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工作是需要思维的,侦查思维是一个包括很多方面的案情信息处理过程,而推理是其*主要的方面和*重要的过程。本书作者结合自身教学与实践的经验,从侦查逻辑与侦查工作的紧密联系出发,整合国内外侦查推理方面的先进研究成果,系统探讨了侦查思维中的各种推理方法,同时对大量鲜活而典型的刑侦案例加以提炼和归纳,明晰展现了实践中侦查推理的过程与要点,使读者能够快速地掌握侦查推理方法和思维策略。
《兴盛与危机 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为金观涛,刘青峰代表作之一,简体字版初版于1984年,收入第一批《走向未来丛书》,在全民族反思的八十年代畅销一时。1992年在香港修订再版,二十余年来在国内几近绝版。2010年法律出版社在修订版基础上,重新印行旧作,以飨读者。 本书以超稳定结构假说来分析中国社会及文化在两千多年间的演变,代表了作者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观点。本书续篇为《开放的变迁 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
本书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概括并批判性地评论了当代著名法学家哈特凯尔森、菲尼斯、富勒、德沃金等人的法律理论,对正义、惩罚、权利、权威、普通法推理、成文法解释、道德的法律强制、守法的义务等法哲学中的基本主题和原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讨论,也对20世纪以来异军突起的研究法律和法律教育的一般性方法进行了评介。作为现代分析法学第三代学人的代表人物,比克斯对现代分析法学的概念分析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用这一方法厘清各种关于法律性质的理论。
本书是国内关于法教义学一般理论的系统性专著。它在内容上包括三大部分:一是法教义学的历史,梳理了教义与教义学从古希腊开始直到当下的学说史变迁,并从中提炼出法教义学的 常量 与 变量 ;二是法教义学的立场与意义,全面阐述了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方法与科学性,法教义学对于立法和法治的意义;三是法教义学与其他法学分支学科的关系,论及法教义学与法哲学、法理论、法律社会科学的关系。作为一种规范法学,法教义学既可指围绕实在法进行阐释、建构和体系化的作业方式,也指这种作业方式产物即围绕实在法构造的概念--命题体系,因此是方法与知识的统一。近代以来法教义学成为现代法律科学的核心,折射出以制定法,尤其是法典为主要法源的制度背景,反映了法学学科的自主化和科学化努力,其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市面上以中国纳税人为出发点,且从法律技术角度系统阐述FATCA和CRS下具体规则的著作十分鲜见。在此背景之下,《认识FATCA和CRS:涉税信息交换与全球资产透明全指引》的作者基于期在根西岛、泽西岛和英国等地具体进行FATCA和CRS下反避税合规与咨询工作的经验,以及数年来对于FATCA和CRS制度的系统研究,编写了本书。本书以相关国际法律准则为依托,结合目前已经开始实施FATCA和CRS国家的实操经验,分别从信托、离岸公司与合伙、基金、保险等角度介绍和讨论不同行业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披露问题。本书的出版填补了目前中国国内对于FATCA和CRS法律规则研究的空白,同时对进行FATCA和CRS合规工作的金融机构,以及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专业人士有较大参考价值。
边沁的 惩罚原理 以功用主义为思想主线,从刑罚的目的与功能、刑罚的裁量规则、选择刑罚时的考量因素等方面构建起刑罚理论的基本框架,并在此框架下对酷刑、限制性刑罚、积极劳役刑、死刑、财产没收刑、错位的惩罚等具体刑罚制度进行了全面审查。为了克服监禁刑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弊端、提升监狱管理的人道性,边沁还提出了著名的圆形监狱构想,对后世的监狱改革甚至权力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边沁将 苍蝇般洞幽入微的眼睛 与 雄鹰般观其大略的眼睛 非凡地结合起来,依靠逻辑和理性,设计出一套基于功用原理的行为典章,并用依靠同样原理来调节的系列制裁措施做为后盾,其思想不仅促进了刑罚的轻缓化和人道化,推动了世界性的刑法法典化,而且至今对我们反思刑法学研究方法和探求刑事正义的最优解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论文集》所选的文章不仅对涉及人民法院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宏观理念和制度问题进行了研究,也对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适用等审判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不仅代表了当前法院系统学术研究的水平,也反映出当前社会对法院工作涉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关注。论文集突出强调了审判实践的特点,论文作者来自审判实践一线,他们所提出和关注的问题大都带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是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体现,而且论文的作者大都拥有相当的法学学术背景和比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因此在运用相关的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和归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时,得出的结论对审判实践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作用。我们相信本论文集能够对各级人民法院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更好地为社会、为百姓服务
