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量刑政策和量刑研究进行了极具原创性和建设性的反思。 大量的学术研究和改革工作一直致力于解决量刑决策的 问题 。但它仍然是个谜。这是因为在该领域,要么急于提出各种改革方案,要么否认改革的必要性。然而,这种急于宣布规范解决方案的态度阻碍了对日常量刑工作现实的更深入理解。学术和政策思维由法律形式主义的假设所主导,并笼罩在更广泛的自主个人主义范式中。相反,将量刑重新定义为一个社会过程,可以使决策的概念更加深入,从而为可能的改革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三个关键特质揭示了量刑是一个社会过程。,量刑不可避免地具有阐释性。其次,量刑决策实际上不是由法官个人独自决定的单一时刻,而是一系列从业者合作作出贡献的过程。第三,量刑具有表演性,展现了文化所期待的角色和品格。
本书相当于一本修正版或中国版的美国公司法教科书。 近代以来,中国法律制度的创新始终伴随着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引进、吸收和借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美两国之间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两国法律人之间对彼此法律制度的兴趣也在不断加深。然而,由于社会制度与“法系”的不同,两国之间不但在法律制度上,而且在其思维方式与表达方式上都有相当大的差异。本书的目的是,帮助中国读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美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更为深入地理解其内在的思维方式及其相关的表达方式。本书为寻求了解美国公司法和公司法律师的中国法学生和律师提供了一个重要桥梁。本书在简要说明了美国的公司治理、公司所发行的证券以及公司兼并之类重大交易的同时,本书向读者介绍了许多有影响力的公司法判例。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企业家法律书柜》丛书紧紧围绕中国企业经营运作展开。本套丛书从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具体案例来阐释中国企业经营运作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防范,通过对典型法律风险问题的深度分析,将相关的法律问题串联在一起,以利企业管理者触类旁通。
本书选取了新企业破产法中的十三个重要制度作为十三个专题,每个专题又紧扣本书的题目,突出新旧法律的修改比较和司法实务中具体案例的应用,其结构为首先通过引例提出专题论题,其次就该专题进行新旧立法要点的比较和解析,再次通过国外立法考察体现我国新法对他国先进立法经验的借鉴,后通过具体案例体现出同一案例在新旧法律适用下的不同。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立法理念和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防止滥设公司转为方便设立公司;从侧重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向方便各种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转变;从强调事先规制到加强事后救济;放松管制,尊重公司自治。 21世纪商法论坛第六届国际学术会议《实践中的公司法》为学术主题,重点讨论了公司诉讼、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包括公司僵局的处理)、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公司设立中的问题和股权的确认与转让问题、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本次学术会议实现了海内外商法学者、专家与法官的交流,形成了对上述问题的共识,本书即是这次学术会议的成果。本书的出版会使人们更好地把握实践中公司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必将促进学界和司法界对实践中公司法的深入研究。
本书是对公司法所作的精要剖析。作者的立论前提是各国公司法都要解决以下三大基本代理问题:经营者对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控制股东对小股东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股东群体对其他公司利益相关者(债权人与雇员)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各国都必须在纷繁复杂的公司内部关系及其与产品、劳动力、资本与控制权市场的互动关系中解决以上三大问题。 作者的核心观点是,各国的公司形态大同小异,更令人惊讶的是,各国为解决三大代理问题往往在相同的备选法律策略中作出选择,尽管选择的策略有时并不雷同。本书阐明了欧洲主要国家、日本和美国如何以及为何在解决特定公司法问题时有时选择相同的法律策略,而有时则截然相反。在对代理问题和法律策略作了简要概述后,本书探讨了公司的基本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与股东会的权力。接下来,本书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主办的“中国与世界:公司法改革国际峰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本次峰会是一次世界范围内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公司法学界的盛会,峰会立足“高层次、高水平”,邀请了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二十余位公司法学界的*学者,与来自我国的全国人大、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高层领导和专家齐聚一堂,就“各国、各地区公司法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公司监督机制的改革与发展;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债权人保护与法人格。
长期以来,本书被习者奉为国内公司法著作之圭臬,数次出版,影响深远。2005年中国公司法全面修订后,著者历时近一年修订成新版。新版了保持原有的主体框架和著述风格,增加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股东代表诉讼、设立中的公司、股份回购、股票质押、公司债权质押、清算中的公司等新内容,集中反映了国内公司法理论和实践的*成果。本书的附录是学习公司法的手资料。
本书作者不仅对职工参与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包括其思想流脉、理论依据、具体的经济与社会政治背景等进行了认真的考察;还对职工参与权、职工参与的基本类型等基本理论问题作出了独到的解释与说明。作者清晰地界定了职工参与的两个主要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就职工的法律地位及其与企业的关系、现代企业劳动关系中“利益一致性”与“利益对立性”的关系、职工管理参与和企业经营权的关系、职工利益参与的意义和特征等问题,分别发表了自已基于独立思考的见解。
