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田中利幸、蒂姆·麦科马克、格里·辛普森编著 的《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译自一 部以东京审判为主题的国际论文集。英文原著于2011 年出版,收录了来自不 同国家25位作者的22篇论文及一篇序言,内容翔实、 思路开阔,研究材料和角度都很新颖,既 有对东京审判本身的回顾和独到分析,又有对审判未 涉及范围的探讨,其领域跨越了国际公法、 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二战史、日本学、近代日本 史、细菌战、性奴役等。各篇论文之间既互相 独立,又按照内在逻辑编排成一个整体,有很高的可 读性。 《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对于 深刻认识东京审判、了解该领域*学术进展具有重 大参考价值。适合相关专业 人士和对相关主题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法是当代法律中非常活跃的一个分支,发展演变的速度非常快,我自己在做学生时学习的概念和规则现在很多已经发生了变化。冷战结束后,安理会和国际法院在维持世界和平和安全方面的作用都得到了加强。国家仍然是国际法的重要的主体,但是,国际组织、其他实体以及个人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都日益受到重视,“9.11”袭击更让我们看到恐怖主义分子在以民族国家为主要成员的国际社会中对传统的国家安全和责任制度所带来的挑战。这些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领域的纷繁变化深刻地影响、重构或解构着国际法,给我们从事国际法研究和教学的人提供了新鲜的材料和课题。
《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在简要概述中国海域的地理及海洋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海上行政职能的构成及行政主体的设置,并比较研究了我国与外国海上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而且,从海上办案实务的角度,系统探究了海上行政许可、海上行政处罚、海上行政强制、海上相关行政行为及海上行政救济等海上行政行为与相关行为制度。 《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选题新颖,研究内容独特。由于国内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对海警部队的执法课题至今未作系统研究;《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既从理论上研究了海上行政管理体制与执法体制,又对海警部队及其他海上行政主体的执法实务开展了研究。 《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是服务和落实国家的海洋战略工作的一部分,
本卷涉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一部分(三三条至一九一条)和有关附件。这些内容与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决议二和1994年《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 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以下简称《执行协定》)一起建立了“区域”制度,并提供了支配“区域”内活动的法律框架。第十一部分是《公约》中篇幅长的一部分,也是协商困难的一部分。20世纪60年代,由于需要一套用以支配为全人类的利益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资源的法律制度,国际社会意识到有必要对1958年《日内瓦公约》中规定的海洋法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在通过联合国大会特设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初的研究(1967年至1968年)和海底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审议(1969年至1973年)之后,深海底采矿制度问题成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面临的复杂的问题。
《1982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评注(第3卷)》在联合国原负责海洋法事务的副秘书长、国际海底管理局原秘书长南丹大使的倡导下,由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海洋法律和政策中心编撰、出版。《评注》为系列丛书共分七卷,由南丹大使任丛书的总编辑。《评注》是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著作,为《公约》的每一个条款和相关文件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渊源和翔实的历史史料,并以评注的方式加以客观的分析,以求对《公约》的广泛理解。 《1982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评注(第3卷)》是本系列丛书第四部具实质性评论的一卷,本卷包含了《公约》第八十六条至一三二条。这些条款涉及各国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洋区域(国际海底区域例外)的权利和管辖权,以及适用于岛屿、闭海和半闭海的制度、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等制度和法律
本书选取了经济法领域的部分经典案例,结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探讨案例的基础上深化理论思考,旨在培养读者的法律意识与实践能力,体现了经济法学科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本书在国家—社会这一解释框架内对公法/私法二元区分理论进行了反思,在直面否定公法/私法区分理由的基础上,尝试理解当代公法与私法互动加强的现象,并探讨当代中国公法的定位问题。就中国的现实处境和具体问题而言,公法/私法的区分并非一个将要到来的预测或者早己得到正式确认的普遍共识,而是一个已经发生、有待澄清的问题。现代以来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潮流有其社会原因,即进入现代以来国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趋势造成的公法/私法的二元区分。对于当前的中国,公法的定位相比私法的定位更为关键、更为困难……
在框架安排上,本书沿用了具体法律制度研究的一般范式:界定基本概念——分析该制度产生的宏观背景——深入理解现行制度的具体设计——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反思现行相关国内立法规定。具体而言,本书共分为五章,分别论述下列相关内容: 章是“绪论”。本章旨在阐明水下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念和与之相关的若干理念。无论是国际社会上目前出现的以“海难救助”为名义的捞宝热潮,还是其他一些合法活动,都对水下文化遗产造成了严重破坏,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缺乏对文化遗产特性的认识,将之简单地视为普通财产乃至可以随意处理的破烂。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并不单单和国际海洋法相关,还牵涉到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立法,章主要是从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立法出发,分析若干基本概念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一些理念,是本书论证的出发点。 第二章是
