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张明楷教授风格鲜明、独步学林的代表作。无论是理论体系的构建,抑或分析问题的逻辑,都带有强烈的法益保护思想和浓厚的大陆刑法理论的气息。 作者抉微发隐、深考精思,一以贯之地以刑法解释学为本体,发掘成文法的真实含义和内在理念。第六版仍然坚持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在违法性方面采取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在责任领域采取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在刑罚论领域采取以责任刑限制预防刑的并合刑论。 第六版再次扩容近六十万字,不仅增加了《刑法修正案(十)》《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内容以及2016年7月以后公布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还在以下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增删与修改: ,在刑法基础论方面,对刑法的修改、刑法的基本原则与溯及力等问题增加了相关内容;第二,在犯罪论
《经济刑法的法益研究》入选国家社科规划办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博士论文项目,书稿以《经济刑法的法益研究》为题,提出法益在经济刑法中的角色和作用问题,系统梳理了法益理论在经济刑法领域的基础问题与具体展开,针对法益一元论和法益二元论两种不同的学理主张,详细分析了法益一元论与二元论的理论背景、理论主张,以及学术争论,在此基础上探讨现代经济刑法中应当树立何种法益观,以及经济刑法法益的基本内涵、立场与功能对于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
《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研究》运用大量的外语原文资料,详细梳理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的来龙去脉,客观评价了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的优点和缺点,并指出机能主义刑法理论在强调刑法的实质解释、重视判例制度、主张国民参与司法等方面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确实,机能主义刑法理论来源于现代社会学的知识谱系,强调刑法在社会控制方面的实用性,这与我国司法工作实务中经常提到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具有内在的相通之处,这就印证了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确实可以在很多问题上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研究》立足于当前法院所面临的刑法实质解释、指导性案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这三个现实问题,将艰深晦涩的机能主义刑法理论阐述得深入浅出,较好地做到了“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外国法治
本书从刑事审判的角度谈刑法适用,有以下特点。其一,紧扣刑法适用要点解析刑事审判疑难问题。本书归纳出刑法总则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认识分歧的30个审判要点,将每个审判要点分为若干个子问题,提炼出99条裁判规则,然后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解析。其二,结合刑事审判典型案例论证法律适用。本书结合75个刑事审判典型案例论证法律规范适用,以法判案、以案释法。其三,以法官思维解释刑法适用。本书以法官为视角对案情进行研判,再现法官裁判案件的思维过程。
《刑法的道德界限》共四卷,是范伯格很重要的也是学术影响力优选著作之一。靠前卷《对他人的损害》、第二卷《对他人的冒犯》,第三卷《对自己的损害》,第四卷《无害的不法行为》。此四卷虽然陆续发表于1984-1988年间,但皆为回答一个问题,即国家何以将某种行为正当地予以犯罪化?范伯格试图以一系列“限制自由原则”予以解答,以期为立法者提供具有道德和发行的立法依据。 在本卷中,范伯格对法律家长主义原则进行了系统论述,探讨了有关自我损害的各种问题,包括家长注意、个人自治及其边界、自愿性与风险预设、同意及虚假同意、强迫力、行为能力不足以及选择死亡等,以此对维护个人自治与限制国家强制力之间的关系作出了极具说服力的阐释。
本书按照“刑法总论”、“刑法各论”、“刑事政策与刑事诉讼法”、“法律与文学”四篇顺序撰写,先交代刑法体系的流变,再谈背景知识。总论部分介绍刑法的独特性、社会功能、体系流变、信赖原则、不作为、中止犯、误想防卫等问题。各论部分介绍肇事逃逸、妨害性自主罪、滥用、教师惩戒行为的刑法问题,欺诈、盗窃等具体罪行的实践演变和理论成果。“刑事政策与刑事诉讼法”部分,结合台湾地区“刑法”的适用与程序法的关系,对于经济犯罪、“少年事件处理法”、被告防御权、特殊办案方式、卧底警探的程序法.证人保护法、刑事政策及相关学科等问题进行探讨,其研究领域不仅为刑事司法的重大问题,而且关系具体法律应用和立法的灰色地带,彰显作者在规制恶的领域潜心研究以求善境的决心和勇气。“法律与文学”部分的三篇文章则是作者对
《刑法因果关系判断中的介入因素》针对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判断,提出了具备我国特色的新理论——重大作用说,并提出了其他原创概念或理论,包括:客观状态、因果流程的模型、新客观相当因果关系说、义务违反说、相当因果关系链说、双重重大作用说、等效说,详细论述了介入因素的定义、地位和排除适用范围,全面梳理了关于介入因素判断理论的种类,包括原版德语刑法文献中的判断理论,从新角度评价了我国的判断理论并以重大作用说分析了我国相关刑事判例,提出了与判决说理和法官说理不同的新说理。
2005年10月25至26日,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承办的“全国中青年刑法学者‘违法性认识’专题研讨会”在重庆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中青年刑法学者共计50余人与会,对违法性认识的概念、违法性认识存在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的比较深入的研讨。本书为这次研讨会所选论文集。
英国伦敦大学韦恩·莫里森教授的《理论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法律出版社)是继其《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之后第二本被翻译为中文的作品。 该书叙述了犯罪学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的理论发展轨迹,作者开篇叙述时代情绪———迷惑、自我怀疑和矛盾,展现了本书写作的背景,之后用现代性兴起和高涨的中心主题来叙述犯罪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从古典犯罪学到实证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力图将犯罪学理论置于一个不同的社会、政治构架之内和叙述之中。 犯罪学理论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后变得十分复杂,产生了各种理论,如差异交往论、社会控制论、标签论、心理分析论、存在主义理论、左派理想主义等等,每种理论结构上都保持了逻辑上的一致,因此,融合这些理论并建立一个独立的一般性理论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些理论都建立了自己
《刑法综览(修订5版)》包括总则与分则。总则部分,重点论述刑法导论、刑罚论、犯罪论体系、规范上的犯罪分类、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不作为犯、过失犯罪、未遂犯、犯罪的参与、错误、竞合等专题。分则部分,侧重对侵害个人法益罪的研究,内容包括导论、侵害生命的犯罪、侵害身体的犯罪、侵害自由的犯罪、妨害性自主罪、侵害人格的犯罪、妨害秘密罪、盗窃罪、抢夺强盗与海盗、诈欺罪、背信与侵占、恐吓取财与掳人勒赎、重利罪、赃物罪、毁损罪、公共危险罪、伪造罪、妨害风化罪、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妨害司法罪等。《刑法综览(修订5版)》作者运用明晰、透彻的语言,精要说明刑法的基本概念,对于深奧晦涩的刑法理论进行简洁清畅的解读,每一思索,无不注重对于生活和社会的体察和关切。
实用问答:覆盖新立案标准内容;新旧对照:凸显新增应予立案的情形;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