本书系作者集其研究公司法多年心得完成之力作,于论述我现行公司法之规律时,除介绍我学者之见解外,并注重立法沿革、“法院”及行政法院之判例、判解,暨“经济部”、“法务部”、“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所颁布之有关公司法解释令人探讨,以期理论与实务并重。同时,更引介外国立法例及学说判例,与我公司法作比较研究。 再者,“公司法”于二OO一年十一月修正施行,其修正幅度系继一九六六年修正以来*的一次,作者除配合新法修订本书内容外,更以“新修以司法实务解析”、“新公司法重要配合措施暨相关行政解释函令解析”等宝贵资料充实本书内容,期能使读者确实明了修法之精神与意涵,因此,本书不仅系公司法之大学用书,亦堪供公司法学术研究之参考。
作者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关注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的了;对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思考,屈指算来,也有六七年了。2003年,在作者的法学博士学位论文中,从法理学和公司法学意义上对独立董事制度已经进行过比较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但作者总感到问题并没有完结,研究结论并不令人解渴,还意犹未尽,还需进行创新性与持续性的研究。这是要向读者朋友们交代的本书的基本由来。 摆在读者面前的本书,虽然研究的是一项法律制度,一种新兴而时的社会职业,一种法律现象,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它不是法学著作,而是一本社会学方面的专著,是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制度社会学博士后研究的工作报告。2001年2月,作者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汉林教授作为第八届全国青联委员随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大陆杰出青年元宵访问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该书从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具体案例阐释了中国企业在信贷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应对技巧,通过对书中典型法律风险问题的深度分析,将相关的法律问题串联在一起,以利企业管理者触类旁通。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企业家法律书柜》丛书紧紧围绕中国企业经营运作展开,包括以下八本:1、《企业签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3、《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4、《企业诉讼的法律风险及防范》;5、《企业破产的法律风险及防范》;6、《企业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7、《企业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8、《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本套丛书从企业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司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书特点:权威文本,选取标准文本,由权威立法机关审定并撰写适用提要。 专业解读: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每条提炼条文主旨。 实用信息: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关联案例索引”,附录文书范本、流程图等实用工具。 相关规定:附录关法规、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它实用政策信息。
现今,有限合伙已日渐成为诸多PE组织形态的重要选择,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PE这一舶来品,当前理论界更多停留在探讨有限合伙作为PE组织形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上。然而,资本市场的有限合伙制PE风生水起,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视角转向有限合伙制PE的商业模式的治理结构之中。而更为关键的则要从有限合伙制PE的两大主角即LP和GP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当前LP与GP之间的博弈,并明晰其是如何体现在有限合伙制PE治理,主要是治理结构、权利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治理的制约等因素中。基于此,剖析有限合伙制PE治理存在之缺陷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PE治理之具体对策。
《公司法学理与判例研究》定名为《公司法学理与判例研究》,旨在突出公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的特点。涉及我国《公司法》适用的25个专题,均有司法判例作为支撑。这些判例大致反映了法院审理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 每个专题分为四个部分,法理解说,概述该专题涉及的公司法领域及基本法理。第二,判例介绍,每个专题选取的一至数个公司法判例,为各级法院处理的真实案件,文中均注明出处,尽管作者对其中内容作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但基本案情和法院判决都保持了原貌。第三,适用研究,结合判例情况进行必要的评析并由此及彼,着眼于法律适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讨论,力求阐明解决该类问题的法理依据。第四,参考法条,列出处理该实务问题应当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本书共由绪言以及六个篇章组成。 在绪言中,本书的原作者阐述了调查并撰写该文的目的、意义和方法。作者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向来缺少规制社会经济关系的成文法律。近代以来,西风东渐,现代意义上的工商经营组织--公司的引进,改变了中国单丁以个人独资或"合伙"经营来组织社会经济的落后局面。特别是移植自西方的工商经济的基本大法--《*民法》的颁行,极大冲击了中国固有的商业习惯,而中国传统社会的民间商业习惯不可能随着一部民法出现,瞬间自我调整,长久交易习惯巨大的惯性必将与刚刚出台的制定法产生了多方面的冲突。本书作者就是从一个侧面将这种冲突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这就是关于合伙股东的民事责任,其民法规定与商业习惯之间存在较大的分歧。而分歧的核心,就是《*民法》第六百八一条关于股东的“连带责任”的条文。
