举代表的程序,典型的是议会程序;对两造争端进行裁决的程序,典型的是民事诉讼;对相对方做出负担或利益行为的程序,典型的是行政行为和刑事追诉行为。作者主要研究的是最后一种程序。 该书对程序理论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分析,被公认为是这一领域的的一部经典之作。
坚持走“第三条道路”,实现原理与方法、技能与智能的恰当融合,实现知其然又知所以然,让读者既能学会技巧与方法,又能启发读者思考背后的原理及发展方向。 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切入。一方面,以传授、讲解实践方法为依归,真实的案例贯穿始终;另一方面,所有的方法总结都建立在原理之上,以确保其符合刑事诉讼的科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