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是人们进行具有法律意义行为的重要形式,对行为后果具有很大影响,决定行为的目的能否顺利实现。为了规范、指导各类主体进行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有关制定、颁布的诸如合同示范文本、诉讼文书样式等文书,有些专家学者还拟订了一些参考性文书。这些法律文书,由于地制定、拟订过程中充分研究法律的各项规定,所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了方便各级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民依法办事,作者组织有关部分专家学者以及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同志,选编了这套《法律文书及相关规定丛书》,将现实生活中经常需要书写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汇编成册,使大家一书在手即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书写好既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又能体现自己权利主张的文书。
本书主要讲述了土木工程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书共八章,分别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原理与实务,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材,也可作为建筑类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教材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参考用书。
本书的态度,是陈述的,不是批评的。本书之所陈述,诚然不以列国宪文的意义或列国政制的内容为限,而往往涉及诸种政制的理论。然本书标举理论之时,大率兼举赞成相反对两方的见解。而且往往仅于陈述两方见解而止;陈述而外,极少附以评断,或已见。盖政治制度大都含有时间性与地域性,抽象的评断,不流于褊狭,即不免失之肤浅;非但无益,且有朦蔽他人思想之虞。本书内容的分类,不以国别为标准,而以现代一般宪法上所规定之问题为标准,在各个问题之下,本书将摭述列国宪法上或法律上诸种不同的规定,以及学者间诸种不同的意见;即十数年来吾国中央及各省所曾颁布的宪法或法律,凡足为讨论之资者,亦当述及。这种方法,虽不能使读者对于任何国家的宪政组织,得到整个的观念,也许可使读者对于各种宪法问题,知道列国间已经采取了一些
《产品质量法教程》以主编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成果为基础,同时参考了产品质量法方面的相关教材、专著、学术论文。教程分三个部分,部分为前三章,以产品质量的基础理论为核心,主要包括历史沿革、基础范畴及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为第四章到第七章,主要以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管制度为核心,包括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利、市场准入和质量认证制度、监督抽查和奖励制度、产品召回和行政责任部分。第三部分为第八章到第十一章,主要以产品责任为核心,包括产品责任的基础范畴、归责原则、损害赔偿和产品责任的诉讼。
自1832年英国法学家约翰·奥斯丁发表《法理学的范围》以来,已经过去了170余年。在此期间,无论是作为形而上学的法理学,还是作为严格科学的法理学都正逐步走向成熟,并随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而呈现出彼此整合的新趋势,法理学的实践性格也愈显突出。在西方法治国家,法理学与时俱进,它与法律实践的困惑与进步同在,它总是理解与解释着不断出现于法律实践中的困惑并为之提供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它的发展也总是标志着法律实践的不断进步!因此法理学绝非空洞无物的玄学,而是真正有用的实践智慧的理性结晶。
《宪法与部门法关系管窥》为童之伟教授近年来所发表的关于宪法与部门法关系的论文合集。全书分为三编,分别涉及宪法与民法之关系、宪法与刑事法律之关系以及宪法与其他部门法之关系。从形式结构上来看,文章均为已发表过的文章,且大多曾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重点在于表明部门法的制定与运行不能与宪法相悖,一切法律和法规都不能违宪,而应在宪法的统筹下制定或修改法律。从内容上来看,三编所渉内容不同,第yi编论说宪法与民法的关系,理论联系实际,重点从《物权法(草案)》展开;第二编论说宪法与刑事法律的关系,重点从《刑事诉讼法》及其修正案展开;第三编论说宪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