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文库2012(3):侦查行为视角下的刑事冤案研究》次系统地从审前程序中的侦查行为出发来研究刑事冤案。以收集数据和典型案例等实证分析的方法,梳理出侦查阶段导致刑事冤案产生的具体原因集中于刑讯逼供、刑事司法鉴定错误、现场勘查失误、目击证人辨认错误等不当的侦查行为以及侦查主体的认知偏误和侦查外部因素的不当干扰等多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防治刑事冤案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制度,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今后侦查行为运作的基本理念以及适合中国本土化的冤案防治对策。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教育的理论探讨、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中学犯罪预防教育的关键环节——从193名少年犯的调查问卷谈起、加强教师抗逆心理素质的培训与探索、中学预防犯罪法律教育的缺陷及对策、小组社会工作方法运用于行为不良学生教育过程研究——以某工读学校的夏令营为例、炮制少年不倒翁——工读学校学生抗逆力的恢复、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工读学校学生教育必要性研究……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教育的理论探讨、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中学犯罪预防教育的关键环节——从193名少年犯的调查问卷谈起、加强教师抗逆心理素质的培训与探索、中学预防犯罪法律教育的缺陷及对策、小组社会工作方法运用于行为不良学生教育过程研究——以某工读学校的夏令营为例、炮制少年不倒翁——工读学校学生抗逆力的恢复、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工读学校学生教育必要性研究……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教育的理论探讨、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中学犯罪预防教育的关键环节——从193名少年犯的调查问卷谈起、加强教师抗逆心理素质的培训与探索、中学预防犯罪法律教育的缺陷及对策、小组社会工作方法运用于行为不良学生教育过程研究——以某工读学校的夏令营为例、炮制少年不倒翁——工读学校学生抗逆力的恢复、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工读学校学生教育必要性研究……
《肖像泥塑及烧制技法》具体介绍了肖像泥塑所用的材料、工具和工作空间,工作方法,头部具体部位的塑造,捕捉模特的个性特点,雕塑步骤示范,头像雕塑的后期工作等方面的知识。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教育的理论探讨、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中学犯罪预防教育的关键环节——从193名少年犯的调查问卷谈起、加强教师抗逆心理素质的培训与探索、中学预防犯罪法律教育的缺陷及对策、小组社会工作方法运用于行为不良学生教育过程研究——以某工读学校的夏令营为例、炮制少年不倒翁——工读学校学生抗逆力的恢复、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工读学校学生教育必要性研究……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收入自二○一四年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后,至二○一五年十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这段时间内的重要文献,共六十七篇。其中,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决定、意见和条例、准则等二十四篇;中央领导同志的报告、讲话、文章等四十三篇。
在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法治视野下的秘密侦查》通过对古今中外秘密侦查制度进行考察和比较研究,探索建立包括法治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审查批准程序、证据使用、救济机制等环节在内的一整套秘密侦查制度,从而确保秘密侦查措施在限度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发挥更加积极的功能与作用。
涵盖新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典型案例、示范文本以及实用附录;全面、便捷,案头工具书;便捷微信号公号增补服务,避免重复购买,贴心售后设计!
本书以全景式的视角观察司法改革地方试点的产生与发展,通过对司法改革地方试点进行实证化研究,梳理主要改革试点的立法成效,探讨司法改革地方试点与立法的关系。本书共六章。第一章揭示了司法改革地方试点的缘起及背景,阐述了司法改革地方试点的发展阶段与特征;第二章梳理了新时期司法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分析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与诉讼制度改革试点的相关规定与立法成效;第三章厘清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之间的关系,探讨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地方试点对立法活动的影响;第四章阐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实践状况、经验与不足,探讨了认罪认罚试点改革对立法活动的影响;第五章阐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探讨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对立法活动的影响;第六章主要围绕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与“智慧司法”建
本书从教育改造制度发展演变的历史逻辑,指导思想的理论逻辑和制度规范的实践逻辑等多个维度,详细梳理了陕甘宁边区监狱的教育改造制度,深入剖析了该制度的创造性、系统性和优越性。
本书收录文章包括:“姚周霞晋“故事”考”“潘萍因“仁政”之名——宋代囚犯人道主义对待初探”、“张梦蝶从精神赡养入法看孝道在中国法律上的变迁”、“陈炜强美国司法审查形成的政党因素”、“杨孟哲唐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核心——州府录事参军研究”等。
若要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首先应建立起现代公务员问责制度,以确保拥有一支积极进取、负责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我国自2003年SARS事件建立起来的行政问责制度对于遏制权力滥用、建立公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常态性、制度性以及法律性的机制作为保障,在实践的运行中它正在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与挑战。本书在借鉴西方问责制度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公务员管理的自身特殊性,围绕“谁来承担责任”、“谁来问责”、“问责什么”、“如何问责”、“问责的效果”等内在逻辑问题多角度地分析了我国公务员问责制度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并在此研究基础上,对如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问责制度提出了反思与建议。
法律漏洞是指实证法违反计划的不完整性,其功能为界定“法律外的法之发现”领域,从而区别于“依据法律的法之发现”(解释)和“违反法律的法之发现”(修正)。漏洞领域与法律解释的区分标准为规范之可能文义,其最外部边界取决于作为整体的法秩序。漏洞确定的标准包括实证法规定本身、实证法的评价(尤其连同平等原理)以及普遍性法原则及法价值,由此决定三种不同的法律漏洞:拒绝裁判漏洞、目的性漏洞与原则及价值漏洞。就漏洞确定与填补的关系而言,二者在拒绝裁判漏洞的情形彼此分离,在目的性漏洞的情形保持统一性,而在原则及价值漏洞的情形,漏洞确定则为填补指明大致方向,由此便能揭示“可能”“必然”和具有“具体化功能”的三种类推。漏洞填补之界限在前两种漏洞的情形分别涉及不可填补之漏洞和禁止类推的问题,第三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