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则被视为公法的“帝王原则”,当下在全球广泛传播中面临适用危机。为了消除合比例性分析存在过大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弊端,应当通过适度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构建多元审查基准等路径,不断推进比例原则的准确化,但又不能过度限缩合比例性裁量而妨碍个案正义的灵活实现。本书跳出了大多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学传统研究范式,从立法者、行政机关、法院、权利人等多元视角,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充分参考德语、英语、中文等国内外大量一手文献,首次全面从公私法角度系统构建了比例原则适用的方法论体系。
本书是一部关于美国著名法官勒尼德·汉德的传记,精湛、感人地讲述了这位杰出法律人的一生。 勒尼德·汉德(Learned Hand,1872—1961),是与约翰·马歇尔、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路易斯·布兰代斯、本杰明·卡多佐齐名的美国著名法官。他出生于纽约一个法律家族,祖父和父亲都是著名律师。汉德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后,先从事了13年律师工作,并在奥尔巴尼法学院任教。汉德于1909年开始担任法官,直至去世,在 52 年的法官生涯中,汉德法官作出了 4000 多份判决,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经典判例层出不穷,著名的汉德公式就是他在一起海事案件裁判中提出和创立的,被视为法律经济学的经典代表。汉德也是现代法律解释方法的先驱,他在侵权法、专利法、海事法和反垄断法等专业领域为司法裁判的技术和准确度树立了长远的标准。 汉德的一生,经
本书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制度主线,阐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尚不平衡不充分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里:法院系统与中国共产党、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党政体系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互动,进而形成组织架构、人事经费、支持配合、制约监督上的制度关联;作为优选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监督指导全国3500多家下级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政策“自上而下”的有序传导,并在此过程中“轧平”地域与发展上的差异;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又是如何与党管政法、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政治原则融为一体,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制度特色和制度优势。除了介绍现行文本、起草情况、运行实效,本书力图还原制度的形成过程、回溯改革的来龙去脉。经过这样的还原回溯、史实比对,可以发现:当下习以为常的概念或表述
《行政上的主观法与法关系》由(日)山本隆司著
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学家杰弗里·R.斯通积十余年之功完成的重要著作,是讨论美国法律与性道德之间历史演变的一部专著。全书共分六编,20章;从历史的角度叙述了从古代、启蒙时代到20世纪中叶的性观念演变史;评述了联邦优选法院在几个重要的性议题(包括避孕、堕胎、性少数、淫秽作品问题等)上的审判史;详细分析了在性议题方面的几个重要判例,如米勒案、赛缪尔·罗斯案,以及罗伊诉韦德案;追溯了随着环境、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共识的不断改变,法律在性观念、性议题方面所发生变化的根本路径。
刑法是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刑法的运作、发展与社会演进密切相连。本书创新性地引入系统理论,考察刑法与现代社会之间的互动,以刑法与社会关系的性质、呈现方式与变化过程为研究对象,以系统理论为研究工具,具有交叉学科的研究特点,深刻阐明了政治系统、经济系统、个体意识对刑法学的影响。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宋慈对命案检验重要性的总结。 本书以清代为例,以考证的笔法展现了中国古代命案检验这一对于当代读者而言久远、陌生,却又在想象中有几分熟悉的历史场景。书中呈现了清代命案检验的工作标准、检验技术较过去朝代的发展变化、检验如何具体进行、官员与仵作等检验参与者在其中如何分工,以及对于当事人不服检验、官仵错误检验等情况的官方处理规则。而这一与当今法医工作具有明显差异的体系,不仅与当时的制度,更与古人对身体的不同理解有着深刻的联系。
《欧洲劳动法的形成》是一部有关欧洲国家劳动法历史的比较研究著作,对劳动法在欧洲九国(比利时、英国、爱尔兰、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与卢森堡)于工业革命肇始及至1945年间的发展轨迹进行了比较研究;揭示了现代劳动法体系之间的相似与迥异之处,而这些劳动法体系是在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不同社会群体和相互对立的思想观念之间持续竞争所形成的结果。本书优选的学术贡献是将劳动法作为一个过程或者过程的一部分加以研究,试图解释不同欧洲国家劳动法之间在形成阶段的发展关系。这些关系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法律移植的直接历史关系;第二类是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并行发展背后“内在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该书甫一出版,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劳动法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本书是何家弘教授潜心刑事司法研究四十余年的集大成之作。作者以“通识课”的形式,将刑事司法在中国的缘起、发展及未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娓娓道来。本书分为基础、转向和改良三个篇章,每个篇章又按照小专题的形式分成数讲。在每一讲中,作者都介绍了推动法治发展的大案要案,以及亲自办理、参与论证的典型案件,以此勾勒出刑事司法制度建设、理念演进以及实践应用的宏大场景。本书每一讲结尾都配有何家弘教授的总结录音以及学生对谈,是一本可以“边读边听”的书。