本书不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更不是学术论文的汇集,而继续保留了学术随笔的性质。本书绝不是对法律格言作出专门研究的学术作品,不拘泥于法律格言的原始出处和含义,而是结合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利用这些格言所包含的理念,来作出新的理解和评论。或许,制度也罢,规则也罢,法律条文也罢,在程度上都属于 过眼云烟 ,甚至稍纵即逝。但那些隐藏在制度背后的 理念 或 思想 ,则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具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之所以高度重视那些历经数百年而仍具影响力的法律格言,其原因就在于此。
《法学译丛:法学方法论》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 拉伦茨的一部重要著作,亦是法学理论方面的一部经典著作。其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初至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国的法学理论及方法论。 台湾学者陈爱娥女士所译的这版为节略后的学生版,目的是使读者能够从著者宏大的叙述中辨析源流,迅速获得德国法学理论及方法论的印象和梗概。 正如第五版的 法学方法论 ,六版也是以节略的 学生版 来发行的。节略的部分是论及历史、批判性部分的前四章,其主要处理十九世纪初到一次大战结束之间,德国的法律理论及方法论。缩简后的陈述始于介绍本世纪初的利益法学及评价法学。该章及继其之后的体系性部分,则未加变更的进入学生版中。 德国法学中的自明之理及其方法论上的进行方式,直到今天仍有很大的部分植基于19世纪的学术上,例如萨维尼,耶林及其
针对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经济犯罪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相继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陆续颁布,相关机构改革和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等新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2年4月29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管辖的78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规定。 为帮助广大公安司法实务工作者正确理解、适用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联合组织编写了本书。本书结合该立案追诉标准的起草、修改过程,对其规定的78种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适用以及司法实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做了全面阐述,并在附
本书精选了优秀仲裁裁决书二十件,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房屋买卖、租赁、借款、保险典当、股权转让、委托代理、直播带货等不同领域的典型案例,在每件裁决之后,还邀请了相关专业人员精心撰写了案件评析,一方面展现仲裁庭的审理理念和思路,另一方面总结仲裁亮点,提示适用要点和法律风险,既可以为仲裁员裁决案件、制作裁决书提供参考和范例,也可以为律师、当事人提供借鉴和指导,同时,也有助于读者了解仲裁的公正与效率、便捷与优势,增加其选择仲裁的信心。
随着《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企业用工管理的外部环境愈加复杂。本书通过具体的实操步骤详解,串联起劳动人事管理的 点 、 线 和 面 ,并结合地区法律差异为管理者和HR提供详细的实操流程指引。本书涵盖了企业用工各个环节的各类典型案例,提示了企业常见的劳动法律风险,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分析,对企业用工进行风险提示与预警,以及企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或后果,并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建议。如果HR管理者是 飞行员 ,本书就是一份详细检查清单,为企业用工管理提供全面 护航 ,帮助企业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完善风险化解机制,做到提前预警、有效防范、妥善处理,避免因用工给企业造成管理风险和发展风险。
本书旨在阐述抗辩权的基础理论,分别探讨抗辩权的 历史源流 与 教义争论 。 历史源流 部分,旨在检视抗辩权如何从罗马法、中世纪法、近代法,发展成现代法上的面貌:抗辩权可溯源至罗马法上责令的exceptio(例外)机制,其被用以对抗诉权。此机制后被中世纪法上注释法学派结合亚里士多德哲学改造成 事实上抗辩 (exceptio facti)与 法律上抗辩 (exceptio iuris),二者即诉讼法上抗辩权(异议权,Einwendung)和实体法上抗辩权(Einrede)的雏形。在近代法上,抗辩权概念虽被部分德国学说拒斥,但在萨维尼(Savigny)的巨大影响力下,终被普通法继受。经温德沙伊德(Windscheid)改造后,抗辩权又从对抗诉权,变成对抗请求权。最终,在现代法上,抗辩权概念被德国民法典的法条直接采纳,从此其影响遍及各国包括我国民法学。 教义争论 部分,则旨在检视
本系列作为其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其一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判例等。主要阐述和探讨了让与之债及其效力问题,对中国民法学界开展深入研究以及对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具有较为积极的指导意义。
全书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为研究视角,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例进行了宏观的统计分析和微观的个案分析,实证资料丰富,发现的问题典型,研究分析透彻;本书结合新旧司法解释,全面研究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刑事制裁等方面的重点实践问题,并基于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提出了完善我国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司法对策。
