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 《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在修订2000年版和2005年版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即从90年代初至今的美国宪法发展史。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美国法律制度是一个人们普遍感兴趣的重要话题。美国是世界上发达工业国家,也是大的民主政治国家之一。美国政治制度具有突出的法律特性,司法机构在制定公共政策及界定私人关系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得以实现的主要机制就是在通常的法院中进行的民事诉讼。 在本书中,我们将着重于美国民事诉讼程序的与众不同之处。我们也将把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与欧洲、拉丁美注入洲及日本实行的民法法系程序制度加以对比。我们希望,对比能够避免把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与非现实的司法制度进行比较而对之作理想化的解释或加以贬低。
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忙做农活,阴错阳差,孤儿院送来了喋喋不休的11岁红发女孩安妮。 安妮过上了自己期待已久的幸福生活,却开始不断闯祸,让所有人都头痛不已。 但她亲近自然,总给花朵湖泊取名字; 喜欢幻想,让生活焕发诗意; 善良坚韧,而不失天真; 知道努力去追求梦想,也懂得珍惜当下。 不的她能够赢得大家的喜爱吗?
美国经历了短短200多年的发展,一跃成为世界超级强国,鲜有国家可与之抗衡,这与其法律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所谓“法令行则国盛”。 本书以推动美国历史发展进程的一系列重要案件为主题,精心筛选了在美国极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40个案例,如奠定美国法院对宪法解释权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打破黑人、白人隔离教育的布朗诉托皮卡地方教育委员会案,还有轰动一时的“水门事件”等。这些案例主要涉及美国的政治、经济、教育、宗教、种族、女性权益及新闻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编者从案例发生的原因、解决途径、对美国社会的影响及对中国的借鉴价值等角度进行分析。 纵观国内外,同类书籍不胜枚举,如《美国经典案例解析》、《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美国民事诉讼法的制度案例与材料》等。本书博采众长,集各家之
《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是中美关系史入物研究继美国传教士、外交官、税务司等群体后挖掘的又一新领域——法律职业群体研究,也是在近代法制史研究中以人物群体研究的视角来拓宽西法东渐的研究视野。《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通过论述1895—1928年美国在华法律职业人所从事的法律教育、司法审判、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职业活动,以及他们建立远东美国律师协会以加强联系、提高业务、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努力,揭示了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人作为一个整体,既是美国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一个缩影,又是美国对华进行文化教育渗透的一种体现,侧重于中国法律职业从无到有的近代化使命和当代中国走向法治的视角,对他们的法律活动所带来的法治模式、所体现的专业精神在当时产生的积极影响,以
在国际人权公约和文件中,“少数人”作为一种特殊人权日益受到关注,但有关“少数人权利”的研究,从理论到实践都比较匮乏。本书独辟蹊径,从哲学、文化与法律关系维度人手,着眼于理论和实践,在参考大量中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不仅从“少数人”问题的缘起、“少数人”的概念、“少数人”文化的平等承认、现代宪政主义对文化多样性的排斥、“少数人差别权利”的法理基础等维度出发,着重论证和阐释“少数人差别权利”在哲学、文化与法律上的合理依据与必要性,而且以加拿大为个案研究,从少数人差别自治权利、少数人差别习俗权利、少数人差别语言权利、少数人差别群体代表权利、少数人人融帮助权等层面展开对“少数人差别权利”考察和梳理,是一部系统阐释“少数人差别权利”方面有分量、富有启发性的法学论著。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美国专利商标局依据美国商标法和联邦法规的规定确立了一整套应用法律的具体原则,并结合多年的商标审查实践积累起大量对后来相似案件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判例以及适用于各审查环节的应用程序。 《商标审查指南》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所遵循的审查指南和程序,对美国商标申请人、代理人进行商标工作也具有参考意义。