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已随全球化趋势演变成一门国际学科,而这正是本书重点。《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计四编,共17章,分别为绪论、刑法适用法、欧洲刑法及国际刑法。 刑法适用法 探讨德国刑法效力; 欧洲刑法)分成欧盟刑事法与《欧洲人权公约》,前后结合《里斯本条约》,讲述欧盟法现况;后者说明公约与欧洲人权法院裁判影响内国刑事法之部分; 国际刑法 在介绍国际法进展,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为基础,另检讨德国法之因应。作者在有限篇幅内,毫无遗漏任何重要资料地说明跨国刑法,让想接触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的学习者立即了解这块法律领域,也可以成为国内高等院校刑法专业学生及研究者的重要参考资料。
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法律控制·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现状·问题和前景》系统介绍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和联合国系统关于反恐的有关决议,详细介绍了公约的制定背景、历史沿革、主要内容、面临的挑战和前景展望,特别是对于刚刚产生的2010年《北京公约》和2010年《北京议定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介绍,内容详实、体例完整,体现出较深的国际法研究造诣,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也是目前国内关于国际航空保安公约研究的一本重要著作。
本书紧密结合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理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刑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反映了现代国际刑法规则的内容及其特点。全书共15章,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国际刑法导论,国际罪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司法公正,国际刑法中的人权保障,国际刑事诉讼程序规则,以及国家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合作。本书的编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生动的案例让读者进一步了解国际罪行,甚至国际刑法。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由庞德于1923年发表的五篇内容相关联的演讲组成,代表着庞德的刑事法哲学思想。这五篇演讲依次是《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刑事司法面临的种种困难》《美国对英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继承》《19世纪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与《当代刑事司法制度》。本书讨论了20世纪初美国在向工业化 转型过程中刑事司法面临的问题,如诉讼程序过度繁琐、民众对于司法的不信任、舆论对审判造成压力、诉讼当事人将特定案件转化为审判表演,等等。本书是以庞德的历史与理论作品为基础,同时也依据了克里夫兰市刑事审判制度的调查材料,是庞德作品中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一次集中论述。
《当代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研究》是我国有关国际刑法基本原则问题的专著。该书通过对国际刑法的历史发展、法律渊源及国际刑事审判实践等内容进行考察,在综合分析当前国内外学者于相关问题所做研究的基础上,对当代国际刑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书中不仅分析、确立了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涵、判断标准和考察依据,而且据此提出当代国际刑法所包含的六项基本原则,并对每项基本原则逐一加以阐释。 本书论述全面、分析透彻,观点鲜明、新颖。书中大部分篇章采用了推理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在学理分析之余注意通过案例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适用加以研讨,不仅大大丰富了研究成果,同时增强了本书的实效性和生动性。
《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问题研究》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构建的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制度为重点,以具体的资产追回案例分析为依托,系统剖析了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的基本要求,详细论述了资产追回刑事途径和民事途径的程序选择和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指出资产追回国在具体的追回过程中,必须对拟选择的刑事途径或民事途径进行战略分析和战术准备,才能确保资产追回取得预期成效。当前,必须从提高资产所在国提供法律合作水平和资产追回国国内司法能力建没两个方面人手,逐步健全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制度。就中国而言,除应加大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网络构建力度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犯罪所得、国有资产、境外追同主体等领域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
本书在翔实地介绍现有国际刑法规范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内容涉及国际刑事管辖的各项原则(特别是作为国际刑法特有原则的普遍管辖问题),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国际犯罪的分类等内容;对各类国际犯罪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对国际刑法的适用模式和国际刑事合作的基本途径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对中国参与国际刑事立法以及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提出了很有见地的立法建议。
本书的分析大多建立在对法国刑事司法首次进行的实证研究基础上,这是比较刑事司法领域的重大突破。本书不是对司法监督之下的侦查作理想化的描述。而是对这一植根于审问式的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运作以及影响其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法国刑事司法的结构与运作处于广阔的背景中,包括政治、职业和法律文化等因素,由此其侦查监督与问责模式与更具对抗性的程序形成了鲜明对比,特别是在确保证据可靠性与保障被追诉人权利等方面。 杰奎琳·霍奇森编著的《法国刑事司法--侦查与起诉的比较研究》通过多地点、多阶段对警察、宪兵、检察官与预审法官的日常工作进行系统观察,对法国刑事诉讼的实际运作进行了独特而细致的描述。由实证资料获得的认知还被置于广泛的法律和政治分析之中,涉及诸多问题,如政府对司法事务的影响
《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立足于中国-东盟现有打击跨国境犯罪合作现状,从区域一体化的视角分析研究了中国-东盟构建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的动因、条件以及存在的困难:比较研究了欧盟区域刑事一体化、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东盟自身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刑事合作的成功经验,前瞻性地提出了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应当坚持的原则、区域刑事合作的层次和内容。在上述总体研究基础上,《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详细探讨了中国-东盟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海上犯罪、毒品犯罪和贩运人口犯罪等具体犯罪过程中开展区域刑事合作的相关问题。本书后提出了中国在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措施。本书由王君祥著。
