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的数量和活动均呈指数级增长,但国际法上缺乏一个全面的关于国际组织的法律概念。本书从国际组织所制定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的角度研讨这一问题,是第一本全面研究国际组织法律制度的不同概念的专著。已有概念主要有功能主义、立宪主义、特殊主义、非正式主义4种。本书追溯国际组织不同概念的历史渊源,描述这些不同概念如何归属于4个类别,提出一个将国际组织定义为 双重实体 的新理论。国际组织的概念是根据其发展的法律制度的性质来定义的。 双重法律性质 的概念描述一个国际组织如何创建其源自国际法的特殊法律体系,其最有价值的结果是反驳一个经常性的争论主题,即组织要么被视为成员国利益的载体,要么被视为自治实体。
自 1787 年提议和起草《联邦宪法》,到 1789 年正式批准,对于是否应该批准《联邦宪法》曾有一次紧张而重要的大辩论。麦迪逊、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在一系列文章中表达了支持它的主张,后被称为“联邦论”。而反对批准的论证则由多个作者以多种形式表达,其中多数人使用了假名,后来这些文章以“反联邦论”闻名。本书是反联邦主义者所写的关于美国《 1787 年宪法》的评论文章与信件的合集,涉及联邦权与州权、宪法解释权、审判权、税法、常备军、参众两院与总统的权力分割、权利法案的缺失等等,是理解美国《宪法》与制宪历史的重要文献。
本书是我社已出版的 腐败犯罪治理暨国际追逃追赃研究系列丛书 之六。全书分反腐败国际区际合作、大数据时代国际腐败治理的新模式、新型腐败犯罪的查处与企业合规以及跨境商业贿赂治理四个部分,从法律层面探讨了反腐败追逃追赃与国际腐败治理领域的前沿、热点法律问题,可以为我国反腐败的顺利开展以及国际追逃追赃的有效进行提供智力支持,从而提升我国在国际反腐败领域的影响力。读者群体为相关领域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以及法律专业学生。
本书以国际金融机构亚投行争端解决机制为起点,通过对亚投行和世行、ICSID及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论证,试图探究不同争议解决机制内在的演进路径及逻辑关系,以及制度规则之间的互鉴与影响、治理框架的融合与调适,进而证成多元化的国际争议解决范式对实现国际法治的重大意义。
国际海上交通是维系世界政治、经济和贸易的主要途径,尤其对沿海国家的经济、军事和政治影响巨大。本书从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视角,结合海上安全保障在现代社会出现的新形态和国际公约的发展,从问题意识出发,以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构成为主要研究内容,选取海上通航环境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工具及其人员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安全调查、国际争端解决及国家的国际责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本书为作者单位教材,*版在我社已经销售近800册。本书系统介绍和研究国际组织法的有关理论、条约、制度和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组织的形成、发展和现状、国际组织的类型和形态、国际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国际组织的经费与预算、国际组织法的基本性质、国际联盟的结构和历史意义、联合国成立的背景、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联合国的会员国、联合国的组织结构和职权、联合国的安理会表决程序、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联合国和区域组织的法律地位、世界贸易组织、欧共体和欧盟的组织结构、东盟与东盟意识、新兴国际组织及其问题、国际组织争端的解决、当代国际组织与国际关系、国际社会组织化与国际法律制度发展等。
本书共六编:第一编国际贸易法概述,第二编国际货物销售法,第三编国际货物运输法,第四编国际货物保险法,第五编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第六编国际贸易争议解决。国际贸易所涉上述各领域有复杂的公约、法律、国际惯例以及实务做法,而且各国对不同条款均有不同判例,给从业者理解适用这些规定带来困惑。 本书力图对国际贸易涉及的各领域、环节的中外公约、法律、学术问题,以及实务操作和案例,做深入浅出的分析,努力把抽象、晦涩的条文,变成生动的案例,学术与实务结合,把学术问题体现于实务和案例,以实务和案例反射学术。本书不是纯学术著作,但力争对学术及其争议作介绍,让读者了解学术观点和争议热点。本书不是纯操作手册,但力争使从业人员用学术和裁判规则指导日常工作,成为其桌上常备宝典。本书不是纯案例分析,但力
无 本书以《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确认国家自卫权规则以及维护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基本规则为重心,梳理了古代区域武力使用规则,考察论证了国家战争权的确认、限制、废弃等国际规则的演变对当代国际法上武力使用规则的影响,评述了国际实践中出现的如人道主义干涉、跨境武力打击恐怖主义等武力使用实践对《联合国宪章》相关规则的挑战与冲击,总结了对违反国际武力使用规则的战争犯罪的惩治。
《 一带一路 法律研究》(第9卷)紧跟全球经贸治理的新趋势,设置为四个栏目,即 一带一路 司法实践 一带一路 ESG专题 热点聚焦 和 理论前沿 。
