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是英国法理学家杰里米 边沁创作的法学著作,1789年首次出版。开篇即介绍了作者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将伦理与立法原则相联系,力求找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边沁将功利主义思想贯穿全书,声称 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 。他认为,人性的规律就是追求快乐、躲避痛苦,而快乐指的就是 功利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边沁构思的一部讨论立法原则的著作的导论。提出要依据人行为的效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行为的好坏。政府的主要活动是立法,立法的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增进人们的幸福。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还提出了惩罚的原则,即犯罪者由于受惩罚而遭受的损失必须大于他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益。
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曾于1986年由我社出版(统一书号:6209 73),因年代久远,年轻学者多未睹真容,而以复印本和扫描本传播,如能重排出版,必为学
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江北新区工作、学习的一家四口。在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开心的事、头疼的事、难过的事,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你会发现,江小北和龙小山他们一家人只要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够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他们在法律的学习之旅中不断进阶,法律知识也日益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喜欢上这一家人,会为他们的收获而开心,为他们的困难而担心,为他们的烦忧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段有意义、有益处、有意思的法律旅程中,你也一定能成长为法律知识小达人。
美国的政客和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常常认为美国是世界上伟大的民主国家,但本书却以一个外国人独有的视角,揭示出美国民主制度内在的种种吊诡和悖论 这些都是美国人 灯下黑 常常看不见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际是非常不民主的。本书写道,一方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强调政治体制要能确保谨慎、协商,制衡以及三权分立 在这样一个制度中, 人民 被赋予非常有限的角色。另一方面,很多的激进民主派则坚持要由 人民 而且只能是 人民 来统治国家。结果就形成一个内部充满矛盾至今仍纠缠不清的政治体制:非由选举产生且无须政治问责的法院的法官大人们却常常以法律的名义行使终的政治决定权;对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则有诸多严苛的限制。
中国社会自1949年之后经历了剧烈转型,整个社会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行 八二宪法 文本屡经修改,其文本的背景与制定时也完全不同,同样的条款在变迁的社会情势下,规范意涵自然大不相同。对 八二宪法 的解释需进行历史、文本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一方面,需回到历史,对宪法规范的原初含义进行原旨主义的解读;另一方面,需关切社会现实的变化。这就需要在文本的基础上,将历史的视域与当下的视域融合到一起,在 宪法变迁 的视角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转型的逻辑,并以此为基础对现行《宪法》进行解释。需要有一种理论,能够兼顾宪法的相对恒定性与动态生长性,从而具有回应社会变迁的能力,这对中国而言,尤其如此。一种 以宪法变迁为基础的宪法教义学 和 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就成为转型中国宪法理论构建
本书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全面的宪法知识解读,采用彩图场景加法条的立体阐述模式,有利于读者在相对轻松、活泼的氛围中迅速了解中国宪法知识。 第二版主要修订如下: 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被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本次修订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帮助读者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义,理解宪法的重要意义。本次修订还增加了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等重要知识点,完整全面地介绍公民应知应会的宪法知识。 在结构方面,本次修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文本,分 序言和总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来系统介绍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此外,结合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新发展,对部分内容进
*章 电子行政行为概述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特征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与形式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形式 第二章 电子行政行为的原则 一、服务原则 二、自愿协商使用原则 三、个人信息保护原则 四、政务信息共享原则 五、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原则 第三章 电子行政法律行为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概念 (一)电子行政法的意思表示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电子行政许可 (二)电子行政处罚 (三)电子行政强制执行 (四)电子行政协议 (五)电子行政给付 (六)电子行政征收 (七)电子行政命令 三、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效力的内容 (二)电子行
马克·图施耐特认为,美国在1930年至1990年问的那种宪制安排已经结束了。我们现在正处于新宪法秩序中,其特征表现为分治政府,意识形态明显有别的政党,以及已被遏制的宪法抱负。与那种认为会被迫回到新政前秩序的观点不同,《新宪法秩序》表明了,我们当前政体所秉持的原则并不是那种旧信念——政府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而是政府不能去解决很多问题。