国际人道主义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它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其内容是关于保护平民、战俘、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和对作战方法和手段加以限制的原则和规则,其目的在于尽量减轻武装冲突给人们带来的痛苦。 《国际人道主义法及其实施》文集的出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合作的又一成果。本书的编订自始至终得到了法学所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并得到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团的关心和赞助。值此文集出版之际,特对提供大作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所有支持协助过此项工作的人士,表示衷心的谢意。在编这本书的过程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毕小青在百忙之中承担了国外约稿、文章和文件的翻译和校对,以及整理论文等大量工作,使得文集能以现在的面目出现。为便于查考,我们特
荀恒栋,1991年5月与他人合著普法读物——《军队法律事务处理指南》;1994年11月,出版我国部军婚特别规定专著——《军人婚姻法律问题》;2000年9月,出版部个人法律作品集——《军人与法》;2003年7月,出版*军婚特别规定专著——《军婚特别规定新解》;2005年7月,出版第二部个人法律作品集——《军人与法》。本书为现代战争法律战战例专著。
“中国海洋”丛书是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专家编著。本套丛书属于“十二五”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内容既有中国海洋基本情况的介绍,又有针对性较强的海洋焦点问题探讨。本套丛书是中国部系统、权威且直接面向海外受众的海洋图书,对中国海洋的真实状况和发展理念进行了解读。 “中国海洋”丛书包含9本分册,分别是:《走向海洋——中国海洋的历史与现状》《经略海洋——中国的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平安海洋——中国的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美丽海洋——中国的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和谐海洋——中国的海洋政策与海洋管理》《钓鱼岛》《中国的大洋事业》《南海及南海诸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有中文、英文两种版本,有助于国内和海外人士了解中国海洋的基本情况,进而对中国海洋发展的理念产生一定程度的
王肃等编著的《国际知识产权法》与其他类似教材著作相比,本书有自己的鲜明特点。一是在内容上较为全面成系统,既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实体性规范进行论述,同时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程序规范以及国际争端与解决机制、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等有所介绍,进一步拓展了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知识领域。二是在编排体例上一改其他按照国际公约的分类方法,按照国内知识产权法常规编排体例,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公约),归类整理到相应知识产权种类之中分别撰写,体现与知识产权法一般教材的衔接。同时,实体法律规范与程序法律规范相对独立。三是力图实现理论实践相结合。阐述了国际知识产权法的一般理论,同时又辅之以国际知识产权法的案例分析。既对法学专业的深入研究有所引领,又兼顾非法学专业的实际需求,用语兼具学术性和通俗性,适
本书作者就是以环境正义的视野,对国际社会如何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综合分析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谈判主体间的关系、谈判的格局特征、影响谈判的利益根源和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谈判中主要国家的立场,以及比较研究欧盟、美国、英国、日本、瑞典、澳大利亚等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与政策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提出了一个彰显环境正义的后京都时代气候保护国际法律新秩序的理想模式,并为后京都时代中国如何构建气候保护法律秩序提出了对策建议。 全书资料翔实、分析透彻、观点鲜明,对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于希望了解应对气候变化动态的政府官员、企业管理人员、新闻媒体和非政府组织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中世纪对于条顿各民族的发展而言,是具有奠基性意义的时代。这些民族具有相似的主要特征,但是在许多细节上却千差万别。时至今日,条顿人的影响已经超出西欧而波及重洋之外的其他大陆了,这是那些条顿族建立者们做梦都没想到的事情。条顿人创造的文明与出现在它之前的所有其他文明完全不同,至少(但绝不限于此)在政治制度方面,有足够理由相信它居于世界历*好的制度之列。 中世纪的法律*不是“主权者的命令”,而是一种完全异质的存在样式。 《中世纪的法律与政治》在西方学术界享有极高的声誉,该书从1897年出版以来,已经多次再版,其学术影响已经超出了欧美学术界,堪称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杰作。
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可溯源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制定的陆地与周围海域之间关系的法令,然而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联合国建立将近1700年,国际海洋法仍停留在习惯国际法发展阶段,从领海、毗连区和渔区的建立都没有成文的国际法作为依据。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家实践包括大陆架和200海里海洋区的建立、促使联合国于1947年11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法委员会,确定国际海洋法作为*先处理的项目。 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58年召开,根据国际法委员会草拟的领海与毗连区、公海、渔业和大陆架条款草案,通过了国际海洋法的四公约。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60年召开,但未达成任何协议。 十一期会议,终于在第十一期会议上(1982年4月3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一次由所有主权国家
《国际法新视野研究丛书:国际人道法若干问题研究》为*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国家军事需求下的国际人道法”的部分成果,主要阐述了国际法基本理论,限制武器公约,网络战,现代化高科技局部战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国际刑法、战后法与国际人道法的关系,以及梳理了2009年至2011年西方国际人道法研究状况。
《航空法评论(第3辑)》应时势发展之需,在传承前两辑航空器物权、机场法制、民航行政执法、航空保险、航空立法和域外航空法等专题栏目设置的基础上,新增了蒙特利尔公约实施、通用航空、航空旅客权益保障、航空事故调查和航空法案例研究5个专题栏目。 本书主要立足中国民航实践,紧紧围绕航空法理论与实践,对航空立法、航空安全保卫、航空运输责任、航空器物权、航空融资租赁、航空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介绍了诸位作者对这些航空法律难点与热点问题的独到见解,期望能引起业界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大陆公法学人都读过的一本书。 陈新民教授的《公法学札记增订新版)》共收录了16篇文章,主要内容则是以译介和评论几篇德国公法学的名著为对象,文章闪烁着德国人的睿智和陈新民教授的深邃学识。其中多篇直接以行政法学为主题,又有多篇直接在宪法学的背景下直接展开,分别论及宪法和行政法的关联,宪法背景下行政国家的展开,社会法治国的兴起和福利国家的展开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