本书立足国际私法本体研究,聚焦国内外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和难点,结合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参照国际社会的立法例和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全面梳理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产生发展的脉络,科学阐述国际私法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深入挖掘国际私法新方法,客观揭示冲突规范的运作机制。全书拘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精心安排体例,科学设置内容,成于规范性、系统性、逻辑性、新颖性、独特性、指导性和可读性的有机统一。
本书是 一带一路 倡议与中国国家权益问题研究 丛书中的一本,是十四五国家重点图书项目,也是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本书作者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王阳博士。本书也是杨泽伟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 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规则体系研究 的阶段性成果之一。海洋的流动性和整体性使海洋问题突破海洋政治边界,海洋问题日益演变成为区域甚至全球性问题,本书重点从海洋治理的法律问题入手,结合海洋法制度的最新发展,探讨全球海洋治理对海洋法律机制和海洋法律规则的影响,讨论海洋法制度对海洋治理新议题的规制,并对中国海洋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本书是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特别是由于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关联性,使得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更具重大的现实意义。而当前正在实施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规则正是《巴黎协定》,而在《巴黎协定》中创设的遵约机制无疑是促进、便利和监督各国碳减排的重要制度规则。故而,深入参与、理解和履行《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的相关规则,将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行动,确保我们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符合《巴黎协定》法律义务的关键。而正基于此,本书深入分析和研究了《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相关规则,以期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和法律政策选择。
本书是 一带一路 倡议与中国国家权益问题研究 丛书中的一本,是十四五国家重点图书项目,也是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本书作者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杨泽伟教授。本书也是杨泽伟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 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规则体系研究 的阶段性成果之一。本书从国际法角度对推动 共建一带一路 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对 一带一路 倡议的价值共识、推进方略、高质量发展的国际法相关问题、与现代国际法的发展、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新发展、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能源体系治理等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法律发展进程经历了一场深刻转向:从被动接受西方法律文明的冲击与移植,转向将人民大众凝聚为政治主体,进行自我立法,进而构建自主法律体系。这一转向奠定了新中国的政法法学传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进一步创造性地融合国际经验与本土实践,成功实现了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制度衔接。在此背景下,政法法学亟需因应时代变化进行理论创新,形成政法法学的新视野。
旨在平衡自由贸易与公共道德之关系的WTO 公共道德例外 条款,寥寥数十字的规则却在沉寂了半个多世纪之后成为贸易各方关注的焦点。这是因为WTO规则肩负着双重使命:一方面强调成员方必须坚持自由贸易与公平贸易;另一方面又强调在成员方的公共道德已经受到或可能受到自由贸易损害时,则有权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但问题的关键是:究竟何为公共道德?又如何平衡协调此二者的关系?换言之,如何使得贸易各方在保护公共道德时,不致滥用权利而变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实践表明,WTO 公共道德例外 条款因表述简洁(允许各国采取 必要的保护公共道德 的贸易措施)而颇具争议性,以致成员方之间和DSB历任专家至今未能达成一致解释。这就为后续研究留下了诸多思考探讨的空间。 br 本书第一章主要介绍了WTO 公共道德例外 条款的理论基础,包括对概念和特征、
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法律是人性中所蕴含的理性。”历史上没有一部的法典不以完备的思想为基础,只有先了解法律思想,才能具备法律精神,进而提升法律的价值。 英国当代法理学罗伊德勋爵撰写的这部法学基础著作,告知人们如何运用缜密的思想,分析法律的理念;检讨古往今来不同社会对于法律的看法,进而研究法律观念与社会观念的交互作用;讨论法律在未来迫切需要处理的难题,是一本重要的法理学经典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