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第四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以及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的实际修订而成。它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核心问题,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国际经济法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3版)》是为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而编写的普通高等院校法学双语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采用了中文与英文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常用语、关键词和一些重要论述及案例均用英文表述,或者专门加以注解。本教材共分为十二章,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本书依照国际经济法学的学科体例,选择出相应的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进行设问、回答、分析,来阐释相关的国际经济法概念、原理、国际经贸规则及其适用等内容,呈现给读者一部生动鲜活的国际经济法案例教科书。为便于读者自学和讨论,每一个案例均包括(案情摘要)、(法律问题)、(参考结论)、(法理、法律精解)四个部分。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王传丽教授主编。 本书具有如下特点:,体系新颖。本套案例教材以各部门法学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简介、思考方向、法律规定、理论分析、自测案例五个部分,这一体例可以充分地体现实践、法律、理论的结合。第二,内容简洁。本套案例教材力求以简洁的语言明确问题,解析实例,说明法理,使学生能够一目了然。第三,紧密结合法律规定。
本书以俄罗斯联邦现行立法为基础,依据俄罗斯联邦高等法律教学部门使用的刑法学大纲,对刑法学基础理论问题进行科学论述。本教材重点研究了刑法的概念、对象、调整方法和原则等,尤其注重对犯罪、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刑罚等问题的研究。在论述了犯罪的基本概念、犯罪构咸、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和共同犯罪之后,还研究了多行为犯罪和规范竞合等刑法学难题.并对刑事责任的免除和刑罚的类型、消灭和撤销前科等问题进行了透彻分析,对许多问题的论述还引用了俄罗斯联邦法院全体会议决议的内容。
《国际经济法(第4版)》力求阐明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并使之密切结合我国开展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实践,反映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与实践及国际立法与实践的*发展动向。本书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国际经济贸易交易中所涉及的各种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及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等法律问题。书中引用的资料,一般均截至1999年6月。本书由赵秀文等主编。
这是国内高校讲授国际贸易法课程主流的一本教科书,经高校师生长期使用,广受好评。本书自1998年面世以来,内容不断更新,结构更趋完美,处处流露出作者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作者着重阐述了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贸易法律关系的调整和政府对贸易进行管理的法律制度。书中补充与修改之处甚多,重点包括依据我国《对外贸易法》对中国的外贸管理制度进行了全新的介绍、阐述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增加了电子单证法律问题的讨论等。而且,作者对重要案例的评析也使本书增色不少。
本书作为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之一,严格遵循*制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要求》和本系列教材的具体写作要求编写。 该教材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并充分反映了现代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该书由国际经济法总论和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等在内的若干分论部分组成。每章的结构包括提要、重点问题、正文论述、法律应用和课后复习五个部分。
本教材是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国际经济法》(修订版)的基础上编写完成。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国际经济法在2003年以后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例如,国际商会发布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规范国际航空运输的《蒙特利尔公约》生效,规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鹿特丹规则》诞生,等等。基于这些变化,本书作者在上述教材的基础上,对《国际经济法》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力求教材反映当今的新变化和新趋势。此外,教材还针对中国《反垄断法》的颁布,增加了国际竞争法一章。
本书对国际商法的理论与实务进行了全面分析,对国际商法课程的一些基要概念、理论问题及有关疑难问题进行了回答,并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原《国际商汉》教材中已明显过时的我国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相信对读者会有所帮助。全书由两大部分组成,部分主要介绍商法的概念、范畴、产生与发展、基本原则,及国际商法的含义、渊源与内容等基本理论;第二部分依次介绍商事组织法、代理法、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保险法、票据法、产品责任法、国际商事行为管制法、国际商事仲裁与诉讼等内容。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充分考虑系统性,力求以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阐述国际商法的基本原理;同时又从实际出发,结合介绍有关的法律和惯例规则,并吸取国际货物交易中的经
本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基础课系列里的一本书,是专门为高等法学教育本科生撰写的教材,但是书中的某些章节同样可以为国际法研究生提供参考,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为从事国际法实践的外交官、其他政府官员和非政府组织提供一定的帮助。与同类教科书相比,本书在结构和内容的不同是加强了导论部分,把国际法的性质和历史发展、渊源、国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等问题作为专章,从而加重了它们在本书中的分量。 本书立足于我国及国际上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广泛吸收*的国际法研究成果,系统、准确地阐述了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问题。
国际经济法法律部门和学科的构想早产生于德国。国际性经济法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是对外经济法,即国内法中的涉外经济法部分。其二是世界经济法,它属于国际法,由规范各国经济之间关系的国际法和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两个部分构成。《国际经济法》详细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各种法律制度。本书由郑远民主编。
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体系内,各国就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问题签订了一系列协定,确立了诸多原则制度,它们是国际经济法发展过程中具有深远意义的成果。现在这些原则制度正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并深刻地影响着世界上每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各个领域,这一过程也必将影响每一家公司企业的发展,以及地球上每一个人的未来。因此,关注当代国际经济的变化和发展,研究与此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新的法律问题,对于正在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中国来说,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边缘性的新学科,它是经过半个多世纪发发展起来的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一切有志于国际经济法领域发展、希望成为栋梁之材的学生,都必须从基础抓起。我们编写这本书,结合我国在改革开
