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 共和国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本书*特点的是新旧法条对照表,该部分将新旧法条之间的未修订内容、修订内容以及新增加的法条通过列表的形式加以对照说明。本书便于读者以*直观的方式在已经掌握的原法内容基础上,了解修订变化,从而快速掌握该法的新体系和新内容。
8月6日上午,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利率与利息的“两线三区”: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为依法准确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际,人民法院2013年11月21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全文共计5部分27条,对于各级人民法院树立科学司法理念、打牢防范冤假错案的观念基础,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夯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以及司法机关共同发挥职能作用、共同防范冤假错案,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为依法准确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际,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1月21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全文共计5部分27条,对于各级人民法院树立科学司法理念、打牢防范冤假错案的观念基础,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夯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以及司法机关共同发挥职能作用、共同防范冤假错案,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4月27日由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人民陪审员专门法,为人民群众以参与司法的方式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提供了有效法律支撑。人民陪审员法共32条,从选任机制、参审范围、退出与惩戒机制、履职保障等方面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制定专门的人民陪审员法,既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作用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营造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本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