《宪法学教学案例研析》注意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尽量与《宪法学》一书的顺序相对应,尽可能每部分中都能有相应的案例或相关的事件介绍及其评析;第二,我们在选取案例时没有局限于严格意义上的“案例”,而将一些对理解宪法特别有意义的历史的和当代的事件也作为案例加以评析介绍;第三,我们在选取案例时注意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有密切关系的案例的分量;第四,在评析部分,我们尽可能提纲挈领地罗列了要点,以便学生能迅速掌握案例。
大学章程是大学治理的规范基础,大学章程的建设对高等教育法治化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大学章程法律问题研究》介绍了大学治理背景下大学章程在高等教育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定位,阐述了大学章程的法律性质,考察了中外大学章程的历史发展及现状,归纳了大学章程的功能与原则,并对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内容、实施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探讨,强调大学章程作为大学治理的总体规范和直接依据的地位,突出大学章程之于现代大学治理的意义,对中国高等院校章程的制定和运行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全书提及国内外大学章程一百多部,研究的空间范围涵盖十多个富有代表性的国家、地区,时间范围跨越八百余年,致力于展现大学章程法律问题的总体面貌,力求发有理论底蕴的思辨、做有文献基础的研究、提有实践价值的建议,为中国的大学章程建
《公共卫生法:伦理、治理与规制》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公共卫生法体系性著作,对公共卫生法给出了权威、全面、深刻的勾勒。三位来自英国公共卫生法领域的杰出学者,系统描述了当代公共卫生的立法、公共政策、司法判决和公共卫生实践,勾连法律、规制、治理与伦理,以及国内卫生法与全球卫生法,从哲学层面阐释了公共卫生法的理论,从历史层面回溯了公共卫生漫长的立法与规制史,从法律和公共政策层面探讨了行政规制、自我规制与治理,从法学多学科视角出发,考察了私法、公法、刑法及国际法在公共卫生领域中的作用,并提出了公共卫生法未来发展与改革的方向。
《中国社会公权力行为的宪法审查研究》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强宪法实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指针,回答三个核心问题:"什么是社会公权力行为"、"社会公权力行为何以接受宪法审查"以及"如何对社会公权力行为进行宪法审查"。具体涵盖:确定社会公权力行为的性质与类型,诠释社会公权力行为宪法审查的理论与现实依据,划定宪法审查权对社会公权力的介入尺度,探索中国特色社会公权力行为宪法审查模式的具体构建,并对实践中社会公权力行为宪法事件进行典型分析。
《英宪精义》译者为民国翻译家、教育家雷沛鸿(字宾南)。雷沛鸿曾先后入欧柏林大学、哈佛大学研习政治学、教育学,是难得的兼具深厚专业及语言功底的翻译大家。《英宪精义》更是倾尽雷沛鸿先生两年半心血精心翻译而成,译者不仅对于书中词旨悉心体会,斟酌再四,更是力求体会著者的思想行动,表现著者的整个人格,为同类汉译著作中的罕见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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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通过对宪法学四个基础性概念——国体、权利、人格尊严、财产权——的阐释,探究了中国宪法学的脉络。作者认为这四个概念之间,存在各种意义上的关联脉络。“国体”和“权利”分别对应了宪法学的两大调整对象( 与个体);“人格尊严”与“财产权”则是一组宪法权利概念,分别对应着人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两类需求。打通这些基础性概念之间的脉络,便可管窥宪法价值秩序与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说作者之前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一书如其副标题所言,属于“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的话,那么本书有关基础性概念的研究,则可谓是规范宪法学的“基石”。
宪法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必然要 求国家有所为有所不为。国家应何时作为?应有哪些 作为?又应如何作为?对于这些问题,经济学、政治 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皆会做出各自的判断。陈征编 著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宪法界限》的核心内容 则是如何从宪法学角度回应上述问题。
宪法学是我国法学理论体系中比较成熟的学科,但受到我国现行宪法体制和宪法实践的影响,我国的宪法学理论研究长期以来始终无法摆脱宪法条文诠释的束缚,关于宪法现象自身的原理性构造很不成熟。近十年来,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在比较宪法学深入发展的基础上,对传统宪法学的学科体系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改造,对于一些与宪法现象相关的基本问题以及宪法学学科建设的基础问题都开展了很好的探索,形成了宪法学理论体系的新特点,特别是对宪法制度、宪法行为、宪法程序、宪法责任、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等等问题,在深入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为推动现行宪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学术建议,本书将详细介绍近十年来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的*动向。
本书首次提出了 规范宪法学 (The theory of normative constitution)这一概念,并尝试在这种概念及其鲜烈的方法论意识下建立其理论体系中的主干部分。全书立足于规范主义的学术立场,既有意识地告别了新中国宪法学研究中业已形成的政治教义宪法学,又有意识地克服了宪法学研究中无中核结构的那种 泛社会科学化 的偏向。本书初版以来即受到法学界广泛关注,被目为当今我国 规范宪法学 研究的代表性论著。
中国宪法的实施和宪法权利的实现,需要一个思想厚重、体系完备、逻辑清晰并能切实反映时代诉求的宪法权利理论的支撑。作为对宪法权利理论的一种探索,刘茂林所著的《中国宪法权利体系的完善(以国际人权公约为参照)》从人、共同体、宪法的相互关系出发,提出并尝试论证有关“宪法权利体系”的理论,认为宪法权利体系在实现人的生存和发展功能上是一个具有耦合性的系统,由“宪法权利价值体系”、“宪法权利规范体系”、“宪法义务体系”与“宪法权利运行体系”四部分构成。在此基础上,《中国宪法权利体系的完善(以国际人权公约为参照)》从中国宪法权利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出发,通过与国际人权公约比较,提出了完善中国宪法权利及其体系的设想和建议。