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我国新出现的大调解制度的经验,运用了上海和绵阳等地方的实证性数据和资料,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对于现在各地法院出现且重视的审前程序的调解、诉调对接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指导实践,同时对调解制度原本基础的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澄清。
《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应用全书》要由三部分组成,即:(1)关于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制度、组织、机制、文化、目标、手段的介绍和说明;(2)对企业法务的日常工作,例如合同管理、谈判、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劳资关系协调、风险控制、参与决策等具体业务的分析;(3)对于非日常性活动,例如诉讼(特别是战略性诉讼的提起或应对)、企业的危机处理和应急措施、与外部律师之间互动关系的探讨。
本书针对新公司法实施后审判实践中疑难新型问题,运用公司法的基本理论,结合公司法实践中“原汁原味”的资料,鲜活地展示了公司法的条文内涵,揭示了条文背后隐藏的多元价值判断,有理论深度,又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法官、律师切实有效地把握公司法的精髓具有重要的作用。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本教材自初版至今已十年有余。其间,因现行法律的修订及新的研究成果出现,先后对相关的内容作了多次修订。此次修订工作完成之后,本套教材应属第五版了。 新的《保险法》是2009年修订的。这次修订是对《保险法》的一次全面修改,条文数量由修订前的l58条增至187条,绝大多数条款都有修改。本教材的此次修订,主要是就保险法编所作的修改。其余各编也.作了一些修订。
保险法领域有着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司法理念,它迥异于民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和理念。在陈欣先生巨著《保险法》中,它被诠释为以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的核心理念,以平衡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为法理内容。在先生的《保险法》初版之时,笔者如获至宝,潜心研读,使笔者的保险法理念得到了全面的更新。对照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继续研读先生的《保险法》巨著,更对先生在保险法理论研究中的先导思想无比钦佩。 笔者有幸应北京大学出版社之邀,为先生的《保险法》巨著撰写案例教程作为补充教材,心中总是惴惴不安,尽全力而为。笔者在撰写本书过程中秉承了先生在《保险法》一书中所阐述的保险法理念,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全面论述了保险法基本原理,并对法律更叠时新旧法律的适用、不
民法以其博大精深而源远流长。理论与立法的发展对民商法教学与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案例教学作为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重要性日益彰显。本丛书秉承法学专业本科教程的核心内容,紧扣重点和难点,结合司法实务中的*案例,聚焦案例的争议点,以期为读者提供一套全新的系列案例教程。 本案例教材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介绍、处理结果、争议焦点、法理分析、争鸣五个部分,这一体例可以充分地体现实践、法律、理论的结合。本案例教材力争以简洁的语言明确问题,解析实例,说明法理,使学生能够一目了然。特别强调现行法的规定,并通过实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规定,以增强学生自觉适用法律的能力。为了配合对案例的理解,编者们注意在案例后援引了*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在“争鸣”中做了进一步的探
2006年8月27日,我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家主席*当日签署命令颁布,确定该两部法律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两部法律,无论是立法遵循的理念、原则,还是制度安排和条款设计的实现结构,都贯彻了创新和嵌合中国实际的求是精神,通过制度先行推进社会实践革新的国家意图跃然字里行间。从去年的9月份甚或更早些,我即已着手开始修订本教材,以使其相关的内容符合法律的发展状况。本教材的第四版于2006年6月出版,到2007年6月前必须出第五版,这种压力着实异乎寻常,负重前行,这脚步真是停不得,大抵做学问和做别的事一模一样。 还好,正值企业破产法和合伙企业法部分的教材内容修订完成时,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营利性主体从事营业活动产生大量的商事关系,并且以迅猛的速度不断发展,其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社会关系。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商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在其调整商事关系中的指导作用,有利于商事活动和经济发展。 本书在体例上突破了理论上商法的界限,着重从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增加了商事交往中经常涉及的合同法等内容。考虑到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有些内容故未列入,如海商法因学生较少涉及就未列入本教材;同时还增加了诉讼、仲裁等相关内容。相信本次修订会使教材更具实用性。
本教材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商法系列)之一,融商法原理、图解和实例于一体,渗透着新锐学人的严谨务实与创新的学术精神,匠心独运,深入浅出,体例新颖,脉络清晰,整体风格统一。 本教材涵盖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和保险法,熔铸中西,梳理和解读中西*商事立法及发展态势,敏锐地探讨和剖析商法学前沿问题,讲解精细,言之有物。 本教材创制179幅图表,诠释深奥的商法原理与抽象的商法规则,直观化的模型使其纵横关系一目了然,可读性强,学习效率高。 本教材精选180个典型案例,鲜活的本土案例不仅反映商法规范的实际运作,而且深刻而富于启发性,举一反三,学习效果好。
本书在充分借鉴现有国内外相关学说、吸收保险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2009年对保险法的全面修改,对保险法的基本概念进行了准确界定,系统全面地阐述了保险法基本原理,并着重对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介绍和探讨。教材考证严谨,用语规范,其编写贯彻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的“三基”培养理念,注重知识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力图充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商法作为法律,在我国它是崭新的立法领域,受到了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商法作为法学,在我国它是崭新的研究领域,吸引着越来越多人士的学习和研究。《商法学》在世纪之交出版,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希望它在培育现代法律人才,普及和传播现代商法,尽快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实现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商法学》立足中国,但不局限于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商法,需要创新,需要研究商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商法的科学体系、商法发展的规律性,这就有必要借鉴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科学的国外先进的商法制度,力求尽快实现中国商法的现代化。但是,《商法学》在适当介绍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商法原理时,目标放在探索中国的商法,不是简单地照搬外国商法,而是着眼于中国国情
