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第5版)》系统地阐述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制度与有关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法导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在联系我国现行立法与司法实践基础上,重点阐述了各部门法原理与我国立法制度,讲述有关工业产权、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主要专门国际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并根据相关法律*修订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充实,以方便教师与学生使用。 显示部分信息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第2版)》以我国《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借鉴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婚姻家庭继承立法与司法实践,吸收国内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研究的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论述了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
卓冬青等编著的《婚姻家庭继承法》以《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和人民法院有关婚姻家庭继承的司法解释为依据,以“目标_理论—案例—练习”为编写思路,从婚姻家庭法的理论、婚姻制度、家庭关系、继承制度和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我国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同时为了突出实用性的理念,《婚姻家庭继承法》还穿插了许多案例分析和思考,并安排了“难点追问”、“前沿提示”等内容,使读者能理论联系实际和了解我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研究的现状和热点。
本书内容包括物权概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变动、所有权概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本书体例采纳了学术委员会推荐的体例,每章都配有“导读”,概述本章的主旨和内容;文中除了体系化地讲授本章的基本内容之外,还穿插了立法背景、案例评析,用以说明重要的法律问题;开设“理论探讨”与“实务研究”专栏,选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问题,列举各派观点,论证自己的主张;为便于学有余力的同学更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特辟“深度阅读”一栏,推荐进一步阅读的著述;每章之末还以本章的重点难点为主设计了“问题与思考”,考查学生对本章知识的掌握程度,并附有历年司法(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试题。 第二,物权
卓冬青等编著的《婚姻家庭法》是在第三版的基础上修订的。本次修订,除了结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8月13日起实施)外,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对第三版的婚姻关系法和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法律适用的内容进行较大的修改。本书经修订后,观点更新颖,引证法律更充分,章节布局更合理,语言表述更简练。《婚姻家庭法》从婚姻家庭的理论、婚姻关系法、家庭关系法、继承关系法、涉外婚姻和区际婚姻家庭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我国婚姻家庭法进行系统阐述。同时,对一些法律尚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社会现象也进行了分析。《婚姻家庭法》体现了婚姻家庭法立法的*要求和司法的*精神,也体现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做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陈丽洁主编的《合同审查的结构与方法(企业合同审查指引修订版)》是中国移动在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之上总结形成的合同审查方法和指南。 ????涵盖了企业可能涉及的各种合同和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示范条款,是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审查时的实用指引。 ????《合同审查的结构与方法(企业合同审查指引修订版)》结合企业在合同审查方面的长期实践经验,对合同审查的架构以及具体的方法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总结,深入浅出,不失为一部值得参考和借鉴的佳作。 ????
通过后的《物权法》以传统物权法理论为基础,并借鉴了世界上不少国家或者地区物权制度的先进经验,同时吸收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有关物权的民事立法和民事审判实践经验,是一部先进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由于《物权法》的许多规定原则性较强,所以,在《物权法》实施以后,特别重要的任务是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物权法》。本书结合《物权法》条文的内容和精神对物权法理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论述,以适合教学需求。同时在编写中注意与司法考试的精神相结合,每一章后面针对本章知识要点配以相应的司法考试经典案例,从而增强教材的实用性。
如果把民法的体系比作树形结构,民法绪论与民法本论则是树根与树干,而物树、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亲属权等制度则为树枝,它们共叶繁茂的民法内容体系。 物权作为民法体系的一个分支,在民法权利体系中举足轻重。物权明确,债权交易自然有序,物的所属关系确定,个人财产、夫妻财产、家族财产的约定与法定、财产的继承才得以成立。 学习物权法,不仅要了解物权法是什么,还要知道什么物权是这样的,以及物权是怎样成为这样的,从多角度,多方位观察物权的本质.基于此目的,本教材不是单纯地对物权法规范进行解释,而是根据 的精神,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相关问题的主要学术观点。
