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司法适用疑难解析》关注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修改后的司法适用问题,是一本理论与实务兼具、偏重司法实务,并有一定工具书性质的专著。 全书共三编。 上编 刑事诉讼法立法修改司法适用 在回顾2018年《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决定》相关条文修法过程的基础上,主要依据2021年刚刚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对修法所涉及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司法适用进行探讨。 下编 刑事诉讼司法实务与疑难解析 选取了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未予涉及,但2012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司法实务中关注度较高,并在2021年刑诉法司法解释中给予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涉及证据一般规定、分类审查与认定、电子数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虽已引起我国理论和实务界的一定关注,但截至目前,尚未在制度层面对其展开予以具体设置,这就直接影响到司法实践的顺利开展。为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诸项应有价值追求,填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领域的空白,急需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的相关特质进行精准把握,进而借鉴国外可取的证明责任分配相关学说和规定,梳理我国现有的分配规则并缕析其不足之处,以不同诉讼类型、不同起诉主体为出发点,构建详细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并辅之以相应配套制度的完善,从而构筑起完备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体系。
本书以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法律规范体系实施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适用条款具体实施问题的系统梳理,聚焦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则适用的相关理论及制度建设,并提出刑事规范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制的意义,在动态中推进规则和机制发展创新,目的在于增强我国在有关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本书是李双元法学文丛之国际民商事诉讼研究(第2版),内容涉及国际民事管辖权、诉讼的开始、审前获取信息、临时或预防措施、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审理、判决和救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及附录,等等。
本书选择刑事程序性辩护的有效性作为研究的重点。在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厘清有效辩护与辩护有效性等诸多相关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对程序性辩护的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以期呼应 审判中心主义 司法改革对辩护制度提出的新要求,重新审视并优化整个诉讼环节中关涉程序性辩护有效性的侦查力量、控辩力量、审判力量等权力与权利配置,从而推动程序性人权的有效实现,反向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终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权威。本书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厘清有效辩护与辩护有效性等诸多相关概念及相互关系,对程序性辩护的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以期呼应 审判中心主义 司法改革对辩护制度提出的新的要求,重新审视并优化整个诉讼环节中关涉程序性辩护有效性的侦查力量、控辩力量、审判力量等权力与权利配置。
本书为后期资助项目图书。本书对婚姻诉讼程序理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厘清了婚姻诉讼程序的概念和性质;梳理了我国婚姻家庭程序的发展脉络;总结了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在婚姻诉讼程序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和规则;审视了我国婚姻无效诉讼、可撤销婚姻诉讼和离婚诉讼的具体规定和不足之处,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最新修订内容,对疾病婚姻可撤销诉讼的具体诉讼规则和弱势当事人保护进行深入探讨;结合离婚诉讼的实践困境和家事改革现状,对离婚诉讼中 错误的离婚判决、调解书不得再审 的规定提出了质疑;在家事审判改革既有程序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婚姻诉讼程序的具体设想,以期对婚姻诉讼程序体系的研究和构建有所助益。
经济发展对强制执行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中国的经济发展相应地也处于转型期,中国经济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方向转变,因而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经济关系,出现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错综复杂又相对活跃的经济局面;第二,中国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初建阶段,基于资源配置中的供需矛盾影响,显得极不规范,甚至于有些混乱,特别是在经济过热时期留下许多隐患。这是强制执行实践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总的来说,强制执行与强制执行工作改革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目标和手段的关系。执行工作改革是手段,作好强制执行工作是目的,通过改革可以促进执行工作的长期的良性循环,改革是执行工作的出路,改革是执行工作的希望,要通过改革,开创出执行工作新局面。
本书对于因果关系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之中,在研究方法的掌握上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要真正实现“思维的跳跃”,研究者就不能满足于简单的“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或者“多因多果”的具体分析,而应尽力找出那些具有理论辐射力的变量因素,使之对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具有较为普遍的解释力。比如说在刑事程序法失灵问题的分析中,假如我们能够找到一条足以对各种程序规避问题都具有解释力的“理论线索”,并使得程序规避问题与该项理论线索之间的因果联系得到充分的阐释,那么,所谓的“因果律”其实也就不难推导出来了,研究者的理论贡献也就随之而得到了确立。以上就是笔者对法学研究方法问题所做的一些总结,也是对本书的研究脉络所概括的一些提要。本书的写作历经了三年之久,几乎所有各章的精华部分都在《法学
与娱乐法相关的诉讼案件,一般包括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侵权纠纷案件和演出合同、演艺经纪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是娱乐法领域所需探讨的重要领域,而娱乐法合同纠纷案件与一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并无不同,往往只是因为当事人的知名度使得该类案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还有一类案件,也与娱乐法相关,即是近年来方兴未艾的影视投资类纠纷,囿于笔者的审判范围和研究兴趣,对于该类纠纷案件尚未涉及。本书主要分析前述两种诉讼案件,理清法官在该类案件中的审理思路,既是对娱乐法诉讼案件的汇编整理,同时也融入了本人在传媒行业和案件审理中的经验提炼。
????《新民事诉讼法讲义--申诉抗诉与再审》编著者苟鹏。201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次修订民事诉讼法,是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步骤。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和制度,在此次法律修改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从1991年民事诉讼法到2012年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的制度在多方面得到完善和加强。在监督原则上,从监督“民事审判活动”,到监督“民事诉讼”;在监督方式上,从单一的抗诉,到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并行;在案件来源上,从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生效民事裁判错误,到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检察机关抗诉;在抗诉对象上,从对生效民事裁判抗诉,到可以对调解书抗诉。这些变化,预示着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正在从制约公权
《公司诉讼原理与实务》以新《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以及公司法的新理论为中心展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并总结各地法院审理公司纠纷案件的经验和判例,对公司诉讼实务进行类型化研究,并提供理论支撑。兼具理论水平与实用价值,系新《公司法》实施以来研究公司诉讼实务的新力作。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心组织、编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指导实践,提高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和保险人诉讼实务能力与水平,同时也为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司法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人士工作和学习提供参考。 本书共收录保险诉讼典型案例60个,其中人身保险诉讼典型案例27个,财产保险诉讼典型案例33个,每个案例由案情、裁决和评析组成,并结合《保险法》作了深入解读。本书案例具有客观性、代表性、指导性和理论性的特点。 本书将为提高人民的保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本书是关于民事诉讼理论和制度专题研究的学术著作,分为理论研究和具体诉讼制度研究两大部分。包括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比较、我国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分析、证明责任的概念等。
本书由程春华法官任主编、李辉东法官任副主编,清华大学的博士生和厦门大学的硕士生共同完成。在写作过程中认真学习了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广泛参考了中、英文证据法资料,并从因特网上获得了许多信息;其间,结合研究生《民事诉讼法》、《证据法》等课程,举行了多次专题学术讨论。初稿完成后,又作了反复修改,精益求精,力求在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为我国民事证据的立法、司法实践和学科发展做一点贡献。
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即法院享有的,对纠纷当事人的事实问题主张和法律问题主张依法进行判断,以维护法的价值的终局性权力。一个完整的司法权形态包含着纠纷、法官和程序三方面的构成要素,可以把司法权划分为国家本位型、程序本位型和目的本位型三种理想类型。司法权的理想在于,司法权能够在一系列相互对立的价值范畴之间获得一种观念和制度上的统一,实现对司法权的现实的。实现司法权理想的途径在于司法改革,使司法权外部运动结构和内部运行结构合理化程度得到提升。让我们保持对司法改革的理性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