内容包括审查员手册及信息和解释,大致描述了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需要遵守或需授权遵守的程序。该书翻译了其中的两章。内容涉及商标申请中的实质审查部分,内容丰富,案例众多,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美国禁止残疾与基因信息歧视法解读》是对美国联邦《2008年美国残疾人法修正案》和《2008年禁止基因信息歧视法》及各州反残疾和基因信息歧视立法主要内容的权威解读和阐释。美国严禁基于残疾或基因信息而施以歧视。《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是美国部禁止在雇佣、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和电信领域中歧视残疾人的国家综合性民权法,旨在“为消除针对残疾人的歧视提供一个清晰而全面的国家指令”;要求拥有15名以上雇主向适格的残疾人提供平等机会,使其从非残疾求职者和雇员可获得的有关雇佣的各种机会中受益;禁止在招聘、雇佣、培训、晋升、薪酬以及其他雇佣条款与条件上实行歧视。《2008年美国残疾人法修正案》进一步扩大了保护范围,对雇主课加了新的职责和要求。《2008年禁止基因信息歧视法》旨在保护个人的基因信息免遭雇主和保险公司不当
《全球信息经济下的美国版权法》是一本杰出的 Coursepack型北美法学教教科书。许多法学院在版权法课程中使用本书,并且在亚马逊网站获得读者高度评价。 在法学院案例教学中,本书将多种来源的资料,如条约、法律、判例、研究报告和学术论著片断汇编在一起,作为教材使用。这类教材非常适于案例课,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以及探索研究的精神。 对于希望尝试进行案例教学的中国法学院而言,本书是不可多得的参考资料。虽然中美两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但是由于中国著作权立法中有不少规则移植于美国版权法,本书中的一些章节仍然可以直接用于课堂教学和讨论。所以,本书的出版,能够为中国法学院开展案例教学,以及尝试 Coursepack型教材的编写起到借鉴与学习的作用。
\\\"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文学奖双料得主,20世纪ZUI 的小说家之一海明威,精选短篇小说合集。 全书收录《乞力马扎罗的雪》《如白象般的群山》《在他乡》《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好狮子》等 代表性的短篇小说,是海明威极简文风和“冰山理论”的 诠释。海明威用简练的语言,克制地叙述着他对人、对生活的深刻理解。\\\"
白雪峰编写的《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与实践》对国内外学术界在美国司法审查制度问题上的研究成果和观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分9个章节论述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发展,及其对美国宪政体制运作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并力图阐明几个重要问题。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本书共分基础法学、公法学、私法学、社会法学和国际法学五个部分,分别对20世纪日本16个法学学科,即法律哲学、法社会学、法史学、比较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事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的内涵、特征、发展演变及其规律作了探讨。同时,对上述16个学科中穗积陈重、美浓部达吉、梅谦次郎、金泽良雄、高野雄一等43位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品作了介绍和评述。 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体系完整、文笔流畅,且大量引用日本原版书籍,对我国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以及国际政治关系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者均有参考价值。
目前,中国的经济已经逐步转型为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的国家所面对的诸多社会问题,包括法律问题,往往具有相似性。这在私法领域显得尤为突出。法律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作为一门科学,其任务在于揭示那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而法律的原理、原则和规则,正是对这些规律的揭示、概括和归纳。今天,当我们着手去解决许许多多已经被法律发达国家面对过、解决了的问题时,当我们可以从它们的法律文库中找到可供借鉴的能帮助我们解开疑团的钥匙时,我们有什么理由把其中的合理成分拒之门外呢。
美国法学院经典、权威的教科书。本书从联邦和州的分权、美国诉讼制度的历史传统、美国民诉法应对新问题的灵活性和生命力这三条线索出发,系统阐释了美国民诉基本制度和原理原则。本书*的特点是:理论与判例的结合。作者将复杂的判例分门别类,提炼判例主旨,分析判例中蕴含的原则和规则,再将其加以区别或找出关联,逐步说明推理过程。总之,对于大陆法系的环境中学习英美法系的人来说,藉此一卷,可清楚地把握纷繁复杂的美国民诉制度与规则。