《欧洲劳动法的形成》是一部有关欧洲国家劳动法历史的比较研究著作,对劳动法在欧洲九国(比利时、英国、爱尔兰、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与卢森堡)于工业革命肇始及至1945年间的发展轨迹进行了比较研究;揭示了现代劳动法体系之间的相似与迥异之处,而这些劳动法体系是在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不同社会群体和相互对立的思想观念之间持续竞争所形成的结果。本书优选的学术贡献是将劳动法作为一个过程或者过程的一部分加以研究,试图解释不同欧洲国家劳动法之间在形成阶段的发展关系。这些关系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法律移植的直接历史关系;第二类是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并行发展背后“内在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该书甫一出版,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劳动法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欧洲劳动法的形成》是一部有关欧洲国家劳动法历史的比较研究著作,对劳动法在欧洲九国(比利时、英国、爱尔兰、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与卢森堡)于工业革命肇始及至1945年间的发展轨迹进行了比较研究;揭示了现代劳动法体系之间的相似与迥异之处,而这些劳动法体系是在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不同社会群体和相互对立的思想观念之间持续竞争所形成的结果。本书优选的学术贡献是将劳动法作为一个过程或者过程的一部分加以研究,试图解释不同欧洲国家劳动法之间在形成阶段的发展关系。这些关系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法律移植的直接历史关系;第二类是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并行发展背后“内在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该书甫一出版,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劳动法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 初版至今二十载,每一版皆为用心之作。以对中国公司法自身的关注和讨论为基本定位和终极目的;注重参考域外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以及司法经验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使之原理化;再将之与中国具体公司实践相结合,使之“本土化”;意图在此基础上构建中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因应《公司法》的新修改,第五版更是推陈出新之作。结构上,本版新增了公司登记专章,国有独资公司扩大为国家出资公司,并另立专章;内容上,本版涉及绝大多数条文的修改和完善。同时,第五版的修改吸收了近年来实践中的有效经验。 该书在中国知网《中国图书引证统计分析数据库》总被引频次和近五年被引频次中均居前列。既适于高等院校法学院系的课堂教学,也可成为实务工作者的有效参考。
作者在该部专著中参考和运用了大量中外资料,首先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如层层剥笋,用明晰的笔触为读者清楚地分析了财产这一基本概念在法律上的界定,指出财产是“能够获取经济收益,并且具有一般等价性的权利”,并以此为出发点,进而分析了财产的必要属性,既有用性、稀缺性和可界定性。在这一基础上,作者对知识产权的界定、性质及其独特的属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对于传统的“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的说法提出了质疑,认为知识产权在本质上“是对知识产品的垄断性经营权”,在内容上“是没有权利客观”的“权利型财产”,在形式上是具有收益可能的“准财产”,在运行中具有“知识产的流失指的是稀缺性的降低”的特点等等新的提法和观点。在厘清了知识产与物权的区别的基础上,作者还提出知识产权制度与物权制度具有本质区别。
“十二五” 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出版的*重点图书。列入该规划项目的各类选题,是经严格审查选定的,代表了当今十国图书出版的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作力国家一级出版社,有幸承担规划项目中系列法学教材的出版,这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时代任务。 本系列教材的出版,凝结了众多知名法学家多年来的理论研究成果,全面而系统地反映了现今法学教学研究的水准,它以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 为主要内容,既注重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发展动态,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满足读者对象的多层次需要;既追求教材的理论深度与学术价值,又追求教材在体系、风格、逻辑上的一致性。它以灵活多样的体例形式阐释教材内容,既推动了法学教材的多样化发展,又加强了教材对读者学习方法与兴趣的正确引
