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6年第一版出版至今本书已历41版,是一本针对初学者的教科书和针对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它旨在澄清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只有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目的的人,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的知识。本书致力于引导读者认真研读法律规定,同时努力就本书所列出的各个案例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本书所收录的外国国际私法立法译文,覆盖范围较广,既有奥地利、爱沙尼亚、阿塞拜疆、波兰、巴拉圭、新西兰等六个国家的单行法规式立法,又包括瑞士、斯洛伐克、格鲁吉亚、委内瑞拉、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土耳其、阿尔巴尼亚、捷克共和国、黑山、匈牙利、克罗地亚、摩纳哥、北马其顿等十四个国家的法典式立法,还涉及欧盟在合同之债、扶养义务、婚姻财产制、注册伴侣财产效力事项、婚姻事项及父母责任事项等领域制定的统一国际私法立法,有助于读者较为深入全面地把握外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发展态势,不仅可以作为国际私法教学、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的参考资料,而且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完善和国际私法典的起草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外国民商法精要》是我国法学家谢怀栻先生撰写的一本非常重要的民商法学著作。該书初版发行以来,深受读者欢迎。先生在书中精练、准确、系统、深入地阐述与讲解了大陆法系民法与商法的基本理念、精神、原则、规则、制度及其发展趋势。作为受教于先生二十多年的弟子,我曾多次通读該书,并从中深受教益。我认为,該书不仅对于初学民法者极具裨益,也是民法研究工作者与实务界人士的重要参考书籍。我衷心地向广大读者本书,希望读者能够从中受益,也期望读者在阅读本书后能够对我国一代民法大师谢怀栻先生渊博的知识、严谨的治学风范与高尚的人格精神有更多的了解!
本书向中国读者介绍在21世纪初美国方兴未艾的犯罪学的方方面面。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章单独一体,概括地介绍美国犯罪学教科书中描述的犯罪学历史和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的犯罪学在美国的现状,并且对各章做了简评。第二部分,从第二章到第七章,着重介绍当今比较热门的六个犯罪学理论。第三部分从第八章到第十一章,介绍犯罪学中的几个特别议题,涵盖从警察的百年变迁史到白领犯罪。本书作者有著名学者,也有后起之秀,大都在美、加受过教育。本书把握时代命脉,向读者呈现美国犯罪学科的发展,包括理论、政策、争议,代表性学者及其著作等。
对于死刑这样一个极富争议的话题,从未在一本书上进行过如此有力度的针尖对麦芒的论辩。在此,著名的保守派欧内斯特·范·登·哈格与受人敬重的自由主义者约翰·P.康拉德,以两人的智识,语词的机锋和论证的力度,以及用亚瑟。金堡的话来说,“以学识,斯文的表达,以及学术的激情 ”,对死刑所固有的全部问题进行了一场论辩。 两位论辩者素以其严谨的学识以及截然不同却同样有说服力的文风而声名遐迩。欧内斯特·范·登·哈格是The Jewish Mystique和Punishing Criminals等著作的作者。约翰·P·康拉德的著作包括Justice and Consequences和inearofEach Other.他们的论辩将引起读者对于赞成或反对死刑的激烈的全新的看法。 除了本书话题的契合时机以外,见证两个伟大的头脑之间极具创造力的交锋所带给人的真正的启迪,则是本书价值之所在。
本书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 本书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则只在部分意义上是规则的一种功能。本书的资料安排意在让每一观点都能与其他观点相比对。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紧张关系的机会。正是以这种教学法,本书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 本书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本书信奉的哲学是,法律判决应当经由询问而生成,而一个纠纷的所有方面都应当被检视,以便获取最广博、最特别的观点。不仅如此,本书的设计是为了达到这样一个效果:某一阅读材料中知识要点的解决都扩展
自由主义法学是当代西方一个重要的法学流派。自由主义法学强调个人自由和个人选择这一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并以权利为核心,对自由的概念及历史发展、自由主义的法律观、自由与规则、自由与秩序、自由与法治、自由与民主、自由与平等、自由与法律强制等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述。自由主义法学包括古典自由主义法学和新自由主义法学。形成于17至18世纪欧洲的古典自由主义法学是西方古典自由主义思潮在法学上的反映。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法学是对古典自由主义法学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潮在法学上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