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16大报告中提出了“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这是十分英明的决策。但是在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贯彻中,往往把依法治国中的“法”理解为“法”,从而忽略了国际法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这严重地影响了我们成为法制国家。因为法和国际法如同是自行车的两个车轮,缺一自行车就不能够运转,缺一我们就不可能成为法制国家。作为国际法重要组成部分的冲突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深入、细化研究冲突法及其发展中的新问题,不仅是理论的需要,更是实践的需要,是中国依法治国的需要。本书包括上编《冲突法原理》、下编《证据冲突法原理》。在上编中,参考、继承了笔者主编的《国际私法导论》、《国际民事程序法》著作中的一些观点,同时有许多深入、细化、新的发展;下编《证据冲突法原理》则是笔者突破传统
在本书中,作者参考了大量中外文献资料,并结合本身从事司法协助实践工作的经验,对世界各主要法系国家的民事司法协助理论以及立法和实践进行了广泛、深入和系统的比较研究,对于民事司法协助制度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均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不仅具有理论深度和学术价值,而且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协助立法和实践,都具有相当大的参考意义。全书取材丰富,内容翔实,体系完整,结构合理,论证严密,文笔畅达,是一篇极其难得的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