在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背景下,本书通过对新中国成立75年来(1949-2024年)的法理学研究历程进行专题回顾、系统梳理、总结评析,呈现几代法理学人生生不息的知识积累和孜孜不倦的创新追求,是一项 知识考古式 的学术成果。 在 教学式科研 科研式教学 的理念引领下,本书通过细致分析微观标识性概念从初步的提出到内涵的丰富,全面梳理中观原创性理论从多元的争鸣到共识的形成,力求展现宏观的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之构建历程,是一项 有组织科研 的学术成果。 在推进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本书通过百万字规模的法理学知识生产,以新中国不断成长与发展的法理学知识体系为研究对象,系统总结提炼中国法理学基本范畴、基本原理、学术命题和一般理论,是一项 对研究的研究 的学术成果。
本书以刑法的根基与信仰为主线,反思当前刑事立法活性化、司法适用活跃化、理论问题多样化的刑法异化倾向,明确刑法的根基为保障公民自由权利、刑法的信仰为罪刑法定主义;确立了以保障公民权利自由为前提的自由刑法观,并着眼于构建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刑事法治制度框架和规则体系,吸取既有经验完善统一立法模式、提出坚守刑法根基与信仰的司法保障路径和建构与犯罪态势动态适应的协同化刑事政策,消弭刑法的异化风险并提升刑事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程度。本书在 保障公民自由权利 的刑法根基和 罪刑法定主义 的刑法信仰指引下助力刑事法律体系不断向良法善治转型,致力于为刑法典的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为刑事政策更新适用提供有效方案和为刑事司法实务运行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帝国运用高度的理性批判魏玛时代树立的现代法治精神,无限放大民族共同体和政治国家的象征性意义、压缩公民个体的权利与私人空间,创制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在任何时代都只能被定性为 不法 的极权统治秩序。法律和法律人在这场由纳粹发起的全面的社会改造的过程之中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尽管常常强调其作为 受害者 的身份),并导致这一时期德国的法理学、法律史学、公法学、私法学、刑法学、劳动法与社会法学、司法组织与司法程序、法学教育与研究等领域由内而外地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直到纳粹主义被彻底清算之后,这些领域才部分地按照魏玛宪法的 应有之义 重加塑造。本书力图呈现纳粹德国利用法律和法律人改造社会的全景,引发人们对于现代法治自身脆弱性的深入思考: 法 与 不法 之间或许只有半步之遥。
本书以逻辑主线为纲,从 实战 出发对如何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进行讲解。通过 椅子 这一模拟案例,讲解如何借助逻辑主线来撰写权利要求,并借助真实专利技术方案,对实战中权利要求的撰写进行分析。对于说明书的撰写,本书从 清楚 完整 支持 这三个方面给出了整体撰写原则,并结合真实技术方案,对说明书各部分的撰写要求进行了讲解。全书始终关注逻辑主线这一专利代理中的核心要素,并始终强调工作态度的重要性。全书绝大部分内容为案例实践,通俗易懂,适于从事专利实务工作的人士阅读。
人工智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广泛地应用于汽车、医疗、交通、制造、金融等多个领域。通常 人工智能 一词往往与人机交互系统相联系,进而突出其应用性,表现为 机器学习 和 问题解决 等。现如今人工智能不再是人的延伸,而是可以自我演进的,是相对独立的。这就决定了人工智能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诸多挑战,还有经济社会变革的挑战。 《人工智能治理研究》从技术和规制两个角度入手,对人工智能产业分布、人工智能的伦理监管的基础问题研究、数据流动与大数据治理、人工智能技术与法律规制、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场景及相关治理问题、基于人工智能的新治理与新思路等内容进行详细分析,结合技术描述人工智能治理手段,提出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抓手的治理思路。 相信《人工智能治理研究》能为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及相
本书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人工智能是否可以成为或视为作者、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可以被定性为作品这两大问题展开研究。在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时,本书以 人本主义 为指导思想,以 层层深化 为研究路径,以 先破后立 为论证方法,从反面证否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著作权上的法律地位,再从正面证成了以广义邻接权保护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适当性。
当前法律理论的前提是法官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往往忽视了立法者的作用。本书则从立法者的视角出发,认为立法是一种理性创造,试图建立起 立法法理学 ,探究实践理性在立法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作者通过分析亚里士多德、笛卡尔、霍布斯、哈贝马斯等从古至今众多思想家的法哲学思考,在学理上阐明了 法律从何而来 立法者应该如何立法 等重要问题,可谓近几十年来以立法为核心的法理学研究的集大成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