本书具有如下特点: ,重点突出。国际投资法律规范既包括国际法律规范,也包括与涉外投资有关的国内法律规范。由于各国的涉外投资法律规范浩如烟海,为突出重点,本教材主要阐述了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规范,国内法律规范不是本书的重点。 第二,反映了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发展的新动向。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许多国家致力于签署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近年来,国际投资法的显著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在规范贸易问题的同时,也将投资规则纳入其中,逐步形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中的投资规则与双边投资协定共存的局面。为此,本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中的投资规则进行了分析。此外,本书还特别介绍了OECD以及WTO关于国际多边投资协定谈判中的主要问题以及主要观点。同时,也阐述了与国际投资有关的其他问题。例
作为调整国际关系、特别是国家间关系的国际法,总是伴随着国际关系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变化。进入21世纪,特别是“9·11”事件后,国际法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和平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国政府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和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主张,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理解和赞同。这些变化在这本国际法教材中得到比较好的反映。 ,在体例结构上,全书分总论、分论。总论包括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其内容对整个国际法体系、国际法各个分支都有指导意义。分论则涵盖国际法的具体规则和制度,其内容为国际法的具体规范。 第二,内容上,一方面针对国际法上的基本概念、原理以及制度和规则进行追本溯源,重点突出;另一方面,跟踪学术动态,吸纳国际法学界先进的研究成果,反映国际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本书自其版于1999年付梓至今,已历时8年。那时,编者深感案例教学之重要,并深感只有让学生研读原汁原味的英文判例才能缩小他们与发达国家的律师之间的差距。于是,在精挑细选的基础上,该书辑录了公司法、合同法和货物买卖法三个领域的50多个判例,并附加了相关的资料。以后,阅读该书已成为“考研生”进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晋身之阶”,又成为他们入学后的教材。这些年来,已经有不计其数毕业于这所法学院的学生在国际律师界取得了突出的成就,而他们不会忘记,他们的成长曾凭借了这本书的帮助。今天,它被学生们亲切地称为“灰皮书”。 的确,要透彻地研究和理解“灰皮书”中蕴涵的文化,对每一个开始阅读它的学生都是一种挑战。而对教师们来说,以其中的案例为内容,进行国际商法的讲授和课堂讨论,也同样是一种格外艰辛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简称JM教育)于1995年4月批准设立,1996年试点招生,标志着我国应用类高层次法律人才教育制度的诞生。为了正确引导JM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JM的教学要求,保证JM的培养规格,提高JM的培养质量,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组织国内法律院校、科研机构、政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统一编写了一套“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作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对JM教育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学工作检查的根据,以及开展师资培训、教学交流的重要依据。 《国际法》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中的一种。 本书根据JM教学特点,采用专题式编排体例。将国际法学科的基本问题,尤其是核心问题,分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都
构建和谐世界是新世纪的主旋律,也应是国际法的宗旨和目的。半个世纪以来,国际法的范围急剧扩大。它从被用于调节正式外交,扩大处理多样的国际活动,从贸易到环境保护,从人权到科技合作、商业、文化、安全、发展等领域建立了新的区域性和全球性多边机构。今天很难想象哪一个社会活动领域不必受到某种形式的国际法律规章的制约。国际法正在从和平共处的国际法向着国际合作的国际法转变和发展。而我国则在这一转变时期适时地提出“和谐世界”这一蕴涵着和平、发展和合作的新概念。我们应该跟上形势,认真学习一点国际法知识。在国与国的层面上,我们应该以国际法手段保护国家利益,构建和谐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代国际法是动态国际法。我们在国际法的发展中可以看到一些主要动向,指明一些特征。。我们还不能为现代国际法建
国际法是法律,因为它具有规范性、阶级性和强制性等一切法律所共有的特性。但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又是一个特殊的法律体系。,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首先,国家是国际法主要的或基本的主体。国际社会主要是由国家组成的,国际关系说到底是国家关系。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其次,在国际关系中,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是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同时也调整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第二,国际法是由国家之间的协议和国际习惯形成的。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平等的,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与被管辖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上是权威,在国家之上再没有超国家的权威。因此国际社会没有一个超国家的立法机构,国际法是通过国家之间签订国际协议,或
我国东部地区人杰地灵,物产丰富,改革开放以来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快的地区之一,也是文化教育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伴随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前进的步伐,高等法学教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然而,就法学教材的建设而言,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其具体表现就是,至今没有出版一套较为全面的反映和体现东部法学教育特征的高等法学教材。而无论是就历史的发展还是现实需要的角度上看,东部不仅在中国近代意义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上,曾经有过自己的辉煌。而且,就现实东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言,编辑一套针对东部法学教育的特点,能够体现东部法学教育特色,以及充分适应东部高等法学教育需要的法学教材,也具有十分显著的现实意义,申言之,针对东部法学教育的具体情况,编辑一套能够体现东部法学教育特色,以及充分适应东部高等法学
《国际商事仲裁法》双语教科书系根据培养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复合型人才的需要而编写的。本教材的编著者长期从事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的教学与研究,并自1989年起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至今。作为独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和合议庭仲裁员,作者在该会参与审理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案件一百余起,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教材可以说是作者多年来对国际商事仲裁研究领域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作者所主持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项目批准号:01JA820020)的组成部分。 本教材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紧密结合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和我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立法与实践,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私法》是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法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适应21世纪国际私法教学的需要,为高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缩写的教材之一。 本书采用了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际私法学体系,结合大量国内国际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全书共分7编23章,编是“总论”,第二编是“冲突法的基本制度”,第三编是“国际私法的主体和法律行为及代理”,第四编是“财产权”,第五编是“债权”,第六编是“婚姻家庭与继承”,第七编是“国际民事争议的解决”。 本书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深入透彻、多层面和多角度的、繁简适度的阐述和论析,反映了国内外国际私法学院研究的*成果。在理论创新、体系建构、文风改进和注释规范等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和突破。 可作为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