《战争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内容介绍:战争是敌对双方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进行的军事对抗活动。鉴于战争对人类社会的巨大破坏力,战争法在禁止国家非法使用武力的同时,正视现阶段战争难以完全根除的现实,致力于规范交战各方的具体作战行为,规定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引起刑事责任。1945年,《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正式以国际法律文件的形式,将战争罪界定为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战争罪概念中“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这一基本特质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其内涵却随着战争形态和战争法自身的发展发生了明显变化,适用范围也从仅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扩大到全面涵盖国际性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战争罪与侵略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等邻近罪名存在
本书是关于国际法上废除死刑制度的理论专著。 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社会在放弃死刑方面的法律进步,讨论了在联合国人权制度(《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书有关死刑问题条款的制定、解释和实践)、国际人道法领域(《日内瓦第三公约》和1977年两个议定书)、国际刑法领域(“二战”后的起诉、治罪法、特设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对死刑的排除)、欧洲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解释,公约第六号议定书的起草、解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欧洲联盟与死刑)、美洲人权法(《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与解释,公约《关于废除死刑的议定书》等)和非洲人权法等领域废除死刑的问题。其中,联合国人权制度和欧洲、美洲人权制度是重点。作者在书后附录
本书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负责主持的国际刑事法方面的研究文集,设有“学术论坛”、“国际刑事法院专题”、“反恐专题”、“反腐败专题”、“判例精选”五个栏目,对关系到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重大刑事法律问题予以了积极关注和有益探索,对完善我国相关国际刑事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书旨在全面反映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并展示本土性的被害人调查经验。
《外国刑事司法实证研究》以展现刑事司法实证研究的具体方法和细节为宗旨,编译了来自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不同国家、在研究方法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实证研究报告,并对其具体实证研究方法进行了评介。这些研究报告的研究领域覆盖刑事司法的多个方面,包括刑事诉讼构造、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法律援助辩护、公民参与审判、恢复性司法、监狱矫正、社区矫正、公众对于刑事司法制度的信任及法治发展程度等,基本研究方法包括*分配对照实验、准实验、模拟实验、公众调查、政策评估、成本效益分析和指标研究等。通过阅读这些实证研究报告,可以感受如何在真实情境中选择更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及其具体执行,能够启发研究者如何开展类似方法或主题的实证研究,还能了解有别于法律条文规定的外国刑事司法实践。
本书着眼于刑事立法层面,遵循从宏观到微观的逻辑顺序,主张国际刑法规范应以间接适用为主要适用模式,辅以间接适用模式,关键是如何结合本国的法律运行背景和运行模式,将国际刑法规范中国化。本书分别从国际刑法的视角对反腐败公约、刑事政策、跨国有组织犯罪(枪支议定书)、死刑限制适用等几个方面分别阐述。
以公正的程序追诉和审判国际上严重的罪行,这是国际刑事法院在维护世界人权方面的根本价值所在。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污染了水源,这不仅适用于国内刑事司法,也同样适用于国际刑事司法。一次不公正的审判,不仅会对诉讼当事人造成伤害,甚至会动摇国际刑事法院存在的正当性根基。只有公正的审判、准确的定罪、适当的刑罚,才能让人们看到正义的力量终究会战胜邪恶,才能终结人类以恶制恶、以战止战的历史,才能真正带来国际社会的秩序与和平。
腐败问题现已成为当今社会生活中的毒瘤,现今,全球腐败犯罪呈现出行为跨国化、主体多元化、手段多样化等特征,各主权国家仅凭其本国力量已不足以遏制腐败犯罪的滋生和蔓延。面对日益猖獗的跨国腐败犯罪,通过国际合作来打击此类犯罪必然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 本书以反腐败国际合作为视角,将主要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成员国所签订的涉及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内容的国际公约、区域公约作为研究基础,对国际反腐败刑事合作的各项原则和诸项具体机制进行研究。本书立足于反腐败国际刑事合作的实践,探讨反腐败国际刑事合作机制的现状和应然完善,不仅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各项具体合作机制进行了梳理,还为我国的反腐败国际合作立法以及机构设置提供有益借鉴。
这本《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由黄伯青著。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过程中,一事不再理原则主要体现的是对合作方刑事司法管辖权的限制,而这种限制是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基础和相互信任的体现。 《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侧重从刑事管辖权冲突与协调的角度,研究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国与国之间、国家与国际刑事审判机构之间、国际刑事审判机构之间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的体现和作用,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发现并总结一般规律和规则,研究可能的变通和例外情形。对实践中发生的诸多案例,结合国际刑法理论,进行了透彻剖析,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全书既有对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又不乏理论上的创新和突破。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本书简称为“联合国两公约”或“两公约”)是联合国于本世纪初通过的涉及犯罪预防和刑事司法问题的重要国际公约。鉴于两者在宗旨、目标和内容上存在诸多相通之处,国际社会往往将之称为姊妹公约,并在相关研究中同时提出。如今,联合国两公约均已生效并对各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如何有效贯彻公约的精神和内容成为各国面临的首要问题,这一问题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追惩犯罪与人权保障、国家主权与国际合作等诸多领域。 在此背景之下,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于2006年4月合作立项,开展“在刑事司法领域贯彻《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际标准”课题研究。本课题是两中心近年
“国际刑法”一词,是从19世纪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规定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法律规范,即简洁、方便地表示刑法适用法的概念。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犯罪国际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开始扩大国内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产生了代理处罚原则和代理原则等刑法适用法的新原则。 与这种动向呼应的,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传统形态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犯罪人引渡和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一样,新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国刑事判决的执行和刑事追诉的移管)作为具有重要的制度产生了。其根本的新观念就是,修正传统的“刑法的国家性原则”,形成区域性或国际性的法律共同体。 本书是日本早的探讨上述世界*动向和制度的国际刑法教科书。读者通过本书可以学到日本任何一部刑法教科书都没有阐述的正常进行地的新原则;可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