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就是“礼乐之邦”,历代祖先都非常重视音乐文化,将制礼作乐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要务。从《史记》到《清史稿》的二十五部正史,大都有专门篇章记载着该朝代的乐制、乐论、乐律、乐理、乐器、乐歌、乐舞、乐人等等音乐状况,贯穿数千年,自成体系,乃是全人类的文化奇观,更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吾人自当悉心保护,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本书把原来分属于不同朝代的“音乐志”“一网打尽”,加以注释、译文、解读、补遗和评说。学习与研究者一书在手,数千年乐史在目,岂不快哉!
徐明清,1911年5月22日出生于浙江省临海县。1925年参加进步青年政治团体乙丑读书社。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长期在敌占区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29年秋转为中共党员,任晓庄党支部委员、妇女干事。1930年起相继担任中国自由大同盟南京分会妇女部长、上海一·二八难民工场教育科长、晨更工学团主任、东北军工委妇女支部书记、中央组织部妇女科副科长、陕甘宁边区妇委书记兼妇联主任等职。参与筹办并参加了边区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参与组织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筹建了陕甘宁边区战时儿童保育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农业部人事司副司长,中央农村工作部干部处、基层组织处、教育处副处长,国务院农办农场组副组长。文化大革命中被错定为叛徒。1977年,又因受江青问题的牵连,被关押两年半之久。1981年9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对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