本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的《英美契约法案例解析》分册,全书共分三篇,其内容包括何种允诺具法律上效力——约因原理,违约之损害赔偿,意思表示之合致,全面系统地分析了英美契约法。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不仅可作为教材使用,同时亦可供相关人士参阅。
《物权法教程(第2版)》自2007年8月出版三年多来,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物权法的理论研究、物权法的适用实践、物权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相继呈现出新的变化。为及时反映立法、司法、法学研究的新的变化成果,我们在保持《物权法教程(第2版)》原有体系和结构的基础上,对《物权法教程(第2版)》的内容做了一定的修订和补充。 与初版相比,本次再版的《物权法教程》主要修订特点是:,反映新的立法和司法适用实践动向。《物权法教程(第2版)》在修订中删除了已废止法律的引用,增添了对新的司法解释适用的研究。比如,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结合《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写和补充了相关内容。第二,注重系统掌握物权法理论。《物权法教程(第2版)》的撰写特点之一是将
《合同法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是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之一,由马新彦教授主编,主要针对法律专业的本科和大专生,立足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选择上,注重对合同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体系的阐释,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合同法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作者为使学生能够更好吸收书中内容,在编写时对很多细节作出合理设计,如注释一部分是注明引证文献,另一部分是注明与基本原理相关的合同法法条以及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便让学生在学习基本原理的同时,直接了解现行法条文的原样。
对本套教材的编写,我们力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符合“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系统介绍各学科的基本内容;二是行文风格做到通俗易懂,便于学生阅读和自学;三是反映国家的*立法,将国家的*立法情况及时介绍给学生;四是体现法学研究的*成果,将法学研究的成果及时体现在教材中。 编写一套高质量的法学专业教材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为了圆满完成这一任务,我们聘请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本套教材的主编,并由他们具体组织各书的编写工作。 本套教材可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专科学生学习之用,也可供网络、成教学生学习之用。同时,还可供广大法律工作和法学爱好者自学之用。
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学科体系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本书对著作权法的概念和知识体系进行了系统介绍,中间穿插大量图片、资料和案例,辅以理论研习和实务探讨,不仅有全面的理论介绍,还有国内外经典案例的详细讨论与分析,帮助读者理解掌握,并对知识产权国内外*的经典判例进行了介绍和评析,对实务工作者也很有启发意义。
本教材是为满足高等政法院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共分为五编二十三章。编:人格权;第二编:物权法;第三编:债法;第四编:继承法;第五编:侵权责任法。本书系统阐述了民法各项制度的基本原理,注重民法的*发展趋势,借鉴和吸收了国内外较为成熟的学说,同时不脱离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实务性。本教材适合高等教育民法教学和实务工作者使用。
本书内容包括:民法的概述、法人、诉讼实效和期间、物、所有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通论、商标权、债的一般原理、保险合同和遗嘱继承等。 时至今日,我国的法制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一些法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尤其是今年颁布了物权法,标志着国家的民事立法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下一步,将会较快地编撰民法典。而所有这些,对本教材来说,也带来了修订的客观必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因时宜事,提议作者修订,作者顺乎形势,勉力完成。
吴宏伟编写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主要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理论、消费者保护机构、消费者权益等基本理论的内容。中篇为特殊行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包括金融消费、医疗消费、电信消费、房地产消费、旅游消费等内容,第三篇为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对消费者保护的具体方式进行了详细介绍。
民法总则是统领民法典为民法各个部分共同适用的基本规则,也是民法中抽象的部分。总则编是法学长期发展的产物,它始于18世纪普通法对6世纪优士丁尼大帝所编纂的《学说汇编》所作的体系整理;首见于海瑟于1807年出版的《普通法体系概论》,而为德国民法所采用,充分展现德意志民族抽象、概念、体系的思考方法。 尽管我国现阶段没有颁布民法典,从而尚未形成民法总则编,但这并不是说,总则的研究就无法进行或者很难进行。实际上,我国《民法通则》的主要内容已经奠定了民法总则的体系和框架,只是缺乏从学理上进行系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