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地位、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体系与立法模式、商主体通论、企业通论、商行为通论、商事登记制度以及商号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的全新商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在基本知识点之外,基于商法的实践性特征,本书还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力求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汇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使商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更为明晰,帮助读者确立至关重要的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
《高职高专国际贸易专业含金融方向系列规划教材:国际商法》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与教学改革的需要而编写,突出实用性;同时保持了国际商法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吸收了*的国际商法规则和研究成果,突出新颖性;另外设有学习目标、案例导入、小资料、关键词汇、本章小结、思考题、案例分析题等环节,突出编写体例的灵活性。 《高职高专国际贸易专业含金融方向系列规划教材:国际商法》分为九章,包括国际商法导论、商事组织法、国际商事代理法、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票据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 本书语言精练,文字通俗易懂,侧重实用性和实践性,可作为高职高专涉外类专业以及成人高校涉外类专业的通用教材,亦可作为从事涉外商务工作的在职人员的培训教材,或供其他人
现代公司法和证券法尚未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各国公司立法和司法实践,已经发展为以调整单一公司为主并以调整关联公司为辅的制度。关联公司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复杂,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关联公司在许多法律领域提出了新的课题,以单一公司为调整对象的传统法律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本书的主体和重心是关联公司这一经济和法律现象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围绕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这一主线展开研究。本书通过对关联公司法律责任制度的法理分析和具体规则的研究,分析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关联公司的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关联公司的现状和司法实践,对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以分析研究为基础,为立法设计或者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视角,提供一个预测涉及关联公司案件的具体标准,并提出
市场经济的确立和良性运转,是我国保险事业得以全面发展的动力性因素所在。在这一过程中,责任保险日益突显出其重要地位。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论从何种角度观察,都构成一种意外的负担。当这种负担过于巨大,超出行为人的承受能力时,不但自身将陷入贫困窘迫境地,且因此行为而使受害者的利益难有保障。科学技术的发达在为人类活动开辟了更为广阔空间的同时,也使得因自身行为致他人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民事法律制度,特别是民事责任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变化,更使得社会成员为自身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断扩展。为此,人们迫切需求一种有效的风险转嫁措施,将所面临的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分散出去。而聚集、分散和消化损失构成了保险的本质特征。在责任保险制度中,投保人通过
本书对我国新出现的大调解制度的经验,运用了上海和绵阳等地方的实证性数据和资料,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对于现在各地法院出现且重视的审前程序的调解、诉调对接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指导实践,同时对调解制度原本基础的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澄清。
《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于2005年初次出版,《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融合了外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中国信托法的实践,资料翔实,研究深入,是信托法研究的书目之一。同时,《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也被一些政法院校作为研究生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时隔十年,作者何宝玉再次精细地梳理信托法的学术成果,总结了信托法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对《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进行了系统地修订,相信对信托法理论研究、司法实践和信托法的修改完善都有很强的参考意义。
《公司法实战智慧(二)》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与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写,是在2016年出版的《公司法实战智慧》基础上的又一成果。本书中的实务案例和理论文章,多来自广州律师为公司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实践,由本书编委分组编辑完成。本书的框架结构由各位作者撰写的应用法学研究文章及大量与理论文章相配套的案例构成。文章和案例结合了本届公司委多期沙龙的研究主题,是广州律协公司委的综合研究成果的结晶。书中部分案例来自于广州律师的积极投稿。本书既有较深的理论阐述,又在程度上反映了广州律师在公司法律实践中的成果,是一本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实务好书。
《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研究》作为具有较强程序性的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李惠阳的研究与一般从程序角度进行的研究不同,主要是从实体法的角度展开的,颇有新意。作者在对商主体登记的历史变迁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商主体的复杂性与抽象性所带来的交易安全问题是商事法所必须面对并解决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商主体的营利性使商主体自身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另一方面,这种演变又使商事交易安全受到了威胁,致使商主体的营利目的无法保证。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恰恰就是把商主体从复杂变成简单,由抽象还原为具体的方式。而这一登记法律制度的核心正如作者在《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研究》结论中所指出的,公示是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的核心。一方面,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的主要目标——保障商事交易安全和提高商事
本书共分为3编21章,是一部系统的企业公司法教材。本书的特点在于“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依据新;第二,体例创新;第三,内容创新; 本书以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依据,对上述法律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和解读。尤其是对《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制度、公司资本制度、一人公司、董事义务以及《合伙企业法》中的有限合伙制度等新规则、新制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介绍。本书立足于发展,立足于对企业公司法整体把握和深刻领悟的高度,在对企业公司法的基本问题做出全面论述的基础上,探讨了许多企业公司法律中的前沿性问题,如公司章程的功能、现物出资、人力资本出资、股东诉讼等问题。