本书从公司与公司法的性质、公司的能力、公司的设立、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的其他法律制度等方面,对经修改的我国2005公司法作了全面的阐析。书中还系统介绍了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律制度,对提升我国公司法的现代化水平极具参考价值。 本书内容新颖,具知识性和实用性,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学生使用,也适合司法界人士及公司管理层人员阅读。
本书是北京市精品建设教材,成为真正的名副其实的“精品教材”是本书追求的目标。本书在总结和比较研究现有公司法学教材的基础上,在写作体系结构、理论与实践结合等方面试图有所突破,在内容方面,突出公司法学的*发展。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力争*限度地贴近课堂,体现教与学,坚持法学本科的教学目标:一是使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二是使学生明白法理、通晓法律,能够运用法理和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本书在内容上充分吸收公司法领域的*研究成果,重点结合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阐述公司法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对于理论及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本书仅作简要介绍,阐明作者的观点。在体系结构方面,根据本章内容,设置1~3个案例,并提出与本章有关的问题,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积极思考,另一方面有助于学生更加深入
本书是对*日本公司法,结合日本法院的*典型判例以及主流学者的各派观点进行的体系化解读。比如,对包括 多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设置监察等委员会的公司 公司外部董事以及外部监事任职要件的修正 等日本公司法的*发展都有详细论述。当然,本书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其内容之 新 ,而且在于该书是近藤光男教授毕生所创佳作中的大作,其与近藤教授的另一部著作 日本商法总则/商行为法 在日本 法律专业教科书及参考书类畅销榜 长年占据着榜首位置。 该书对 *资本金制度的废除 有限责任公司形态的废除 公司内部治理机关设置的细分化 会计参与 公司章程自治范围的扩大 类别股制度 单元股制度 新股预约权 股东权的重构 包括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在内的公司董事的责任制度 ,以及 公司诉讼 等方面的介绍和阐述对我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
◆“走出去”——自2000年中国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投资后,“走出去”已成为今日中国的一个流行语。2007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超过7200亿美元。2008年伊始,中国公司累积对外投资总额大约已达到1276亿美元,且有12万公司设立了海外办事机构。据权威预测,到2010年,中国对外投资年增长率将达到20%,对外投资金额将达600亿美元。 ◆“公司设立法律指南”——中国企业想成功走出去,重要的是需要了解学习东道国和地区有关商业组织的知识,如个体经营者、合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等。此外,每个东道国及地区法律规定的诸如注册资本要求、公司设立程序及注册相关费用等知识,也是企业做出重大投资决策前必须了解的内容。本书是一本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路书”,是一本有助于中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商业与投资战略的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社会、公从广泛关注的一部法律,它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帮助广大读者全面理解公司法的内容,掌握公司法律知识,我们精心编写了本书,本书全面覆盖以下内容: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公司的设立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法律责任……
几年来,众说纷纭探计律师出书热,我不禁想起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建立学习型律师队伍,无论从律师行业建设,还是国家法治建设,都应该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宏伟规划,律师出版专著,恰恰说明律师的理论与实践功底达到了一定层次,恰恰是律师学习型队伍建设的一种表现。而作为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的潘公明律师,竟然能在百忙中出版自己的专著,学习型队伍的影响可谓深远。 《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而在这部法律中,将管理人制度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可以说是对中国律师增加了责任,开拓了市场。律师在企业破产中大有所为。这本书的内容为律师今后办理破产案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破产法在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是律师甚至其它担任管理人的单
全书共由九章构成。章为导论,主要回顾了公司登记与公司登记立法演进的历史,研究了公司登记的内涵、外延、特点及种类,分析了公司登记法律制度研究的现状及意义。第二章是对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研究。 该章首先分析了法的价值体系的各构成要素,认为根据公司登记立法的特性,公司登记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选择应当是安全和效率。第三章是对公司登记的功能与性质的分析。第四章是对公司登记效力的分析与研究。第五章是对公司登记机关的研究。第六章是对公司登记事项的探讨。第七章是关于公司登记程序的研究。作者根据现代科技发展的趋势及部分发达国家的立法实践,提出了关于我国公司登记电子化进程的一些具体建议。第八章是对瑕疵公司登记民事责任的研究。第九章是完善我国公司登记立法的总体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