本书分版权、专利与商标三大部分,全面阐述博大精深的、以判例发展起来的美国知识产权法。本书将其制度与理论融会贯通,将成文法、判例与学说铸成一体,既简明扼要,又面面俱到;既有我们惯常所见法学通论或教材类著作的系统性,更将美国特色——判例法融汇在其系统性的柜架中,同时避免了传统法学教材抽象、空洞的缺陷,以及繁琐的案例材料汇编的堆砌、隔膜,是一部了解美国知识产权法的精要读本。 而且,虽然本书篇幅不大,但几乎囊括了美国知识产权制度有史以来的绝大多数学说与制度细节。比如,版权法的宪法基础、版权法上修正案问题、转化性使用、仿讽、 “灰色商品”、实用作品的可分离性,机器一转化测试、发明人实体学说、类似与非类似技术原则、中用权、整体市场规则,商标使用中的市场渗透规则、自然扩张学说、填补
《外国人侵权请求法》根源于1789年《司法法》第9条,经过几次修订后,目前编纂在《美国法典》第1350条,规定:“对外国人仅基于所实施的违反万国法或者美国缔结的条约提起的任何侵权民事诉讼,联邦地方法院具有初始管辖权。”该条款制定出来后基本上处于沉寂状态,直到1980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Filartiga v.Pena-Irala案中的判决让《外国人侵权请求法》走上了复兴之路,同时也在学术界掀起了对于《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出台背景与立法目的的争论。目前,一般认为,《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通过,直接原因是回应Maibois事件等外交危机,避免因“拒绝司法”而陷联邦政府于不利地位。终,在宪政体制上,联邦主义占据主导,联邦法院成了审理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的主要司法机关。 在长期的实践中,面对各界的争议以及社会不断变迁的现实,《外国人侵权
钢良在中国土生土长,精通中国语言和文化,同时,他又曾在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学习,在美国生活工作了十数年。 除了多年从事律师业务之外,钢良曾担任美国联邦法院密西根州西区道格拉斯·海尔曼联邦法官的助理,从而获得了洞悉美国法律制度内部运作的宝贵时间。本书中,钢良以其亲身经历描述了法官助理工作,深入分析了海尔曼法官曾审理过的一些极富争议的案件,将他担任法官助理的经历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他对案件的叙述引人入胜且富有启迪。每一个案件都生动地展现了美国司法和法律教育制度的独特之处。本书将不仅是律师、法官和法律系学生们喜爱的读物。亦将引起其他阶层人士的兴趣。
《喧哗与骚动》是美国南方文学领军人物威廉·福克纳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是 部为作者带来盛誉的作品,也是作者的得意之作,也是福克纳 部成熟的作品,也是福克纳心血花得 多,他自己 喜爱的一部作品。该书在出版了多年之后,才因其复杂的结构和令人迷惑的内容而引起极大的关注。小说表现了福克纳 的写作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成为批评家争相研究的对象。评论家从不同的角度对该小说做了多方面的研究。 小说大量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法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与《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并称为意识流小说的三大杰作。
这是一部墙内开花墙外香的民法典草案,它在自己的原产地纽约州遭遇流产的命运,却为加利宝尼亚、蒙大拿、南达科达、北达科达、关岛五个美国法域采用。 这是一部因为作者的人缘不好遭遇流产的民法典草案。 这是一部挑起了世界民法典编纂史上著名的菲尔德-卡特论战的民法典草案。 这是一部立足于普通法系文化并吸收大陆法因素的民法典草案。 《纽约州民法典草案》是英语世界的一部民法典草案,它代表了英语区人民对法典纂观念的采纳。这种采纳具有悠久的历史。 它是《纽约州民法典草案》的临终弥撒,在这个场合,它被议会终拒绝。纽约民法典论战持续了四年(从1883年卡特发表其萨维尼式的论战论文到1887年他在纽约州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作证。)。此后,菲尔德就把他的主要学术活动精力投入到《国际法典大纲》的的制定上去了(18
本书特别适宜于宪法学家和经常适用成文宪法的法院。成文宪法虽然并非刚面世,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开始的非殖民化运动以来,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非洲各殖民好依据成文宪法不断宣布独立。它们中的大部分宪法是仿效“威斯敏斯特”模式,但其中的多数又被美国模式所取代。尼日利亚和加纳是循此步骤的两个重要的非洲国家。本书不仅关注美国模式的各国,而且也注意了其它类型宪法的国家。 作者相当精辟地分析了美国各法院各种不同类别的宪法解释方式,反映出他在这方面的高深造诣。这一特征在书中十分明显和突出。作者并不局限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而且还从成千上万判例汇编中相当成功地探究了美国其它法院判决的不足。这些汇编不易为开业律师利用,主要是由于代价太大,而这正是本书展示给国外读者的价值。书中包含了很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