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的内容主要有:1、确立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并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第五条)。2、增加国家促进循环经济,鼓励购买、使用可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的内容(第三条、第七条)。3、针对一些产品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明确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第十八条)。4、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5、完善了固体废物的进口分类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6、明确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在发生变更、终止时的污染防治责任(第三十五条)。7、加强和完善了管理危险废物的措施(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
这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的内容主要有:1、确立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并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第五条)。2、增加国家促进循环经济,鼓励购买、使用可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的内容(第三条、第七条)。3、针对一些产品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明确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第十八条)。4、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5、完善了固体废物的进口分类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6、明确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在发生变更、终止时的污染防治责任(第三十五条)。7、加强和完善了管理危险废物的措施(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
信托是源于英美衡平法有关财产管理的制度。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对其曾作多项评述。并制定了信托法。当然,信托作为标准的“舶来品”,大陆法系国家即便是制定了名为信托法的法律,其内容不过是英美信托法的一部分而已。 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我们除了将参与立法中对信托法条文的理解写出来以外,在一些条文的诠释中,我们也对大陆法系国家的信托法以及英美法系国家的信托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目的在于从信托法的源头——英美法入手,彰显信托的本质,加深对我国信托法条文的理解。我们在每条的诠释之后,还绘制了该条的图解,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读者对法律条文的规定,能一目了然。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释义》(国务院令第471号)已于2006年7月7日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移民条例精神,避免对政策理解上的偏差,国务院法制办、水利部组织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释义》修订、起草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和部分从事移民工作的同志编写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释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释义》对条例中条文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主要概念和内容进行了逐,条解释,并针对条文实际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提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释义》内容全面、系统、实用,是从事水库移民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广大移民学习、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