现代法学教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以及法学教育改革的实际 ,瞄准培养跨世纪高质量法律人才的目标,努力编写出版反映当代先进水平的法学教材。 这批教材分若干系列,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吸收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达到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统一。 《海商法》是现代法学教材民商法系列的一种。
《商法--商科学生用(英文版第7版全新版高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双语教学教材) 》是英文影印版教材,原著Law for Business Students是英国法学专家阿历克斯·亚当斯专为商科学生撰写的一本简明教材。全书以通俗的语言系统介绍了企业从事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强调法律原理的应用。全书内容简明实用,案例和专栏资料丰富,并包含大量的练习,适合用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商法、经济法等相关课程的双语教材。
我国古代海关的起源,一般认为是在西周,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其名称几经变迁,经历过关、塞、关楼、津、市、市舶司、月港督饷馆、钞关、户关、工关、榷关、常关等,直到清代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中国历史上才次出现了正式的、以海关命名的进出境关口。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丧失了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管理权。为收回海关主权,培养我国自己的海关人才,清政府于1908年在北京创办了税务学堂,开创了我国海关高等教育的先河。1913年,北洋政府*批准改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在四十余年的办学中,该校为中国海关培养了二千余名专业人才。 新中国的海关专业教育起步于1953年,以上海海关学校的设立为标志。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海关学校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
以小博大的交易机理、精算及条款标准化的产品设计技术、社会风险管理的功能定位是保险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保险法也由此围绕如何有效地实现防范利用保险获得不当利益、克服双向信息不对称、张扬风险管理积极意义等基本目的而展开。本书不求对保险法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展示的体系性和全面性,而是围绕保险市场法律需求的逻辑主线,聚焦保险交易的技术属性与伦理属性、政策属性之间的关系及其对保险制度的影响,选择性地探讨新型产品对保险定义的冲击、人身保险保险利益认定的纷争、保险人说明义务被过度利用与保险条款公平性评判过度道德化的危机、责任保险扩张的边界、巨灾保险的发展瓶颈、保险消费者保护监管等热点问题。
本书以普通公司为中心,系统地阐述了以公司治理为中心,包括公司融资和并购的公司法律制度。 本书侧重于对基本原理、激励机制和法律规则的阐述,每一主题以翩度规则和实践构成、不同国家的变化、理论争议作为一般框架,按照价值一机制一原理一规则展开,进而具体分析中国的法律规则和实践,其中也包括作者自己所提出的理论框架。 全书分为16章,资料翔实,无论是在国际理论和经验,还是在国内实践的分析上,均有较为深入的阐述。 本书适合于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使用,也适合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群体作为参考。
该书属于为法学课堂讲授的法规辅导教材系列,有关商法之公司法、企业法、证券法的法律、法规罗列详实,而且对于重点法条都有条文主旨、特别提醒、关联法条、论文导航等辅导板块,对于该重点法条的理解有很好的辅助作用。特别对于初学商法的读者,在学习商法理论知识的同时,如果还有一本这样全面、详细的法律、法规指引,相信学习会更有效果、更有效率,也做到了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相结合。 此外该书在重点法条处还列举了司法考试的真题,做到了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训练相结合,不但让读者对法条的理解更透彻、更深入,而且对司法考试也有了一定程度上的训练,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肖小文、肖永添、胡勇编著的《特许经营法律理 论与实务》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总结了国内外特许经 营法律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全面概括、分析和评估了 影响特许经营发展的法律,并对特许经营发展过程中 所碰到的各种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特许经营法律理论与实务》对指导我国特许经营的立 法,促进特许经营行业的规范自律,以及特许经营的 理论发展与实践应用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应用全书》要由三部分组成,即:(1)关于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制度、组织、机制、文化、目标、手段的介绍和说明;(2)对企业法务的日常工作,例如合同管理、谈判、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劳资关系协调、风险控制、参与决策等具体业务的分析;(3)对于非日常性活动,例如诉讼(特别是战略性诉讼的提起或应对)、企业的危机处理和应急措施、与外部律师之间互动关系的探讨。
本书以案例评析的形式对公司法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作了全面系统的归纳和阐释。全书分16章,依次讲述了以下内容:公司法概述;公司法简史;公司法设立;公司法资本;公司债;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合并、分立与公司形式变更;公司清算;公司破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公司集团。每章之下均设有“本章知识概要”,对各章内容进行了提炼,有助于读者把握主要线索。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教学使用,也可供法学研究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参考使用。
保险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是适应着保险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确立的,它以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在各国民商法领域内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民商法的必要组成部分。 保险法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究其原因,保险业是人类的社会生产和经济交往达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具备了形成独立的保险行业的社会条件时,始得出现专门经营保险商品的保险业,而作为规范和调整保险商品交换活动的行为规则,保险法必然适应保险业的发展,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保险法适用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范畴,即保险商品交换关系。这使得保险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不能被其他法律规范替代。其首要表现就是围绕着保险经营活动,着眼于维护保险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业发展,建立了其特有的保险法律制度——保险合同制度
张楚主编的《电子商务法(第3版)》包括了电子商务法导论、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电子商务市场规制等。本书共分为三编。编由章“电子商务法概述”构成,是对个问题“什么是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法”的论述;第二编由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组成,是对“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的探讨;而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则是对“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如何进行”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