本教材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阐释了物权及物权法的概念,介绍了物权法及物权法学的体系,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描述了物权法的发展和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依次介绍和讨论了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所有权总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及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诸用益物权,以及抵押权、质杈和留置权诸担保物权。 本教材的特色在于,贯彻了解释论,辅之以立法论;涵括修课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精干,难易适中;适宜渴望深造、开阔视野、反思既有规定及理论的法律人,有[辨析]、[论争]、[反思]等部分供给素材,启迪思维。 本教材适于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学习之用,也为法
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中,中华民族曾作出过伟大的贡献,不仅早开启了世界东方文明的大门,而且对人类法治、法学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光辉的实践。 在我们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从摆脱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辉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渐形成了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维系道德人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律制度。应该说,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因为作为一项人类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类在认识自身、调节社会、谋求发展的各个重要进程中的思想和行动
2024年是民法典实施的第四年,也是民法典日历出版的第四年。接续往年,2024年的日历在日期查看功能基础上,精心挑选涵盖婚姻、继承、合同、物权、人身等方面的101个生活案例,分析案情、普及法律常识。案例按照每周两组依次排列,每周一及周四为精选案例,每周二及周五为相应的法律分析,每周三及周六为相关法条的列举。每组案例都配有音频,从日历中扫码即可收听。每周日的“法律箴言”板块,筛选了法律著作中的经典名句和名人名言,传承法律思想,弘扬法治精神。
作者对本教材进行了全面修订,完整体现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典的修正内容,同时及时对教材第四版出版之后司法机关制定的司法解释予以必要的反映,并对教材的原有部分争议问题进行了修改或者补充了需要阐述的相关内容,以使本教材更适合于刑法教学使用。
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中的一门重要的主干课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刑法学教材的编撰是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基础环节。长期以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主要成员一直十分关注我国的刑法学学科建设,并在刑法学教材的编写方面颇有经验和心得。在本教材编写过程中,作者努力在体系和教材内容的组织编排等方面寻求突破,取得创新。本教材主要供本科生适用,也可以供研究生参阅,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创新体例,深化层次。对于教材中的每个知识单元或者知识点,作者一般都区分了基本法理和疑难问题两个层次(确实无法划分这两个层次的章节除外)。基本法理层次研究的是该知识单元或者知识点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疑难问题层次研究的是该知识单元或者知识点的重大理论争
本研究围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现机制这一研究主题,旨在探索行政许可权集中模式的完整内涵,并在法治框架下建构一个综合、立体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现机制。权力集中状态下的许可权,可以从组织法视角、程序法视角和行为法视角予以描述,因此,许可权集中可以从空间集中、程序紧缩、事项归并、职权整合等几个维度来展开,而实践中针对其中各个维度都存在集中化的改革尝试。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运行模式上,需要根据行政任务的差异,区分标准型许可事项、专业型许可事项、综合型许可事项,在同层级部门之间以及各层级政府间进行许可权的分配,以实现许可权的横向与纵向集中;在许可权行使方式上应根据集中程度的具体需求,选择上述某一维度的路径或对于各种集中手段进行组合。
《刑法各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业已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用教材《刑法总论》的姊妹篇,是以现行刑法分则所确定的各种具体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为研究对象的有关法律规范的理论表达与演绎,是一本重要的研修刑法理论的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