《公司法学(第二版)》适用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作者有意识地打破传统教科书既定的章节顺序,参酌英美公司法教科书的体例安排,按照法律制度本身的内在逻辑联系对章节结构安排作了一些创新,将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分为五个重要部分:公司与公司法、公司的组织过程、公司金融、股东权利、公司治理。《公司法学(第二版)》信息丰富,层次清晰,基本法理(或域外法规则)与中国公司法的规定、中国公司法的规定与司法实践现状、中国公司法的现行规定与将来修正趋势等不同层次的信息明确区分。独著的形式使本书保持了一贯的法言法语的语言风格,逻辑严谨,语义精确,有利于法科学生法学思维方式和逻辑能力的培养。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又包括狭义的商法和广义的商法。狭义的商法仅指调整国內商事关系的私法。广义的商法是调整各种商事关系的商法规范的总称。还可分为国际商法、国內商法,国际商法包括各种商事公约、商事习惯法。国內商法包括商法典、商事单行法规、商事判例法、商事习惯法。从现代各国商法的內容上看,商法日益表现出国际性规范与国內规范相交错、公法规范与私法规范相融合的趋势,要严格区分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商事公法与商事私法已极为困难,此即为商法的突兀性。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法爭关系。商事关系是商人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商法的特点包括:内化了公法因素的私法,技术性与非伦理性,组织法与行为法结合,强制性规范与构成性规范并存,商法的发展变动性与国际性。
本书分六编共41个案例,对船舶与船员、海商、海事、海上保险合同、海事争端解决程序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阐析,书中采用了案情、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专家评析的格式,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案件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海商法的基本理论,从而使抽象的理论变为活的法律。 本书作者均是有实践经验的法官。书中内容新颖,具理论性与实践性,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人员使用,对海商法感兴趣的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
本书是司玉琢老师的诚意之作,跳出了现有海商法教材的写作模式。全书以我国《海商法》为主线,共设十六章,每一章由四部分组成:部分——中英文对照的法律条文;第二部分——简要介绍基础知识;第三部分——专题研讨;第四部分——案例分析。四个部分中重点是第三部分——专题研讨,全书共论述84个专题,这些专题系司老师近年来教学、科研和海事司法实践的研究成果,既涉及商法的基础理论问题,也涉及海商法的热点、难点问题。 本书可作为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科,特别是海商法方向的研究生教材,同时也适于有一定海商法理论基础的教学、科研、航运界、海上保险界业内人士和从事海事司法实践的法官、律师阅读、参考。
本书是21世纪全国高等院校实用规划教材之一。本书是商事法的总论,立足于弘扬商业、商人、商法,主要给读者提供有关商法法域中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及一些凸现商法特性的法律制度。有关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重要的商事法未纳入其中。本书在体系上分为商法的本体论、商人论、商行为论3编。第1编本体论包括商事法总论和商法史。第2编商人论包括商人通论、商人的形态及商事登记制度、商业名称、商业账簿、商事营业制度。第3编商行为论包括商行为通论、商事代理、商业买卖、商事特殊商事交易行为和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一章由内容提要、本章主要内容、理论探讨与实务研究、推荐阅读、思考题五个模块构成。 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经管类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学习商法总论的教科书,也可供对商法感兴趣的其
企业是现代经济关系中重要、活跃的主体,是经济的细胞和动力所在。企业又是一国各种社会关系的缩影,其组织和运作,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息息相关。现代企业以资本关系为主导,由出资者或股东作为所有者权益承担者对企业进行控制,其内部则按出资多寡决定表决权之大小,出资者或股东以此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资本企业的形式在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但也不排除较为低级的“资本企业”与它们并存,如普通合伙企业(无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两合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同时,各国包括我国在内,也存在本质上非资本、非营利的国有企业和合作制企业,但它们在表象上仍可能呈现为资本企业、资本关系的模样。这些看起来十分不同的企业,实际上是有内在联系的,也即私人投资冒险程度由低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是一套基础性的以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本科教材,适用于广大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亦可适用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自修者。该套教材有以下特色: 基础性。立足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编写上,注重阐释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实用性。注重娶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侧重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创新性。内容和体例开拓创新,文内设计了形式新颖的各种栏目,拓展学生学习视野,引导学生生深入思考。
《商法--商科学生用(英文版第7版全新版高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双语教学教材) 》是英文影印版教材,原著Law for Business Students是英国法学专家阿历克斯·亚当斯专为商科学生撰写的一本简明教材。全书以通俗的语言系统介绍了企业从事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强调法律原理的应用。全书内容简明实用,案例和专栏资料丰富,并包含大量的练习,适合用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商法、经济法等相关课程的双语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