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著名丛书一克莱顿法律丛书中的一本。它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结构,分别以公司法的五大关键特征为出发点,以四种公亩]模式为样本,以公司法的中心关系为主要议题,具体分析了公司法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策略避免缺陷、发挥优点,从而平衡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公司控制者与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总之,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而使本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本书语言简明干练、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读性很强,是研究和学习公司法的学者和学生的参考书。
本书是“当代经济学教学参考书系”之一,全书共分37个章节,主要对微观经济学之现代观点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预算约束、斯勒茨基方程、跨时期选择、消费者剩余、成本曲线、博弈论的应用、信息技术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商业组织及经营活动日新月异,法制宜配合市场脉动与时俱进,是以研习公司法应具备科技整合背景及跨领域分析观点。本书引介现代公司法学,如经济分析观点、财务及会计基础理论等,并探讨公司法与民法及证券交易的法交错之问题,诚为导引学子一窥公司法门径之教科书。作者兼具实务与理论背景,以参与公司法制运作之心得,突破传统局限于法条与体系诠释之框架。除文献评释及实务争点之厘清外,本书针对民事责任追诉、董监事与经理人权责、资本制度、公司治理、企业并购、企业集团等实务上重要议题,多所着墨,亦属实务界不可或缺之工具书。
新公司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公司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为配合新公司法的学习与宣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陈丽洁博士撰写了这本《新公司法详论》。陈丽洁博士长期从事经济立法特别是企业立法与研究工作和企业改革工作,参与发了1993年公司法和新公司法的起草、修改工作,对公司治理、股东保护、并购重组等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新公司法详论》理论联系实系,对新公司法进行了系统而翔实的阐述,同时也对外国公司法律制度作了相应介绍与评价,并对我国公司实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理论见解。该书对于从事公司理论研究与实际运作的同志,不失为一本好书。
懂经营的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不懂经营。本书为众多中小企业经营者了解法律条文搭建了一个有用平台和实操工具。市面上法律条文解读类书籍,常出现过于理论化、晦涩的问题,可读性差。本书在专业性和可读性上做了平衡设计,让读者看了就能懂,懂了就能用。 三版法律条款比对,让经营者“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实操指南,让经营者可以对照经营现实,查漏补缺,避坑优化。 站在“企业”角度,解读新《公司法》,解读法律词条,让企业主既能对此次修订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又能 时间找到自己利益相关的法律条款和现实经营调整的指导方案,切实解决自身应该关心的问题。整体风格做到了实用、精炼、专业,是企业经营 的法律工具书。
企业集团是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出现的一种克服市场失效和组织失灵的制度安排。我国企业集团在管控机制、创新能力及国际化经营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本书研究企业集团在应对复杂国内外环境、调整企业战略的基础上,如何通过协调内部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提升企业绩效。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在对现有研究成果总结及提炼的基础上,依据权变理论构建模型探讨外部环境和企业战略对集团管控与企业绩效的影响;借助问卷调查数据,验证权变因素对母子公司管控和企业绩效的作用机理。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落后的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化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被推到了改革的风口浪尖,也成为我国下一步改革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土地作为一种资源,不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更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城市化的推进和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支撑,土地改革无疑又是农村各项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整个土地制度改革本身来看:对国有土地部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至今国有土地大部分已实行市场化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初步建立,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1994年颁布、2007年修正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了城镇国有土地的流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